世上的光

作者:林彥光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馬太福音5:14-15)

過了一年半的居家避疫,於上星期六,我們的長青學院,終於開始第一次的實體上課了!看到四、五十人帶着口罩上課,一起在第三崇拜廳的地板區跳讚美操,然後在戶外停車場的樹蔭下一起用餐交誼,這是多麼令人感到溫馨與興奮的情景!最令人感動的是幾乎有一半的人,是去幫忙招呼那些長輩們的。他們每人存着愛心,願意去做一盞燈,照亮孤單老人家的心靈世界。

我們是蒙神賜福的兒女,並且一直在學習凡事交託。聖經上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立比書4:6-7)。所以,我們都會藉着禱告,將計劃要做的事情,預期可能遇到的問題,正在經歷的挑戰,或處理善後的方法⋯⋯告訴神。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大小事,包括小孩的成長,學校的功課,就業的選擇,工作的穏定,同事間的相處,找對象與成家的甘苦,家人生病的醫治,甚至家中狗狗不舒服,⋯⋯都帶到神的面前求幫助。這種將萬事都求問神的態度,實在值得讚賞;然而,讓我們也省思一下:除了「自求多福」之外,神還吩咐我們做什麼嗎?主耶穌除了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就必成就」之外,祂不是也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嗎?(約翰福音14:14-15)。為自己求是無可厚非的,因為這本來就是神給我們的應許;可是只為自己求而不顧別人的話,這並不是神的教導。主耶穌命令我們也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9)。

主耶穌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只會自求多福的人就如把燈放在斗底下,因為他自己得到益處之外,並不能照亮任何地方,也不能帶給別人任何亮光、溫暖或鼓勵,更談不上做「世上的光」!主耶穌不只要我們照亮周遭的人,還要我們為祂做見證。祂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

主耶穌是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我們若沒有從主來的光的話,我們自己並不會發光。油燈要亮必須要有燈油,電燈要亮必須要有電源。上星期的大風雨所引起的到處停電,讓我們再次體會到,無論我們的燈多大,冰箱多好,電器多先進;沒有電源的話,到處還是一片漆黑,各樣電器還是無用武之地。所以,失去電源的燈,不管是放在燈臺上、裝在燈塔裡或擺在人面前,都是暗的。求神幫助我們,藉着聖靈,讓我們能夠與光的源頭連接。使我們每一盞燈都能發光,照亮憂傷、失志、孤單的心靈;並藉着我們的光,將神的愛及救恩傳播到未得之民的身上。

(10/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