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愛

作者:林彥光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以弗所書3:17-18)

在這待降期間,一個很重要的中心課題讓我們去思考的是:基督的愛。我們越省思,越體驗到基督的愛是多麼偉大、多麼高深莫測。祂為了贖我們的罪,甚至捨棄祂自己的生命!相形之下,我們的「愛」是多麼膚淺及不完全!當神創造萬物及人類之後,祂看到自己所創造的都甚美好。人與神之間有甜蜜、毫無遮掩的關係。無奈我們的始祖犯了罪,與神的關係破裂之後,依照神的形像造的人類就受玷污,心中充滿七情六慾。第二代就犯了兇殺案,哥哥該隱因為嫉妒,殺了弟弟亞伯;亞伯拉罕用自己的方法生了兒子以實瑪利,卻把他及他的母親趕走,把自己犯了錯誤的責任歸在無辜兒子的身上;利百加因為偏愛小兒子雅各,遂與他共謀,騙得眼睛昏花的老爸(老公)的祝福;掃羅因眾婦女舞蹈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撒母耳記上18:7),心生嫉妒並且失去安全感,就追殺大衛;大衛因愛上部下的妻子,遂設計殺死她的丈夫;加略人猶大為了貪財,竟然出賣自己的老師;⋯⋯。不過我們別為這些事嘆息,覺得不以為然;同樣的事情,繼續在今日的社會以及家庭裡發生!人的本性就是這麼不完全。我自己捫心自問,也會有如使徒保羅一樣的感慨:「在我裡頭沒有善良,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18)。仔細看着聖經上的教導 - 愛的真諦:「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是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13:4-7)。自己雖然很有心去做,卻做不到十分之一。而且自己很清楚:我比較偏愛自己喜歡的人,而且我愛自己比愛別人多。

基督的愛就不是像人能夠給的愛那麼膚淺有限。聖經上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要愛我們喜歡的人比較容易,要愛我們不喜歡的人就比較困難,要愛敵人更談何容易?可是主教導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人不也是這樣行嗎?」(馬太福音5:44-47)。然而這是何等高標的要求!若要單靠帶着血氣的我們去實踐的話,是做不到的。求聖靈幫助我們以神的愛去愛眾人。能夠與神、與人建立和睦的關係,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喜樂。聖經上說:「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約翰一書4:17)。

(12/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