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基督的門徒

Post date: Feb 28, 2021 1:32:3 AM

作者:林彥光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馬太福音16:24b)

當主耶穌要被帶去各各他釘十字架的時候,聖經有這麼一個有趣的記載,就是剛好有一個從鄉下進城、經過那地的古利奈人,名叫西門。他被勉強叫去,替耶穌背十字架。(馬可福音15:21)。他心中也許覺得很倒楣;然而也可以說是很榮幸,因為他成為第一個分擔主耶穌十字架痛苦的人。可惜後來他的蹤跡,好像沒有再被記載,猜想因為他是被「勉強」的,後來也就沒有繼續跟從主。同樣的,我們做基督的門徒,不能出於勉強,必須出於主的愛的激勵,心甘情願。

今天的經節教導我們,要成為主的門徒,必備的三件事是:(1)捨己,(2)背起十字架,(3)跟從主。古今中外,世人跟從主的動機很多樣。許多人,甚至包括主耶穌自己的十二門徒間的雅各和約翰,他們起初的動機是為了自己的權勢利益(馬可福音10:35-37)。讓我們也自我省思:我跟從主耶穌,會不會是因為要得到利益?可以擁有某些權柄?可以有個炫耀自己的「舞台」?有機會和「有頭有臉」的人建立關係,得到一點好處?能夠建立廣泛的聯絡網,有益於我的生意?⋯⋯當我遇到「利己」和「捨己」的抉擇時,我有沒有勇氣「為主捨己」?還是會「為己棄主」?

「背起十字架」的道路是榮耀的道路,卻也是艱困受辱的道路。「十字架」本身代表重刑、死亡、被棄;去刑場還要背用來釘自己的那個十字架,沿路還要遭受戲弄辱罵,實在非常殘忍痛苦。所以,背着十字架到刑場是一段非常艱辛難走的路。更讓人難過的是:主耶穌走這條路,並不是祂有罪,而是為了救贖我們。基督徒常把自己的病痛或遭遇的苦難稱為他(她)的「十字架」;這不是主說的十字架。祂要我們負起門徒的職分,分擔十字架的擔子,在我們傳福音或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分時,一樣會受到許多嘲笑、辱罵、歧視、逼迫,甚至面對生命的危險。做主的門徒必須預備心去承擔。

最後,做門徒很重要的特質是「跟從」。跟從的意思是老師走在前面,學生跟在後面。老師在往前走時,學生不可停下來或走自己的路。在服事上,要以老師的意思去成就老師要成就的;不是以門徒的意思去成就門徒要成就的。所以,我們做門徒的要常常讀經、靈修、禱告,與神建立密切的關係;並藉着聖靈保惠師,明白祂的教導與旨意。而且主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約翰福音15:10)。遵守主的命令,我們才能常在祂的愛中。

在「大齋期」期間,讓我們繼續省思主耶穌十字架上的功勞,努力做一個蒙主喜悅的門徒。

(2/2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