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迪伦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其实之前没怎么在意,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被提名,很多年前他就被提过,第一次被提的时候好像是09年?我记不清,也就是在同一年,我买了他的那本自传——《编年史》
就是这本,接下来的一个月,你如果去逛书店,一定会在最显眼的位置看到这本出版了好多年的“新书”,可能还会在他旁边看到一摞出版了很多年的唱片。
不过我觉得,他领不领这个奖还两说,以他的一贯风格,保不齐就不要了。其实对鲍勃迪伦这个名字来说,任何奖都是多余的,也许奥运金牌对他还有点吸引力?
这事儿过去一个星期,差不多也该冷却了吧,那就该轮到我这个落伍的公众号出马啦,经过一个多星期朋友圈里的转发,你们对迪伦大叔一定有了基本的认识了吧。在周四他得奖之后,我发了一条微博,大体意思是说在国内,能真正听懂迪伦音乐的人,非常非常少。据我所知,国内有资格谈论bob dylan的人只有两个,一个babyblue,一个可能是袁岳,我当然还差得远,他出了太多作品,我也就听了有四成?大概还不到,以下只来聊聊一些纯个人的体验,然后再推他几首比较“好听”的歌。
Bob Dylan是个非常特殊,或者说非常稀有的音乐人。如果你是个搞音乐的,那你的最高理想估计就是获得音乐这个层面上的认可,拿几个大奖,然后掌声鲜花和财富,运气好的话,等你老了,后人书写音乐史的时候会给你一个小豆腐块的面积,这已经是顶级音乐家的待遇了。但有那么极小极小的几个人,他们会被写在大历史上,这时候,他们已经不仅仅是个音乐家,他们变成了一个文化上的Icon,以后无论是音乐史、社会史、民族史、文化史,都会有它们的名字。能达到这个层次的人极少,Bob Dylan现在看来是可以做到的,Beatles和MJ也可以,伟大如Pink Floyd也做不到。
时间如果退后五十年,当你在格林威治村见到这个瘦弱的小伙子的时候,绝不会有人想到,他会达到这样的高度。
首先,他嗓子实在是太烂了,随便上K房里抓一个服务生也比他唱的好,又脆又尖,还老喜欢走即兴,翻来覆去的唱一些老的布鲁斯民谣。他也不是出身音乐世家,人脉背景几乎为零。吉他弹的也不怎么样,也就是走走和弦,Solo基本是残的。口琴倒是吹的马马虎虎,但满坑满谷的人吹的比他好。颜值更是谈不上,还有一头奇怪的卷发,一听名字就是个土不啦叽的犹太小子(他原名Robert Allen Zimmerman)。
就因为他能写一手好歌词?这远远不够,Paul Simon的词写的不会比他差,人家是正牌英国文学系毕业的,他?大学上过么?
凭什么这个看上去很屌丝的小伙会最后成为那个上帝的Chosen Man,我觉得黑格尔可以解释这个事儿。
黑格尔曾经这样评价拿破仑这个“侵略者”,他说:“拿破仑是骑在马背上的世界精神”,拿破仑是个极好的军事家,但比他能打仗的人,也有,为什么他冒出来改变了世界?因为他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正确的地点,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踩对了点儿,或者像雷军说的:他站在了风口上。
把这句话套用一下,那Bob Dylan就是“吉他上的世界精神”,他本身当然是优秀的,有超强的作曲与作词能力,但更为重要的是,他连续的猜对了“点儿”,把握住了那几十年的“世界精神”,实力加上这阵风,他站在了巅峰上,你要问我哪个更重要?这可能没有答案,如果没有那阵风,他也一定会是个顶尖的音乐人,但绝不会达到今天这样的地位,披头士和MJ也同样是这样。
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是他确立江湖地位的二十年,迪伦几乎每个点儿都踩对了。六十年代初的民权运动,接下来的反战,妇女解放,音乐节,公路文化的兴起,每一股思潮,他都走在了风口浪尖上。在那次著名的采访中,有记者问他是不是故意要迎合舆论,所以写的那些抗议歌曲。迪伦说:“什么抗议?我没有抗议啊?你们真的有听过我的歌么”?他并不是政治家,但他用直觉就跟上了每一股潮流,他在书写自己心中所想,但又这么巧,和这个世界神同步。
比如最有名的Blowing in the wind,他从来也没有承认这首歌是一首“抗议歌曲”,但当时反战的年轻人把它当成了圣歌,最后他已经懒得解释了,好了,你们要那么想,随便吧。伟大,其实是来源于误解。
这首歌虽然是他写的,但唱红它的却是Peter, Paul & Mary,很简单,因为人家唱的更好听啊。
Blowing In The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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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Paul & Mary - In The Wind
Bob Dylan的作品有个特点,翻唱的人一般都会比原唱好听,但你听多了之后,还是觉得他唱最有味道,这一点有些像罗大佑,都有独一无二的破嗓子,但当他成为历史回声的一部分,会变得独一无二。
下面推几首歌吧,大家感受下,如果你不熟悉他的调调,我觉得你不太可能会喜欢。而且他的歌词很多都比较晦涩,我这个英语还不错的都完蛋,听他的歌一点也不放松,脑子累的很。我尽量挑比较可听的,你们别害怕。
第一首是他处女作中的一首,来自北方的女孩,写给他的初恋女朋友Suze Rotolo。
Girl From The N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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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Dylan - Spring Caper
这张著名照片上的,就是Suze,你可以脑补一下他们俩的台词:“Hey suze,今天哥演出挣了点钱,咱下个馆子吧,我想吃中国菜”。
下面这首也许不那么好听,但却有极强的开创意义——《subterranean homesick blues》这可能是很早期的一首说唱歌曲,而且MTV拍的非常先锋,那是60年代啊,迪叔就敢这么耍了。
怎样,非常先锋的赶脚吧。注意后面那个穿白色坎肩的大胡子,那是垮掉一代的旗手诗人阿伦金斯堡,就是写长诗《嚎叫》的那哥们,他们俩那段时间几乎形影不离。
迪伦的地位其实并不是靠乐迷推上去的,而是靠业内人士。如果按照音乐的受欢迎程度来说,他肯定比不上Elton John,但他是那些专业音乐人口中的神话,他是以老师的老师的身份独步江湖的。所以就算迪伦的唱片销量并不高,但却有非凡的影响力。那些在公众面前牛逼哄哄的乐手,见到迪伦大叔都要点头作揖,然后恭恭敬敬的说一句:“我是听您的歌长大的,您教会了我很多”。
好了,不知道你们听爽看爽了没有。写这么多其实并不是要向大家推销迪伦,他已经不需要谁来推销了(而且他这个老骨头太难卖出去了),所以我觉得诺贝尔文学奖对他毫无意义。我更喜欢把迪伦看成一个人的精神私生活,他一直在那儿,无论什么心情之下,都感觉他站在你的旁边,随时用音乐跟你聊聊。
最后再说个八卦,我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啊。几十年前,有一个倾慕迪伦的超级粉丝,他追求上了迪伦曾经的女友Joan Baez,和她处了一段时间,然后再分手,因为他想要睡一睡那个曾经和Bob Dylan处过对象的女人,这个粉丝后来全世界的人都认识,他的名字叫史蒂夫••••••••乔布斯。
各位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