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905預售屋新制解密大公開

112年預售屋新制解密大公開

淺談112年平均地價條例修法影響

主講人:曾韻蓉

日期:112/09/05

引言人介紹好主講人後,講師立即進入今天的主題開講。

從投影片逐一講解

112/07/01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完成

預售屋交易之管理上

平均地權條例~禁轉讓、重罰、炒作、私法人管制等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政策目的及五大措

房市四大亂象:

私法人囤房、換約哄抬價格、假交易假訊息壟斷、饑餓行銷。

健全房市五大重點:

1、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

2、重罰不動產炒作和投機交易。

3、檢舉獎金制度。

4、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5、實價登錄申報規範調整。

新制實施細項說明:

1、限制換約轉讓

2、重罰不動產炒作與投機

3、吹哨人制度罰鍰提撥罰鍰之30%

4、管制私法人購屋

5、實價登錄申報規範調整

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

修正前>預售屋禁止紅單轉售。

修正後>預售屋和新建成屋禁止契約和紅單轉售。

是為防杜以換約方式加價轉售,變相炒作牟利。

例外:如簽約後有重大事故和不可逆之事,可換契約,全國每2年限1戶(棟)。

在轉售房屋廣告範例上,須有市府核准預售屋讓與轉售文號,如新竹市政府112年7月24日府地價字第000000號。

重罰不動產炒作投機,散佈不實資訊,虛偽營造交易活絡促買入壟斷牟利,會按棟處以100萬~5000萬罰鍰,限改不改就按次繼續處罰。

檢擧獎金制度:

*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

*紅單違規轉售。

*預售屋違規換約。

*炒作房地產。

檢舉事件時:

檢舉人須付個人資料

被檢舉人違規情形,時間地點等足以供研判違規行為之具體事証資料。

防止不實檢舉機制:

檢舉人實名制並提出具體資料如偽變造事証會移送檢調單位。

檢舉獎金是實收罰鍰的30%,每案最高獎金是1000萬。

實價登錄申報規範調整:

修前是簽約預售屋契約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如透過仲介成交之租賃訂約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

限改不改,按次罰3萬~15萬元。

修後是新增申報預售屋買賣契約解約,應30日內申報。

包租業的轉租案件訂約30日內申報。

不溯既往,施行日後解約才要申報。

如限改不改,按次罰1~5萬元。

預防詐騙:買賣登記選我、買賣仲介租屋媒合我可以、預售屋看我就對、包租代管我來等個自有圖案徽章來証明,任你選。

有交易時須確認產權与本人身份和像片是否為本人。

預防糾紛請善用內政部版,契約書範本。

常見契約內容錯誤處

1、限制房客申報租金支出。

2、不同意房客申請租金補貼。

3、轉嫁房東應付的稅金。

4、電費高於台電當月最高級距電價。

消費糾紛處理:

1、申訴

2、調解

3、訴訟等途徑。

課後講師有請大家有任何問題都可提問,她會盡量給與解答的,學員也很配合的提出各種問題來請教,講師更表現出專業精神,一一滿足大家需求,最後在掌聲中結束今天精彩的專題演講,個自踏上歸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