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捂
以前跟朋友們閒聊,正談到一個段落,也把東西吃得差不多。當時一群男人在感受到空間開始沉悶時,突然冒出:「欸欸,你們覺得什麼樣的行為被稱之為曖昧啊?」,問題勾起所有人的興趣,自古以來感情的問題總是能夠炒熱整個討論的氛圍。但有趣的不是曖昧的行為本身,而是一群人開始作夢起要和另一半有什麼樣的親密接觸。
先別急著覺得一群男人在一塊,能有些什麼正常的想法,也別直接覺得這群男人就只會想到情色的事情,在那個青澀的年代,在我們之中被拋出的選項可是比現在國中小孩思想來的健全許多:先是牽手、擁抱、接吻等常見的動作,接續就是像這樣的討論:
「我覺得從背後環抱上去挺不錯的。」
「哦,對!我也這麼覺得。」
不過大多數的行為都跟對方的頭很有關係,從摸頭頂、摸耳朵、摸側臉,還有只要是撫摸頭部的任何部位都能是親密行為的一種。除了撫摸外,親吻、用臉貼近等,只要是對頭部有所互動都能有種心跳的感受。現在回頭想想,一群異性戀男人在談論著心跳感受的場景,實在是很少見。不過也就是感情異常的好,才能有這樣的互動吧!
「欸!你們還記得刷牙嗎?」此時就有人提到在某個廢話有名多的小說中,作者讓男主角對女性提出了幫她刷牙的要求。我依稀記得男主角得意的說著刷牙是一種碰觸他人體內的機會,而人類在身體內部黏膜被別人用異物所碰觸時會有難以想像的「快感」。(雖然講的很理直氣壯,但我總覺得作者是一本正經的一派胡言。)這個異常的場景確實成了我們共同的回憶。
「哦哦!我之後要來試試!」欸欸?都沒有人跟我一樣覺得很詭異嗎?竟然還要拿來對待自己的親密伴侶。
原本以為刷牙已經是最奇怪的親密互動,此時有人幽幽的說出下個想法:「我以後要跟我的愛人互舔眼球。」
嗯!嗯?欸?怎麼好像有哪裡怪怪的?
朋友努力的解釋起他的論點:眼球是就連自己也不會輕易碰觸的地方,如果連這樣的部位都能夠對親密愛人坦然相觸的話,那還有什麼樣的地方無法被互相碰觸呢?朋友用著一種捨我其誰的姿態說著他的想法,但此時在我腦海中只浮現出胡適及他的母親,甚至在耳邊傳來了:「涼什麼老子都不老子了!」。
回過神來,我們已經討論了無數方式。事後我自己思考起對我來說,什麼樣會是親密至極的行為?雖然他們提出很多極為特別、或許也有一些隱含意義的行為,但那些都不是讓我最為動心的。
我只記得,在我還年幼時,看著電視螢幕中男女主角全裸著在同張小床上背靠著背看書。畫面不煽情、不激情、不熱情,但總帶著一絲溫柔的和諧氛圍。不過我更記得的是,我的雙眼隨後被捂了起來,因為有人覺得這種節目不適合小孩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