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

作者簡介:教育研究所畢 曾任教師六年 現為全職媽媽和民間組織義工

意見專欄:同性婚姻立法必影響各層教育,致下一代性愛觀混亂

"在台灣,一般人都尊重同性相愛,但家長們卻不會大旯旯地教導兒女可以同性相愛。他們會為適婚年齡之兒女找異性合適對象而相親,卻不會找同性來相親。這就是""傳承"",這就是""綿延"",這就是""人倫""。在家中若有人堅持同性愛,一般人會因為""血緣的關係"",選擇愛他和尊重他,這就是台灣普遍的家庭現象。

血緣、血緣,很多感人的故事和付出是因為""血緣""而發生的。包括:父母照顧先天缺陷的子女、子女照顧年邁殘疾的父母、兄姊照顧失能的弟妹、爺爺奶奶照顧被拋棄的孫子,一旦同性婚姻立法,接下來就是同性的人工生殖,血緣傳承會完全被打破,短期看不出來,但十年、二十年,我們的國家將要付出什麼樣的成本和代價呢?

我反對同性婚姻立法,因為這樣必定使同性之性愛觀植入各級教科書,書店、網路各種傳播媒體開始教導孩童同性之愛,導致家庭教育和 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之衝突。叫我們這些努力為國家生養教育下一代的家長情何以堪?

請勿忽略""教育""之功能,如果""教導同性愛""對孩童完全沒有影響,則為什麼有以性別平等為名主張同性愛的團體,要那麼積極要透過各種教育和校園的管道去影響中小學生呢?

國家為什麼要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不是要保障你個人的愛情、快樂、權益,而是是要保障一個家庭能成為國家最基本的運作單位,能生養能照護能教育,讓這個國家能永續經營下去呀!

國家應該以制度立法幫助家長教養兒女,鼓勵健康家庭,而非以少數人自設之觀念,如:多元性別,來混淆下一代的男女之別,立法固然要顧念少數人,但並非用來滿足少數人一時的快樂和衝撞,而是要保障大多數人、以法律的整體方向保障整國家能強盛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