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伊靜

作者簡介:靜宜大學畢,現任服務業

意見專欄:反對改變婚姻制度

"自古以來婚姻就是男女之間的盟約,並且婚姻和傳宗接代息息相關,婚姻家庭是國家社會的基本單位,也絕對是對國家公共利益有所貢獻的,國家對婚姻家庭的福利和保障,就是鼓勵這種對國家命脈傳承能夠有所貢獻的基本單位。至於某些夫妻不孕或生涯規劃的關係選擇不生育,他們當然失去有關生育的福利和補助。

至於同志的結合是不符合上述的結構,因為他們的結合,本來就知道無法有自己的後代,當然也無法對國家公共利益有所貢獻,即使以人工生殖的方式,更是不人道地讓孩子毫無選擇地成為無父或無母的子女。這些都可能造成將來的社會問題,國家不應該立法鼓勵這種形式的結合。

同志婚影響的絕對不是他們個人而已,影響到整個社會制度,教育制度和方向。他們爭取的是個人的利益,完全不顧及整個國家社會教育要付出多大的代價。同志的結合本來就不符合婚姻的定義,卻硬要把婚姻形式套在自己身上,要求國家給個名分,無非是爭取與婚姻同等的福利和保障,但想要享受權利卻無法盡義務,就該接受同志的結合不是婚姻的事實。想要爭取權利必須另謀出路,而不是硬把婚姻這個窄門給拆了,一起擠在『婚姻』這個不合身分的屋子裡,弄得『婚姻』變成『昏廕』,高興在一起的人就可以成婚,『婚姻』就變得毫無價值了!國家還得付出很多,來犒賞來獎勵這些隨意的婚姻,這不是浪費公帑嗎?而且國家也會因此少收了很多稅。立法者該好好把關和深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