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憲裁字第 6 號裁定
張貼日期:Oct 14, 2016 10:4:45 AM
聲請人黃國昌等三十位立委等因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等聲請憲法裁判,本法庭裁定如下:
主文
主文
聲請人黃國昌等30位立法委員因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等聲請憲法裁判案,應予受理。
理由
理由
本裁定計有:壹、高大法官烊輝提出、高大法官涌誠、吳大法官豪人、陳大法官瑤華加入之受理理由,貳、蘇大法官彥圖提出、官大法官曉薇、孫大法官迺翊加入之受理理由,以及參、林大法官孟皇提出之受理理由。
模擬憲法法庭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