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南

作者簡介:台灣師大畢業,已退休。

意見專欄:同性婚姻法完全是自私的

這同性婚姻法完全是自私的,只為了滿足大人的情慾,卻無法保障兒童的權益,法律應是保護弱小的人,不是滿足最有勢力的人。父母是為孩子存在,孩子不是為父母存在。孩子由一父一母所生,理所當然婚姻由一男一女所組成,才能給下一代最確切的幸福。

反對同婚和多元家庭制度≠恐同

反對同婚和多元家庭制度≠歧視

整個社會的價值觀一直被少數人誤導,我們需要勇者出來糾正社會風氣。

家庭婚姻制度不該為了那少數人改變,而影響下一代的幸福。

他們所爭取的權益可以另外立法來保障,不應犧牲家庭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