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世紀時,歐洲國家聽信遙遠的東方有印度與大汗之國,其國富饒無比,由於阿拉伯人控扼了陸上商路,濱臨地中海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皇室分別贊助海上探險隊,準備從歐洲大陸慢慢尋找未知的海上航道。
我們熟知的1492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或者《1492物種大交換》跟這段航海史有著重大關係。不過,並非1492年才由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其實善於航海的北歐民族(如維京人Viking)早知道這塊大地,而且中世紀的阿拉伯人也是一方航海好手,且精通算術和地理,他們聽過新大陸傳聞,卻礙於航海技術無法克服,最後才由哥倫布膽大心不細但運氣高而拔得頭籌,將北美洲的群島用了以假亂真的「西印度群島」;葡萄牙雖然比西班牙更早向西前進,可美洲的先機已被西班牙佔去,只得繼續摸索著非洲大陸沿岸前進,果然找到了真正的印度。
兩個國家分佔世界兩端,他們對外經營的方式其實跟土匪沒有兩樣,先在海外據點建立公司,以武力打壓相對較為落後的地方人民,再命其服從,兼暴斂暴買當地物品。每次母國的船靠岸,他們就像現代港口調動貨櫃,卸貨發散買賣,再集結當地物品賣到下一個外國口岸通路。歷史上稱之為大航海時代,荷蘭每發一趟遠洋航運,自大西洋啟程,航經印度洋,再到太平洋的日本折返,開啟了近代第一個全球化貿易的網絡,逼似「人進來,貨出去,大家發大財」,只是發大財的絕不是當地人!絕對是那些強權國家。
這些公司不但做生意,更具有武器,最主要的是由國家特許某家公司壟斷,荷蘭雖然發現航路遲於西班牙和葡萄牙,荷蘭所成立的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將武商合一的特許模式發揮得淋漓盡致,在亞洲建立了各個要塞堡壘,擴展國家勢力範圍,再用以控管東方印度和中國的商業,簡直是那個時代的家樂福/大潤發/沃爾瑪,舉凡烹調香料、擺設花卉、瓷器,還有各種生活消費品無所不賣。接著兩個世紀之內,其他歐洲國家紛紛起而效尤:法國東印度公司、瑞典東印度公司、丹麥東印度公司、奧地利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伴隨帝國主義興起,大航海時代和殖民侵略也就分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