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祥天女
到了十七世紀初期,英、荷、葡、西在蘇門答臘、爪哇和馬來半島之間海峽比賽誰先馳得點,爪哇島有許多王國,其中諸多王國不能免於爭霸,到處出征小國,求取共主地位,其中萬丹雖然1525被淡目國人併為領地,1527還驅逐了西方的葡萄牙人,然而暴雨不終朝,淡目國反因王位繼承問題,兒子、女婿、外孫爭先恐後,被各地領主圍勦,淡目國最後被併入帕章國。本位於萬丹國Panten的雅加達頻換主人,實質意義由誰收取過路費稅收,而且能夠採買來自加里曼丹、馬來半島、蘇門答臘的貨品,再從爪窪島轉發出去。
荷蘭人比葡萄牙人晚到。意即葡萄牙、西班牙人所作的,荷蘭也能做得一樣好,或者更好。如:荷蘭人在1684年拿下萬丹的買賣專有權,更進一步,禁止萬丹到摩鹿加群島貿易。
1512年葡萄牙人從安汶島過去,控制摩鹿加群島,等於握有西方人最愛的調味批發廠。同處伊比利半島的西葡二國君雖然經羅馬教皇仲裁,大膽將世界「平分」為二,所以中南美洲全是西班牙殖民地,僅有巴西是葡萄牙殖民地。1521年哈布斯堡家的西班牙國王Carlos I僱用麥哲倫,船隊由美洲跨越太平洋抵達菲律賓,再轉進摩鹿加群島,他本人則在菲律賓和原住民起衝突死而死;葡萄牙人同時也在巽他Sunda、帝汶蓋碉堡、建補給站,兩國又同樣的不顧這些島民,自顧自地簽定Zaragoza和約(西班牙東北地名),以東經17度為準,摩鹿加群島賣給葡萄牙,然後此線以東屬葡萄牙,以西歸西班牙。跟當年的劃訂勢力一模一樣的思維邏輯,西葡跟印尼島國領主們各自有利害關係,領主們積極的學起葡萄牙語,姑且稱為暴風雨前的短暫和平。
荷蘭人自林珠騰(Lischoten)處得到商訊,不儘急起直追,國家扶植布線也是從萬丹的雅加達開始。萬丹的統治者不願歐洲人得勢,於是慫恿英國東印度公司驅逐荷蘭東印度公司,兩國勢力在1618徹底分個勝負,英國出局,荷蘭佔領此地,順邊盤清萬丹的權力。隔年荷蘭將雅加達改稱為巴達維亞Batavia,大量招收移工,此時臺灣和中國正面臨大明和大清改朝換代,許多華人避戰移居海外,荷蘭委任一名華人甲必丹蘇鳴崗以華制華,經過一百多年,人口繁衍,不少海外華人擁有莊園,同鄉一個拉一個,使得荷蘭人開始訂立名額上限,不過仍有不少黑工,1740年代終於爆發荷蘭人屠殺華人的紅溪慘案。
起初華人不滿荷人將黑工遞解出境並賣往錫蘭、南非做苦工,華人離鄉背景本就是拼搏一命,偏偏謠言傳說,一出巴達維雅外海就要被拋入大海,華人鼓噪,準備起事反抗,其間有華人洩密,荷蘭人先下手為強,公告每殺一華人便可得賞銀,位於巴達維雅心臟地區--紅溪河的華人死傷無數,統計約有一萬人死於此事。荷蘭東印度公司追究責任,將總督撤職。
新聞傳回大清,正值乾隆六年,朝內諸臣商議討論,擔心不處置的話便不再有江浙閩廣稅銀,反面的意見則在於這些人都是「自棄王化之民」,乾隆七年承恩公慶復甚至替荷蘭開脫:「伊地賀蘭國王責其太過,欲將鎮守Kelapa夷目更換。……則該番原因內地違旨,不聽招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超譯:誰叫你要出國打拼,死了倒好。省得我們要找你治逃脫罪)
八個月後,慶復再補上一刀:「況其所害者,原係彼地土生,實與番民無異。……今海外遠夷,悔過自新,均霑德澤,應請南洋一代諸番,仍准照舊通商。」(超譯:海外華人是沒有教化的外國土人,大清不用追究。好好的外國荷蘭做生意。)
美國學者馬世嘉研究清史極有新見,認為清高宗有完整的對外情報網,但是賀蘭、港腳、英國三地老是莫衷一是,治外法權、海權任憑他人,有這樣的國家,這樣世界觀,這樣法權觀點,國民死活似乎真的由人不由天了。祖宗成法成見,一百多年後的臺灣牡丹社事件,大清帝國似乎還魂百年前的奏議回答日本,不免令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