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把龍的鱗片一口吞下,滑過舌頭的觸感冰涼且甘甜,像是那個夏天和孟岑再度一起吃冰的下午。
我老家的地下室住著一條龍,爸說,他付了九十九年的房租,沒什麼理由趕走他。「希望他能用火替我們趕一趕蚊子,蚊子可比龍麻煩多了。」媽一拍,手上又多了條血痕。小時候我寫信問龍為什麼不住郊外(他非常重視禮貌,一定回信,但不曾開門讓我下去看看他),三重的巷子多、機車多、整天都是烏煙瘴氣,能上新聞的都是社會版,如果他想,他大可以住在陽明山、甚至是玉山,那裡絕對適合這麼家裡蹲的他,安靜又涼爽。
回信總是夾在門縫上,裡頭是這麼說的:
貴安,方沛文小姐:
人類有種魔力,我一直認為,自己不會受到任何外在的影響,作為龍,作為無法動搖的存在,就算每一個老朋友都和我說,我不該和人類離得這麼近,我也相信自己的本質,我是一隻龍,到死不會改變。
但我想我是錯了,我想人類就是有這樣的本事,總能讓外界配合他們的存在而改變——有時是扭曲——我也被改變了,一開始我不願意相信,但又有什麼好懷疑的?我和你的阿公,的阿公的阿公的阿公——就這樣連續念個四十次——都認識,他們把我當作普通的房客,當然,也是因為我的租金總是交的很慷慨。每一年,每個阿公的孫子都會問我,問我為什麼會住在這裡,而我每次都會說,因為我或許是人類了吧,也或許在我決定住下來那一刻,我作為龍的身份就已經死去——正如那些自滿的預言家們所說。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到妳的問題呢?當然,等你踏入人類的少女時期,肯定還會再來問我的。我會期待那天的到來。
祝 如龍一般健康、強大、長壽
收到回信的我,很高興的又寫了封信給他,而他也必定會回信,有時候長有時候短,有時候是回憶,有時候像是預言,到後來,我認為自己是把寄信當作交換日記,龍不曾出賣我的秘密,也不曾告訴我任何秘密。
到了我十二歲,龍吐出了煙,整個家裡籠罩著白色混著紫色的雲,他在最後一封信寫道,我要長大了,不該繼續寫信給他,討厭,他明明知道我沒朋友。
於是,我的國中和高中,龍從我和爸媽的記憶中消失,偶爾在夜裡,我會在夢裡聽見低沈的鼾聲,但我總認為那是肥胖的老爸,而我生活中煩心的事也總蓋過那些失眠的夜晚。
國二的時候我遇見了孟岑,我不記得我們怎麼認識,只記得她是我少數的朋友,也不是特別親密的那種——應該說,我希望成為她的好朋友,但不是很得要領——我曾偷偷的觀察過孟岑,她是個外向的人,她參加管樂隊、排球隊,甚至是數學競賽社,我曾以為自己可以發掘她看似活潑的外貌下,其實是個安靜、喜歡獨處的人,遺憾從來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是對的。
一直到國三,她說要帶我去看舞台劇,我google看著門票錢咋舌,正想著用什麼理由拒絕時,她不知道從哪裡變來兩張票,我看了看劇名,「洞窟裡的巨龍」,照簡介的說明,是在遠古時代龍與人類的戰爭裡,有隻巨龍向人類投降,提供龍弱點的情報,讓人類贏得勝利,並為他自己保留生路的故事。
「這完全就是背叛,有什麼好演的?」我問她。
「除了人類,還有其他生物知道什麼叫背叛,不是很有意思嗎。」孟岑把票塞進我的口袋。
那天上午的太陽很大,我和孟岑在禮拜二的上午去看戲(她請了生理假,我請了病假),到了水源市場,她穿著一身黑色的洋裝,頭上戴著一頂紫色的牛仔帽,腳下是黑色的跟鞋,我盡量找了自己看起來最正式的一件洋裝,但跟孟岑一比,我覺得自己就像是個走錯地方的鄉巴佬,她的衣服很好看,但黑到我覺得太像告別式,老媽在爺爺走的時候都沒穿這麼黑。
劇目上演了,一直以為是舞台劇,但演員只有兩三隻,整場唱不到三首歌,而且都是英文,我根本聽不懂他們在講什麼,只記得開演時,燈光一打,有個男的把自己塗的一身黑,還在背上裝了像是蝙蝠的翅膀,開場時他就趴在地上,一邊後退,一邊發出嘶嘶叫的聲音,進入了擺在舞台上的一個黑色「洞穴」,接著工作人員就把「洞穴」搬走了,整場我再也沒看過他,這部戲根本不該叫洞窟裡的巨龍。因為看不懂劇情,我轉頭看了看孟岑的反應,她在哭。
「要不要吃冰?」她問,我想著假單上經痛兩個大字,欣然同意。
國小的時候,我不太擅長和男生打交道,上了國中,我才知道自己也不太擅長跟女生打交道,國小的女生們真是熱情。因為孟岑的眼眶還紅紅腫腫,我也不敢問她的感想,只是顧著吃冰,光顧著吃結果頭痛到爆炸。
「我是女巫。」她低下頭悄悄說。
我原本以為我會很驚訝,但她今天的打扮很有說服力,而且整個台北有女巫血統證明的家族雖然很少,但遇見了就……還算正常吧?應該說,女巫根本就是社會的弱勢團體,他們的術法在台北都沒什麼用,如果要用來害人,政府頭一個就先把有女巫證明的家庭抓出來浸水拷問,我後來才知道,這都要感謝前幾年的釋憲把女巫從人權條例裡特別區隔出來。
我看著她,輕輕點頭表示明白了,正打算起身去點第二碗冰好讓我不用繼續想話題時,她自顧自說了起來,「新店謝家、永和呂家、中正蔣家、西門咸家、流浪的李家、士林蕭家、北投陳家、信義錢家、三重雜居、不屬於何時何地的林家,這十家是目前台北的女巫家族,他們和一般人過著一模一樣的生活,唯一能證明他們是女巫家族的,只有當年人口普查之後核發的證書。其中很多人早已失去女巫的力量,他們也不需要。」我連剛剛那十家姓什麼在哪裡都還沒記著,孟岑一揮手,我的手上撫過輕微的涼風,海的鹹味佔據了我的口鼻,我的眼睛盯著水源市場二樓的桌椅,卻看見遠端的地平線,還有落日的紅。
「這就是、wow……」回過神,我說不出話,但又想到,「剛剛好像沒有姓孟……?」
「我的爸爸是送來的。」她舀起一杓融化的牛奶冰,「我曾祖父沒有兒子,當年北投陳家覺得女巫被清剿是遲早的事,就把他們家的么子過戶給我阿公,但一連三代,我們家都沒有顯露任何能力。」
「但妳成功了,妳是女巫,這……很酷。」我一時詞窮。
「不!」她瞪著我,「我不想當女巫。我不想,沛文。這是詛咒,我喜歡數學、我喜歡音樂,我想當一個普通的女生,但每個夜晚,我的夢都會溢出,他們告訴我,要我用這力量做點事,如果放任這些喃喃自語,我怕這能力只會害到我的家人,我只能偷偷去找陳家,跟他們學習怎麼控制它,但我學得越多,越不能瞭解為什麼需要女巫,它的力量越強大,我就陷得越深。」
「但女巫不是可以,你知道,有很多方便的像是……飛啊還是隱形什麼?」我試著安撫她,但這經驗太特殊了,完全說不出「我懂你意思」這種話,我是說,到底哪個普通人會懂?
「要不要試試看?」擦擦眼睛,她提議。「試?」「嗯,你可以當一個禮拜的女巫,體驗看看擁有那些力量的生活,但要是犯法我可沒辦法保妳喔。」
我的耳朵聽見低沈的鼾聲像是自遠處傳來,我以為附近睡了什麼胖子,但四處張望卻什麼都沒看見,「我想試試看。」吞了口口水,我說。
「妳確定嗎?」「嗯。」我閉上眼睛,假裝估算著不知道存在何處的風險,點了點頭。
下一秒,溫熱的觸感碰上我的嘴唇,我張開眼,視野消失在孟岑的瞳孔中。
夢從我的眼角升起。
我可以感覺得到,夢逐漸盈滿了我的眼眶、決堤之後順著兩頰滑落。
就如同孟岑說的那樣。
滿溢而出的夢對我咯咯笑著,雖然這對我來說是前所未有的體驗,但除了有些緊張之外,我並未感到一絲陌生或恐懼。夢幻化成一個又一個我所熟悉的姿態,在我的耳畔低語、訴說女巫的力量有多麼神通廣大,那有如糖蜜般的耳語的確相當誘人,而我也確實覺得,我不做點什麼有些可惜,女巫體驗可不像營隊那樣三不五時就會出現的。
那之後,我不太記得我是怎麼回到家的了。
除了那場戲以及孟岑所說的話之外,就只剩令我頭痛的芒果冰,以及關於海的記憶。
在水源市場二樓所看的海。
一次又一次嘗試上岸的鹹澀浪潮,以及地平線那頭、浸沒了一半的落日餘暉。染紅的海風襯著海水味,纏上了我的手、我的唇,催促著我脫下涼鞋、赤腳走在那餘溫尚存的沙灘上。沙上印著清晰可見的足跡,沿著海岸點綴至遠方,我也跟著踩了上去,在彼端那有著模糊的女孩身影,一身黑色洋裝與紫色牛仔帽依稀可見,彷彿是在等著我一般遠眺著夕陽。
我趕上了。
但女孩卻消失了。
在獲得女巫的力量之後,所有的一切都變得有如、呃、VR遊戲一般輕鬆愜意。我不確定這樣形容是否恰當,但我只需要輕輕揮手、下幾個指令,畫面中的人物或場景就會如實照辦。比方說試卷上的難題,它們會一個一個爬出紙面,構築成我也能理解的提示;而體育課或馬拉松也是如此,雖然沒出什麼力,但身體就像是懸絲人偶一般舞動著,在我還沒意識到之前就達成了目標。
我只需要握緊控制器,好好享受「女巫扮演」所給予的沉浸式體驗。
最初,我的確是蠻樂在其中的,畢竟女巫的力量給了我前所未有的人生體驗。不僅僅是課業,還有我那貧乏的社交與人際,拜這股力量所賜,我能夠直面對方的內心與想法,不用怕踩到地雷或尷尬冷場。或許就是這種游刃有餘的優越感,讓我對孟岑的煩惱有些不以為意,為什麼有著如此方便的能力,卻還要如此堅持地不用呢?
明明只要接納女巫的力量就可以了。
然而,孟岑卻再也無法回答我這個問題。
一個禮拜過去了,孟岑沒來找我收回力量。
我本來以為是她忘了,或是看我如此享受,想再多讓我嘗試看看。但兩個禮拜、一個月,甚至到了七月中旬的畢業典禮(對,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少放了兩週的暑假),孟岑都未曾出現。即使我處心積慮地想找到她,跑遍了管樂隊、排球隊、數學競賽社,也問遍了她班上的同學,得到的答案都是▓▓的。
大家都不曉得她去了哪裡,弔詭的是,卻也都不以為意。
畢業典禮當天,我偷偷溜了出來,在校門口的鳳凰木下等著。國教會考之後的國三生就像是無拘無束的野貓一般,校方也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到校,既然如此,就只能趁著大家都會出席的這個典禮,來個守株待兔。
過往的學生或哭或笑,享受這一生一次的離別與啟程。
熙攘的人群中,我彷彿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我匆忙跑上前去、伸出手來,想攔住我那寥寥可數的朋友。即使我現在較以前吃得開了,我依然覺得和孟岑互動的感覺,才是真正朋友間該有的氣氛與關係。
「孟岑!」
在緊要時刻,我的四肢卻有如鉛塊般沉重,隨著一抹艷紅掠過視野,我笨拙地撲了個空,徒留手中緊握的花瓣,浸染了深沉的、落日的紅。
夏去秋來,而後冬至,我帶著女巫的力量上了高中。由於國教會考在相約看戲那天之前就已經結束,我們的閒聊間偶爾也會聊到未來的學校與規劃,因此即使沒有確切看到榜單上的姓名(還是那樣,我找不到她的名字),我也知道我們會上不同的學校,如此一來,要碰面就更加困難了。
於此同時,我也逐漸適應了每晚都會溢出的夢,或許是我接納女巫力量的關係吧?只不過,我的記憶發生斷片的狀況也隨之增加,常常在我沒有意識到的時候完成了某些事。
不對,其實我是知道的。
我只是放任著不去干涉,任憑「自己」完成了課題與任務。女巫的力量越是強大,我所感受到的這份疏離也越發強烈,而我選擇了視而不見,反正結果總是好的──每當這個時候,我總會想起孟岑滔滔不絕的抱怨與抗議,她生動的表情伴隨著這份矛盾,以及一種難以言喻的情感,佔據了我內心某個角落。一旦我逃避了、回頭了,這份情感與矛盾就會化為漩渦,將我的思緒吞噬。
直到除夕前的大掃除,我在我的床底下,發現了那個陳舊的小盒子,裡頭裝著一封又一封泛黃的信件。
我想起來了。
那是我小時候、寫給我們家房客的回信。
住在地下室的那條龍。
雖然他叫我不要再寫信給他,但我認為,無論是女巫的力量或是消失的朋友,這類事件就該找龍諮詢。
惴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我送出了信件。
而回信則是在年節後、初六的那個傍晚,一如既往的夾在門縫底下。
貴安,方沛文小姐:
很高興妳再度問了我為什麼會住在這裡,我的答案和過去一樣,不過因為妳的第二個問題,請容我做點小小的修正──我或許是人類,但這充其量只是讓那條界線變得曖昧,而我唯一確定的,就是我想成為人類,就如同妳的女巫朋友一樣。
談談妳真正的煩惱吧,雖然對我來說,這連煩惱都稱不上。我經歷過青春期,也看過太多人類青春期的案例,對,說的就是妳的阿公,以及阿公的阿公的阿公,但妳比較特別一點,逃避是每個人類都有的本性,而女巫的力量則會放大這些性格,再加上一湯杓的推諉卸責──人類常常用這招來武裝自己──讓自己表面上比較輕鬆,但說穿了,這只不過是把雜物一股腦扔進衣櫃那樣的鴕鳥心態。
我不是很想和女巫打交道,但看在我們是超長期的租賃關係──畢竟未來還要承蒙妳關照──這次就破例幫妳這個忙。隨信附上三片我的鱗片,直接吞下即可,妳要配開水或溫牛奶也可以,但根據其他人類的說法,生吞的口感比較好一些。龍的鱗片可以抑制女巫的力量,在某個很久很久以前,人類甚至會獵龍來對抗女巫──咳,離題了,每片鱗片可以幫助妳安然度過一天,希望妳能夠好好利用這段時間。
最後,關於妳的問題,妳需要的不是答案,而是面對與實踐的勇氣。
祝 如龍一般自信、坦率、堅強
打開回信旁擱著的小袋子,裡頭躺著三片鱗片,帶著些許紫色光澤、有如寶石般瑰麗耀眼。
我回到房間,桌上的相框內是我和孟岑的合照,她的紫色牛仔帽就像是龍的鱗片般醒目。曾幾何時,我連她的臉也看不清了,只剩下令人印象深刻的穿著,以及越發模糊的輪廓。
於是,在初六的那個晚上,我吞下了冰涼且甘甜的夏日回憶,滑入我的喉頭、我的胃中。
那天晚上,夢未曾溢出,我度過了成為女巫以來最安穩的一晚。
我睜開眼睛。這半年多以來,頭一次覺得清醒。
夢不再盈滿眼眶,將視野染上縹緲不實的顏色。我翻下床,腳掌踩上微涼而厚實的木頭地板。熟悉的粗糙感,就像和現實久別後的親密問候。夢遊般輕飄飄的感覺褪去了。我站穩腳跟,從半開的窗戶望了出去。
初昇的微曦透窗而入,灑亮整個房間。我瞇起眼睛。冬日的陽光並不熾熱,反而有股懶洋洋的暖意。我深吸一口氣,彷彿要將陽光、鳥鳴與逐漸甦醒的城市一同吸進身體般,把胸口塞得滿滿的,然後笑了出來。
我準備好了!
一招手,桌上的相框旋即動了起來。框面和支架一開一闔地向前奔跑,跳進我張開的掌心,把和孟岑的合照吐了出來。
夢在我手中凝縮,海市蜃樓般微微扭曲了真實。女巫的力量並未消褪,只是不再外溢,轉而內斂在身體中靜待驅使。我終於明白,龍鱗的力量是控制,而非抑止。不再放任女巫的力量代替行事,我以自己的意志駕馭夢境。
捻起照片,我端詳孟岑的臉。她的輪廓依然模糊,就像煙霧籠罩的影子。但我強迫自己注視著她,不再挪開視線。我知道這幾個月以來,自己一直有意無意地逃避著孟岑,害怕她收回女巫的力量。
一嚐過夢的甜頭,就開始害怕起現實的苦澀。這樣的我,一定是個膽小鬼吧。對孤身一人的自己恐懼無比,為平凡無奇的自己懊悔不已。正是如此軟弱不堪的我,才會陷溺於夢中不可自拔。
但是,不會再逃避了。
我比任何時刻都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孟岑──」我的心臟怦怦跳著。「我想見妳!」
聲音在呼喊,感情在呼喊,願望在呼喊。夢凝聚著,而後獲得形體,迫不急待地衝出身體──一個個單音化為五彩蜜蜂,將我說出的語音用翅膀一遍遍嗡嗡振響,飛向遠方的天空,傳遞給孟岑。
照片閃爍光芒。灰濛濛的背景一掃陰霾,燃燒般亮起橘紅的亮彩,變幻成暮色浸染的海灘,彷彿逝去的那個夏日再一次甦醒。淡淡的海水味飄進鼻尖,指頭則被溢出相片的海浪沁濕。艷紅的夕陽照亮了孟岑的臉龐。她的嘴唇顫抖著,勾起一抹虛弱的微笑。
我向孟岑伸手,她卻搖搖頭。
照片颼地一聲竄出我的指尖,彷彿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抽走,從敞開的窗戶扔了下去。我趴到窗前,眼角掃見照片飛到了巷子口。
我用左右手分別抓住兩旁的窗簾。喀啦一聲,繫住簾子的扣環應聲解開。窗簾在我手中啪啦啪啦翻舞,宛如終於被解開繩套的老鷹急不可耐地扇動翅膀。
我從窗口一躍而下。
藍色的窗簾攤平,從我手中平伸出去,宛如滑翔中的鷹翼。我在狂風中左右晃動維持重心,咻地竄出小巷,飛過車水馬龍的馬路降落於對街。腳甫一落地,我就用力一踢向前飛奔。簾子嘩啦一聲捲在身上,就像歸巢後鳥兒的羽翼遮覆身體。我極力伸長手臂,用指尖攫向那落葉般在空氣中翻飛的照片。
還差……一點……
照片加速飛走,我只瞥見照片中孟岑的身影再一次開始模糊。相片中的時間似乎在一點一點逝去。晚霞變得更加紅艷,昭示太陽正不斷西斜。我知道,一旦夜幕垂臨,我將再也看不見孟岑的身影。
海邊,我得去孟岑所在的海邊。在照片中的夕陽落下之前,在那個夏日離去之前,在龍鱗的魔法失效之前。我得找回孟岑,修補被切斷的一切。
我衝向公車站,卻看見公車的門闔上。我揮舞手臂衝向前,公車的排氣孔卻噴出灰煙,轟隆隆向前駛去。我撲向那團灰黑的廢氣,想像它是一堆柔軟的棉花。我重重摔了上去,柔韌的棉絮卻穩穩吸收住我的體重,將我彈向高空。我的身體騰空飛起,劃開一道弧線,在升到頂那一瞬間彷彿失去重力般漂浮。
我舉手抓住掛在二樓的招牌,腳向前盪去,順勢將自己向上一拋,落在公車頂部。但還不及站穩,公車就往左一轉。我一下子失去重心,咕嚕嚕滾了下來,摔到人行道上。路面的磁磚化作柔軟的海綿接住了我。我輕輕彈起,惆悵地看著公車開走。照片也跟著飛遠,像是抓不住的風。
不,不!
還沒結束!
這份力量不只如此,想見她的心情不只如此。
我站起身,雙手往左右一拉。建築物往兩旁傾倒,市容宛如撕破的照片分成兩半,空出中間一條空無一物的小徑,直通遠方的一點蔚藍──大海。我輕吹一口氣,氣息化為一股白濛濛的霧氣拂過。亮晶晶的雪花飄落下來,小徑結滿凍霜,宛如一支銀白的細箭筆直伸向彼方。
我舉手一舉,地面轟隆隆抬升起來。我站在頂端,俯視著整座城市,直到海面覆滿視野中的整條地平線。我輕輕跳了兩下,然後順著結冰的陡峭斜坡滑下,朝遠方的大海疾射而去。空氣呼嘯著刮過我的臉頰,將我的頭髮向後拉成一匹高高揚起的絹布。我瞇起眼睛。
快、要更快!
我用力吸氣,將遠方的風景扯向身前。兩側的景物宛如無關緊要的思緒飛掠消失。一次眨眼、一下心跳間,我抵達了海灘。但我沒有停下來,而是逕直衝進翻捲的海潮中,任浪濤潑溼睡衣。
陽光從我背後射來,是迷濛的晨曦而非絢爛的晚霞。這不是我們約定的地方。為了見到孟岑,我得將太陽遠遠拋在身後、拋下地平線,不斷向西前行,橫越一整個夜晚,直到從地球另一側趕上太陽,才能抵達她所在的夕幕之下。我知道,孟岑所在之處並非駐足就能抵達,我不能只是靜靜等待太陽落下
我在海面上滑行。捲在我身上的窗簾再次攤開,以一個柔滑的曲線於邊緣隆起,化作一葉扁舟,在海面飄盪。我緊緊抓住船首,翻手捲起滾滾波濤。海浪升起,十公尺、二十公尺……小船被拋上浪尖,湧動的浪潮推著它向前疾奔。我低下頭,看見海鷗被我拋在身後。只有那張照片仍飛在身前,彷若一個無法企及的夢。
時間彷彿倒流一般,太陽在我身後再一次落下地平線。我追上夜色,追上了滿天星辰。我向它們祈禱,而星星聽見了。點點繁星伸出手,清澈的光線落在我身上,宛如一條條光之絲線。星星拉了我一把,千百道重力拉著我向前,奔向遠方的夢。我不斷墜落,卻不是朝向地面,反倒脫離了地心引力的束縛,飛向夜空。
不夠、還不夠!
夢在我身邊肆意奔流。我的手掌向下一切,海水隨之分開,露出深埋在幾千公尺下的岩石地表,一如某個古老的傳說。但我不是聆聽神旨的賢者,只是想見朋友的任性孩子。所以我沒有滿足,更沒有就此收手,而是更加奮力向前推擠。堅硬的地殼抵抗著我,但我沒有退卻,全力一推──
我很堅定,我毫不猶疑。此刻,我如龍一般強大無比。
──地球在我揮下的手掌前,無聲無息地裂成兩半。
透過半球間細長的縫隙,我看見地球彼端的天空──那被染紅的夕陽餘暉,就在世界的另一側。我張開雙手雙腳,開始向下墜落。鑽過半球間的縫隙,落向那緋色的天空。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總算穿過地核,從地球另一端衝了出來。地殼與海水在我身後重合。但在我橫越地心時,太陽也仍持續遠去。緋紅的天空褪走,我又一次落回夜色之中。
跑、繼續跑!
我傾盡一切想像、驅使一切力量向前衝,直到形體開始消散,我化作一道風。掙脫大地束縛的風兒沒有重力,亦無法停止,奔跑就是它的一切宿命。我登上陸地,在一次眨眼間橫越沼澤與低谷,腳一蹬翻過連綿山丘。夜色開始現出漸層,現出些微色彩的微漪。我趕上了光,趕上夕陽。
就在晚霞出現在天邊的那一刻,夢開始消散,宛如照到晨曦的露珠迅速蒸發。我從風中摔落,變回肉體凡胎。砰地一聲撞碎窗戶,摔進一棟建築物內,在地板上滑行了十幾公尺才手忙腳亂地停下。我翻身想躍起,身體卻不聽使喚地癱在地上。
差……一點……
我沒有灰心。我知道,夢是為了實現願望存在的,一切奇蹟與魔法都將為此燃燒殆盡,所以它的消逝只說明一件事──
我很接近了。
我極力遠眺,終於在暮靄浸染的山頭上,尋見一個火紅的小點──那是夕陽僅存的一點殘餘。我奮力擠出夢的渣滓,極力伸長手,直到指間搆到火燙的太陽,將它往上一拖。
啪一聲按下檯燈開關般,天色重新亮起。半邊太陽被我吊回地平線上。我的身體驀地癱軟下來,一實再也擠不出絲毫夢境。
「結果妳還是追來了。」一個熟悉無比的嗓音說。
我微笑:「嗨。」
「傻瓜。」她的聲音聽起來悶悶的。
「別這樣嘛。」我說:「我可是繞了地球一圈,才終於找到妳呢。」
「所以才叫妳傻瓜啊。」
我抬起頭,發現自己躺在水源市場二樓的地板上。
原來自己兜兜轉轉繞了地球一大圈,又一次回到原點。
孟岑就坐在冰店吧台前的木椅上,一隻手撐著臉頰,帶著紫色牛仔帽的頭微微歪斜,盯著手中的照片──是我和她的那張合照。照片中的場景一點一點滲入現實。在孟岑身後,遠方的地平線伴著落日的紅,取代了水源市場的桌椅映入眼簾。清涼的微風吹過,捎來一絲海水的鹹味,一切的一切都和那時一模一樣。彷彿那個夏日從未逝去,而這半年多的時間,不過是我從椅子上摔下,一時頭暈目眩所做的一場夢。
孟岑喃喃說:「為什麼來找我?」
「這個嘛──」我說:「只是想見妳罷了。」
「但妳不已經得到想要的嗎?」孟岑低聲說:「沛文,我知道妳憧憬著我。我聽得見妳的心聲。所以我不是給妳了嗎?我身上的光環,女巫的力量。」
我握住手,感覺夢自我身上每一個毛孔溢出。如此強大、如此不可思議,遠超飛翔或隱形這些微不足道的把戲。夢在我耳邊喃喃低語,要我用這強大無比的力量做點事情。我知道,自己只要揮一下手就能遮蔽太陽,吹一口氣就能號令群風──
「謝謝妳,孟岑。」我放手,熄滅了夢。它發出一聲嘆息,然後沉沉睡去。
「但這不是我想要的。」
──夢該醒了。
「這──」孟岑震驚地盯著我:「這是什麼?」
「我不需要它。」
「那妳想要的是什麼?」
「妳、一位同班同學、一個一起吃冰的好友,如此而已。」
「但是……那可是無所不能的力量!」
「對啊,真的很誇張。」我笑了:「誇張到讓我穿過地心,甚至喊停了地球自轉。但是……妳知道嗎?我做了這一堆莫名其妙的事情,都不過是為了再遇見妳。」
「沛文……妳根本就不認識真正的我。」孟岑摀住臉:「妳看見的那個我,那個光鮮亮麗的我,都只是女巫的力量罷了。」
「胡說。」
「那妳告訴我──」孟岑說:「沛文,在妳眼中的我是什麼樣子?」
「一個帥氣的人。」我說:「率性而為,勇於做自己愛做的事情。吹長笛的時候會不自覺皺起眉頭,一副全神貫注的模樣。打起球來很勇猛,對面的球員一看到妳就會戴上護具。解數學題時那種樂在其中的樣子也很令人羨慕,雖然我一題也看不懂。明明有點粗神經,但有時候又很細膩,看場戲都可以弄哭妳。」我笑了笑:「最重要的是很熱心,就算是孤僻的我,妳都願意拉著一起去看戲。」
「不、不!真正的我並不是那樣子的。既吹不好長笛,也打不好球,當然數學也算不好。」孟岑低聲說:「我只是個贗品。」
「才不是這樣。」
「沛文,我沒有考上自己想要的學校。」孟岑說:「妳知道為什麼嗎?」
我搖搖頭,突然感到一陣羞愧。這段時間的逃避,讓我連孟岑究竟上了哪間高中都不知道。
「政府都有針對少數族群頒布政策,像是原住民在考試時會給予加分。」沛文說:「但是,對女巫卻剛好相反啊。我們在考試的時候,大考中心會酌量扣分。因為……因為只要我們想要,就可以拿到滿分。」
我點點頭,想起之前在考試的時候,試卷上的難題曾一個個爬出紙面,構築成我也能看懂的提示。
「……就因為輕易就能拿滿分,所以在他們眼裡,女巫自身永遠是不及格的。因為會被扣分,我永遠拿不到分數去自己想讀的高中。」孟岑說:「我好想說這樣不公平,可是……可是這真的不公平嗎?如果我不用夢的力量加分,也不因女巫的身分扣分,只憑自己的實力去考試,這樣我能夠表現得更好嗎?我不知道啊!」
孟岑仰起頭,細小的淚珠順著她的臉頰滑落下來,在晚霞的映照下,宛如一粒粒墜落的火星。
「我是真的喜歡音樂、喜歡數學嗎?還是因為女巫的力量讓我無往不利,所以才喜歡上的?我不知道啊!」孟岑吸了吸鼻子:「沛文喜歡上的我,到底是真正的我,還是身為女巫的我,我也不知道啊!」
我想起之前自己曾處心積慮地尋找孟岑,跑遍了管樂隊、排球社、數學競賽社,也問遍孟岑班上的同學她的行蹤,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他們告訴我,孟岑退出了音樂表演,不再出現在球場上,也沒有報名數學競賽。告訴我孟岑彷彿變了個人般,失去了所以自信,就像丟掉本體的影子。
但是,儘管如此,他們都不以為意。那不是冷漠,而是信任。我想,他們就和我一樣──相信著孟岑,相信她有一天會尋回自己,只是需要一段時間的休息。在我的眼中,孟岑就像燃燒的火焰。縱使一時被暴風壓熄,也會重新燃起,只是需要有人吹一口氣幫她助燃。
今天,我就要把孟岑帶回來。在我迷茫了這麼久以後,在她徬徨了這麼久以後,結束當時未完的夏日。
我深吸一口氣,然後緩緩地吐出來。夢從我的唇間溢出,製造概念、畫面、想法與意義,就像彩繪玻璃上鑲嵌的景象,一幅接著一幅。
「妳有沒有聽過龍和人類的故事?」
孟岑沒有回話。
「這是一個久遠以前的故事。」夢翻滾著,宛如燒香的煙般冉冉上升,勾勒出一條條細長的巨龍,發出清澈的龍吟飛過天空。「一個在遠古時代,一條龍向人類暴露了龍的弱點──」
「而使龍族從天空中消失的故事。」
「哦,妳知道?太好了。」
孟岑揮手,抹去了天空中所有的巨龍,只剩下冷清的薄雲飄盪在高空。
孟岑低聲說:「那是背叛,徹徹底底的背叛。那條龍……那條龍說謊了,牠不像其他龍以為的那樣高貴。牠背叛了其他龍的期待。」
「嗯,很不賴。」我說:「但是之後呢?」
「什麼?」孟岑說:「那之後就結束了,龍族毀滅了。」
「我以為妳知道那個故事。」
「《洞窟裡的巨龍》,不是嗎?」
「我其實不知道那在說什麼。」我聳聳肩:「不過,我知道我家地下室住著一條龍,而牠跟我說過一個床邊故事,所以這個故事應該叫《地下室裡的巨龍》才對。」
我彈了彈手指,風開始吹動,一條條巨龍重新飛上天空,時而幻化為奔騰的風,時而變化成翻湧的雲氣。
「那時候的龍……比較不像生物,更像是不願定型的雲霧,不受束縛的颶風。龍不受令,亦不屈服,重力無法囚禁牠們,風暴也無法令其轉向。龍族以高高在上的姿態俯視地面,從未駐足塵土。牠們認為那些得倚靠大地才能撐起自己身體的種族,既軟弱又無力。」
「但即使是龍族,也有牠們畏懼之物──人類。最早誕生的龍曾經預言──人族是牠們的剋星。一旦一條龍靠近人群,就會死去。縱使龍的鱗片刀槍不入,烈火與寒冰都無法損其分毫,人類仍能夠毀滅牠們。於是,龍族立下了規矩──不准靠近人族。」
我伸手一化,一條長長的煙霧在空中盤繞,幻化成了一頭巨龍的面貌。
「可是,一條年輕的龍打破了禁令。那一天,龍覺得肚腹發癢。牠在半空翻滾,但搔癢處正好是牠爪子搆不到的地方。龍難受地發出怒吼,展翅飛到山坡上,用嶙峋的岩石刮擦鱗片,卻始終沒辦法替自己止癢。就在這時,牠聽見了一道聲音。」
我的手指一抓,一團雲氣在我的手中聚攏。我輕吹一口氣,雲氣便獲得了形體,變成一位身著幾何圖案紋飾的繡衣、頭頂花環羽冠的美麗女子。
「讓我幫你吧。龍聽見一道悅耳的聲音說。牠遇到了人族的女祭司,但年輕的龍並不知曉眼前的渺小生物正是龍族的剋星。女祭司安撫了巨龍,用纖細的手掌紓解牠的搔癢。」
我的手一拉,煙霧形成的巨龍就從天空中降下。牠頭一次向地面上的生物俯身,好讓女子的手掌能搆到牠的身體。
「她的動作輕柔得彷彿鳥兒的羽毛,柔軟得彷彿天穹的雲朵。不像那些粗糙尖銳的岩石。龍覺得非常舒服,於是贈予了女祭司一枚龍鱗。女祭司則以一枚寶石為報,就鑲在那枚龍鱗原本在的地方。」
夢自我手中溢出,構建出另一幅畫面──那是一個人類的部落,由無數石板砌成的小屋組成。村莊的邊緣設有木板搭成的柵欄,環繞整個村莊。
「第二次,當龍遇到女祭司時,她的族人正面臨野獸的圍攻。」
我伸手熄滅了光,村落便陷入黑夜之中。狼、野豬與老虎從山林湧現,撲向保護村莊的柵欄。村民們舉起武器抵抗,但羽箭在黑暗中無用武之地。柵欄很快就被衝破了,村民一個個開始倒下,
「龍本想離去,牠從未在意過地上的生滅。但就在這時,牠看見女祭司的眼中盈滿淚光。龍心中的某一塊被觸動了,牠吹了一口氣,將無數猛獸吹到另一個陸地,然後飛走了。龍知道自己不應該涉足塵界之事,所以牠必須遠去,否則將會被永遠束縛。」
我張開手掌,一蓬火焰在村莊中央燒了起來。幾十位村民手拉著手,繞著火堆跳舞。
「第三次,當龍遇見女祭司時,她的族人正在舉辦慶祝豐收的祭典。女祭司感謝龍的幫忙,並提出了邀請。
『何不和我們一同跳舞呢?』
女祭司說。但龍拒絕了,因為龍族的腳掌不能夠沾染世俗的塵沙,否則牠就不是那高高在上的龍了。
『何不和我們一同享用食物呢?』
女祭司說。但龍拒絕了,因為龍的嘴無法咀嚼凡間的糟糠,否則牠就不是那睥睨眾生的龍了。
『何不留下來呢?』
女祭司說。但龍拒絕了,因為龍的翅膀拒絕駐足塵世的泥地,否則牠就不是那騰雲駕霧的龍了。
『但我聽說尊貴的龍法力無邊,能夠變幻為任何形貌,不是嗎?』女祭司說:『只要你變身為人,就能夠和我們一同歡慶了。』
龍沉默下來。因為龍族一旦變化為其他形貌,就再也變不回去了。牠會被囚錮在新的形體中,像其他動物們一樣領受苦痛、傷病與死亡。」
「但是,龍動心了。早在牠領會過溫柔與慈悲,見識過痛苦與死亡,聽聞過歡笑與吵鬧時,牠就已經不再是那與世無涉的龍了。龍曾以為自己不會被改變,但打從牠接近人群,並決定幫助他們的那一刻,牠作為龍的身分就已經死去──正如那隻古老的龍所預言的。」
我揚起手。夢變幻出一片雲海,而龍穿破雲層,升到最高的天空上。
「龍打算與自己的父親訣別。
『孩子啊,你確定嗎?』龍的父親對牠說:『以永生不死和無所不能為代價,變成凡間的螻蟻,你又能得到什麼呢?你將會愛、會活過,然後死去──一如每一位凡人。既然這一切早已注定,又有何意義?不過是去走一遭凡人的一生罷了。』
『啊,父親,我想重要的不是愛過、活過,然後死去。』龍說:『而是愛誰?為何而活著?又為了什麼死去。』
我揮手。龍從雲霧中落下,直到牠的腳掌步上地面。龍龐大的身軀開始縮小,直至變成一個人類──一個當牠過去翱翔於天空中時,甚至看不見的渺小生物。但他沒有仰頭,而是走向人族的村落。
「龍化身為人類,於是他明白了何謂愛,何謂歸宿,何謂生命與死亡。龍向人類披露了龍族的弱點──就連最滾燙的火焰無法溶解龍的鱗片,最鋒利的兵器也無法切穿牠的鱗片。但是,愛能軟化牠們,溫柔叫牠們折服,生命令牠們屈就,而平凡叫牠們目眩神迷。一旦過於接近人群,龍就會被毀滅,變得不再是龍。」
我伸手,抹去了天空中所有的巨龍,只剩下冷清的薄雲飄盪在高空。
「而在許多年之後,天空中再也看不見任何一隻龍。」
「聽說在龍與女祭司的後裔中,有著繼承了些許龍的力量的孩子。偶爾,他們的夢會溢出,想起久遠之前曾經在寬闊的天空隻身翱翔的回憶。但他們選擇了大地,選擇了洞窟,就不會再回頭了,龍會永遠在這人類中生活下去。」
夢開始褪去,孟岑盯著我,眼角泛著一點淚光。老天,我故事講得這麼爛,她的哭點果然很低。
「所以……所以這不是一個有關背叛的故事。」
「這是一個有關不平凡的龍,最後成為一個平凡人類的故事。」
我說:「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不代表要行不可思議之事。孟岑,妳還是妳。妳說過夢在對妳耳語,要妳用這力量做點事。妳說當妳的力量越強大,就越不明白為什麼需要女巫。但要是夢打從一開始就沒有什麼偉大的用途呢?要是這龐大的力量本來就只是為了實現微不足道的心願呢?」
就像我繞了地球一圈,只是為了想見孟岑一面。
「孟岑,妳可以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然後選擇過平凡的人生,這兩點並不衝突。就像那隻龍,擁有非凡的力量,不過是為了去選擇平凡罷了。」
孟岑低聲說:「我想當一個普通的女生。」
「而我喜歡這樣的妳。」
「但……但那是作弊!這種力量是作弊。」
「妳知道嗎?我也作弊了。我用了女巫的力量才找到妳。」我有些好笑地說:「孟岑,我用女巫的力量化身為浪濤與風,否則根本就找不到妳。所以妳覺得這是作弊嗎?我的心意是假的嗎?」
「不、不!」孟岑說:「重要的是……是妳來找我了。」
「對吧?是不是用了女巫的力量,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不是怎麼做到的,而是妳想做什麼吧。」我說:「我喜歡妳,孟岑。不是因為妳有多厲害。我喜歡的是那個樂在其中的妳,那個表情生動的妳,那個照顧朋友的妳。是女巫的力量讓妳喜歡上打球和吹奏嗎?是女巫的力量讓妳過得那麼率性瀟灑嗎?是女巫的力量要妳親近一無是處的我嗎?我也擁有過女巫的力量,而這之中沒有一樣我做得到。」
我伸出手,鼓起勇氣說出:「所以,讓我當妳的好朋友,好嗎?」
孟岑抿著嘴,過了好一會才終於破涕微笑:「早就是了。」
在我們握手的那一刻,我感覺夢離開我的身體,歡呼著回到夢岑身上。
「但是──」孟岑喃喃說:「過了這麼久,我已經沒有自信了。之後……之後,我該怎麼過呢?」
「喏,吃下這個吧。」我從口袋中翻出了一枚泛著紫色光澤的鱗片。
「這是什麼?」
「回禮,女巫體驗的回禮。」我說:「想當當看一天龍嗎?」
我知道,女巫的力量會放大人類逃避的天性,而龍鱗會幫助人們找回本心,變得如龍一般自信、坦率而堅強。
嗯,孟岑會是一條好龍。
孟岑皺起眉頭:「生吃嗎?」
「妳可以配點東西,譬如說……來碗冰?」
孟岑露出掙扎的表情。「我……唉,那個。」
「真的假的?」
「討厭,這次是真的。」孟岑想了想:「不過,管它呢!」
她彈了一下手指,兩碗冰出現在桌面上。我把煉乳攪到碎冰下面,用湯匙挖了一口。冰塊留下喉嚨之後,肚子裡卻沒有冰涼涼的感受。看來夢變出的冰在吞下喉嚨後就消失無蹤了。真是方便。
我埋頭猛吃,卻不再感到頭痛。
在那之後,我才發覺女巫的力量依然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跡。想看夕陽的時候,小王子需要將椅子向前挪幾步,而我卻只要看向孟岑,就能在她身後看見一整片晚霞。
十八歲生日的前一天,我和孟岑相約在水源劇場看戲。其實我們明天還約好要幫我慶生,但孟岑終於有空,我們都迫不及待想見到彼此。
那是一齣奇怪的戲,劇團把劇場切割成好幾個空間,每個空間上演相異的戲碼,觀眾可以在劇場裡自由走動,在自己喜歡的地方駐足。我完全不懂這樣設計的目的,演員嘴裡吐出的都是中文,但就像不受控制的夢一樣支離破碎。我想起我們國三一起看的那齣戲和扮演龍的男子,覺得那場戲還比較好,雖然一樣看不懂。
「來去吃冰吧。」拂去淚珠,孟岑說。
夏日的水源市場悶得嚇人,即便暑假期間的人潮沒有學期間那麼擁擠,但牛奶冰的表層還是很快就融化了。看我忙著將盤子裡的冰吞食入腹,孟岑咯咯一笑,喚來清涼的微風。
「我考上了。」
「謝啦……咦?」
我抬起頭,看見被晚霞染紅的地平線,和紫色牛仔帽下,雙眼紅腫未消的孟岑。
我跟孟岑已經快半年沒見了,學測成績發布後,我們的成績都不甚理想,但我胸無大志決定不考指考,孟岑則決定繼續拚她的第一志願,水源市場隔壁那間大學的數學系。前幾天成績公布了,她才從閉關讀書的日子中解放出來,但她還沒告訴我結果,我也不敢問。
「恭喜──等等,我記得經過女巫學生升學辦法扣分後,女巫的分數怎麼樣都不可能達到錄取標準啊?」
孟岑露出淘氣的笑容,輕輕吹了一口氣,牛奶冰上的煉乳頓時變成滿滿的紅豆。我瞠目結舌。
「──你竄改成績?」
「別說的這麼難聽嘛,沛文,我只是把我的分數變回我原本的分數而已。如果真的想作弊,我這半年就不用這麼辛苦囉。」
上高中之後,朋友都說孟岑回來了。她參加了高中的排球校隊、參與管樂社的每場表演、熱心解答班上同學的所有數學問題。但是,我卻覺得她變了。她不再像當初那樣完美無瑕,她的數學考卷不再總是滿分、會在經痛時跟校隊請假、甚至會在心情不好時翹掉管樂社的練習跟我出來吃冰。
但我更喜歡現在的她,畢竟,在那之前我從未見過她露出這樣的笑容。
「啊、對了,這個還給你。」孟岑從鉛筆盒裡拿出閃耀著紫色寶石光澤的龍鱗。「幫我謝謝那位地下室的龍先生。」
「咦?我還以為你早就吃掉了。」那天,我們吃完冰之後,我把最後一片龍鱗給了孟岑,因為我們都知道,人是沒有那麼容易改變的,女巫也一樣。
孟岑收下了。我到現在才知道她其實一直把它留著。
「畢竟,冰還是單吃比較好吃嘛。」孟岑把勺子上的最後一口冰送入口中,順便把我的紅豆牛奶冰變回煉乳口味。綿滑的牛奶冰滑過舌頭,甘甜且冰涼。
「是沒錯啦。」我邊吃邊說。「但是,我原本以為你至少會拿來防止指考那天肚子痛。」
回到家之後,我躺在床上看著龍鱗,嗅到海水的淡淡鹹味,決定寫信給龍。
沒錯,我比以前更喜歡孟岑了,但與此同時,我也無法否認自己的焦慮。孟岑已經是一個像龍一樣的女巫了,她能夠熟練地使用女巫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她知道什麼時候該使用女巫的力量,什麼時候則不。
但我不是龍、也不是女巫。將女巫的力量還給孟岑後,我們都回到了原本的生活,但跟孟岑比起來,我卻是毫無長進。成績很爛(特別是數學)、體能孱弱、朋友只有少少幾個、也不知道未來要做什麼。唯一有進步的,大概就是為了跟像孟岑這樣的朋友出來玩,開始打工。
我看見了真正的孟岑、了解到她不是無所不能,也不再憧憬她的力量。但是,這不代表憧憬的根源隨之消失。所以,雖然失去了女巫的力量,我仍舊會在孟岑身後看見當時的夕陽。
我將龍鱗夾進信封裡,寫下孟岑的感謝與我的疑問,投進家附近的信箱。
那天晚上我做了久違的夢。夢裡,我的房間籠罩著紫色混著白色的雲,雲朵輕輕環繞我的全身,於是我也變成了雲,變成了風,變成了龍。我在夜空中與星辰捉迷藏,累了就垂掛在月亮上休憩。我吞噬太陽將白天偽裝成黑夜,高聲長嘯讓海浪吞噬陸地。我伸展比巨岩還堅硬的腳掌,鼓動比雲朵還輕盈的翅膀,我以純淨勝過最高處山泉水的月輝為食,以神秘勝過最遼闊海洋的星夜為家。我隨時都在飛行,也隨時都能隱身。
我是被手機震動聲吵醒的,滑開螢幕,發現孟岑傳來訊息,說她昨晚找到一部想看的電影,問我在慶生的聚餐前要不要一起去。我當然說好。
出門前,我發現門縫底下夾著一封信。我撕開信,快速瀏覽信的內容:
貴安,方沛文小姐:
雖然這或許是我們最後一次書信往來了,但我依然很高興看到你的來信。我並不打算改變我的答案,不過,或許我可以將故事多延伸一點,就當作這麼多年來你跟我分享祕密的回饋。
其實,一直到現在,這個世界上都還存在著龍。龍在接觸了人類社會之後選擇了平凡。遺憾的是,龍終究是龍,龍的生命永遠健康、強大、長壽,龍的心智始終自信、坦率、堅強。作為一個人類來說,龍無論如何都並不平凡。
所以曾經有段時間,龍給予了人類鱗片對抗女巫,希望藉由鱗片的夢境理解為什麼他們是像龍一樣的人類,而不是像人類一樣的龍。
──而鱗片確實告訴了龍答案。所以我才會住在這裡,以一條龍的身分。
故事就說到這裡,至於妳的煩惱──我想,它不如同妳的前一個煩惱那樣,是個真正的煩惱。因為妳把龍鱗寄了回來,而不是選擇吞下它。而且妳也已經滿十八歲了。
希望我們的租約還能繼續下去。
祝 如人類一般不安、迷惘、弱小
我不記得我曾經寫信給一條龍。爸確實曾經說過,老家的地下室至今仍有一位房客住在那裏,他已經付了九十九年的房租了,媽邊打蚊子邊說,其實祖父也是跟爸這樣說的,就像曾祖父曾經對祖父說過的一樣。我一直以為那是說給小孩子聽的童話,不過,我們確實有收到房租。
但這些都不重要,現在重要的只有跟孟岑的約會。夏日陽光熱得像是能融化龍的鱗片,我傳訊息給孟岑,問她看電影前要不要先去吃個牛奶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