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愛護含靈動物(三)

殺劫者,殺業所成。

殺業最大者,曰食肉。


"食肉之害"

甚多,說不能盡。


食肉之人,

因果糾纏不已,

報應亦無有已時。


食肉之人,

不悉因果報應。

他日

"人死為畜,畜死為人",

其互相噉食,何異於是。

不過隔世同時之別耳。


總因

"宿世惡業",

感此

"極苦惡報"。


此種惡因,

多半

因"殺生食肉''而起。

提倡:

(一)

"勸戒"宰殺殘害

牛羊貓狗雞豬魚等

有生命價值的動物。

(二)

"普遍"保護尊重

具有血肉之軀

生存權利的動物。

(三)

"放下"

恣縱自己饕餮(貪吃)之念。

(四)

"捨棄"

殘忍殺害動物的葷食生活。

(五)

"遠離"

具有劇烈怨恨毒素的因子。

(六)

"安心"

做一位身心優質的素食者。

食肉一事,大是怪事,

但以

"習慣行之"既久,

不知其非,"反以為禮"。


祭天地,祭祖宗,

養父母,待賓客,

皆以

"肉"

為表示

誠孝恭敬之物。


表我"誠孝恭敬",

當以

"慈祥清淨"之物方可。


何可以

豬、牛、羊、雞、

鴨、魚、蝦、等

"穢汙之物",

又復"活活殺死"。


此等

諸物"死時",

慘痛怨恨,難以言宣。


"有仁心、愛心者",

何忍

"殺彼諸物",

"表我誠敬"。


試思

此之誠敬,

為"順理"之誠敬,

抑"悖德"之誠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