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爲何不忍吃食動物身軀

爲何不忍

"吃食動物身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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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轉傳,功德無量。

消除災病,罪滅福增。

自願吃素,前世修慧。

勸人吃素,今世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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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文鈔節錄,

南潯極樂寺重修放生池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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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先說

生佛心性不二,


次說歷劫

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

"互生"(陰陽五行/相生),

互為怨家對頭,

"互殺"(陰陽五行/相剋)。


次引

梵網、楞嚴、楞伽、

"經文為證"。


"熟讀深思",

不但

"不忍食",

"不敢食"也。


"印光大師"開示:


戒殺放生之事淺而易見。

戒殺放生之理,深而難明。


若不明其理,縱能行其事,

其心

決不能至誠惻怛(悲悼)。


其福田利益,

亦隨其心量

而致成微淺。


遇不知者阻誹,

遂可被彼所轉,

"一腔善心",

隨即消滅者有之。


以故

"不避繁詞,用申其義"。


物類同沐慈恩,

人倫各培福祉。


以懇到之深仁,

滅自他之殺報。

"同臻壽域,共樂天年"。


祈以此功德,回向西方,

則永出輪迴,高超三界。

為彌陀之弟子,

作海衆之良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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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者幸注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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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夫

水陸衆生,"一念心性",

直下

三世諸佛,"無二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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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

宿惡業力,"障蔽妙明",

不能顯現,"淪於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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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致

知識陋劣,

求食避死之外,

了無所知。


譬如

大圓寶鏡,經劫蒙塵。

不唯

毫無光明,即彼銅體。

亦不顯現,直同廢物。


忽遇智人,知是寶鏡,

具有

"照天照地無邊光明"。


遂日事磨礱,

初則略露鏡體,

次則漸發光明。


及乎磨之至極,

照天照地之光,

"全體顯現"。


無智之人,

方始貴重,視為至寶。


須知此光,

鏡本自具,非從磨得。


雖復自具,倘無磨礱之緣,

從劫至劫,亦無發光之日。


一切

人天六道衆生心性,

悉皆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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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無始來,惑業障蔽,

不能顯發"本具妙明"。

迷背真性,造生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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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覺世尊

諸衆生

"一念心性",與佛同儔。


因茲

種種方便,隨機說法。


普令

修習戒定慧道,

以期

"斷惑業而復本有",

"圓福慧以證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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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令世人

"發慈悲心,戒殺放生"。

良以我與一切衆生,

皆在輪迴之中。

從無始來

"展轉相生,展轉相殺"。


彼固

各各皆為

我之父母兄弟姊妹兒女,


我亦

各各皆為

彼之父母兄弟姊妹兒女。


彼固

頻頻由惡業力,

或於人中,或於異類。

"受我殺戮"。


我亦

頻頻由惡業力,

或於人中,或於異類。

"受彼殺戮"。


久經長劫,

"相生相殺,了無底止"。


凡夫不知,如來洞見,

不思則已,

思之則不勝慚愧悲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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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幸承

宿世福善,生於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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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宜

解怨釋結,戒殺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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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彼

一切有生命者,

各得其所。


又為

念佛回向淨土,令得度脫。

縱彼業重,未能即生,


我當仗此慈善功德,

決祈臨終往生西方。


既往生已,

即得

超凡入聖,了生脫死,

永出輪迴,漸證佛果矣。


且愛物放生,

古聖先賢,皆行此事。


故書有

鳥獸魚鱉咸若之文,

而文王澤及枯骨,

況有知覺之物哉。


至於

簡子放鳩,子產畜魚,

隨侯濟蛇,楊寶救雀。

此固

聖賢一視同仁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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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知其

蠢動含靈,皆具佛性。

展轉升沉,互為怨親,

及將來決定成佛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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迨至大教東來,

"三世因果"

生佛心性平等無二之理,

大明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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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大聖大賢,

無不以"戒殺放生",

為挽殺劫以培福果,

息刀兵而樂天年之基址。


古云:

欲知世上刀兵劫,

須聽屠門半夜聲。


又云:

欲得世間無兵劫,

除非衆生不食肉。


是知

戒殺放生

拔本塞源之濟世良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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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拔本塞源:

謂蔑棄本源的意思。

輕視而扔掉本源之意。

後王陽明

亦用為正本清源之意。


故隋"智者大師",

買臨海江滬溪梁六十餘所,

亙四百餘里為放生池。

請敕立碑,禁止漁捕。

有偷捕者,動輒得禍。

直至唐貞觀中,猷然如是。


唐肅宗乾元二年,

詔告天下諸州各立放生池,

敕顏真卿撰碑文,並書丹。


有云

我皇舉天下以為池,

罄域中而蒙福,

承陀羅尼加持之力,

竭煩惱海生死之津。

揆之前古,曾何髣髴(彷彿)。


宋真宗天禧元年,

詔天下立放生池,

而杭州西湖,

亦宋之放生池也。


明"蓮池大師"

立放生池於上方長壽二處。

戒殺放生文,流通天下。

迄今三百餘年以來,

景仰高風,

慈濟物類之緇素通人,

何可勝數。


或曰:

鰥寡孤獨,貧窮患難,

所在皆有,何不周濟,

而乃汲汲於

不相關涉之異類。


其緩急輕重,

不亦倒置乎哉。


答曰:

子未知

如來教人

"戒殺放生"之所以也。

人物雖異,佛性原同。

彼以惡業淪於異類,

我以善業幸得人身。


若不加憫恤,恣情食噉。

一旦我福或盡,彼罪或畢,

難免從頭償還,充彼口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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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刀兵大劫",

皆宿世之殺業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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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殺業,縱身遇賊寇,

當起善心,不加誅戮。


又況

瘟疫水火諸災橫事,

戒殺放生者,

"絕少遭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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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護生,原屬護自。

戒殺

可免天殺、鬼神殺、盜賊殺、

未來怨怨相報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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鰥寡孤獨,

亦當

隨分隨力以行周濟。

戒殺放生之人,

絕不作此項功德乎。


鰥寡等深可矜憫,

尚未至於死地。


"物"則不行救贖,

立見

登鼎俎以充口腹矣。


又曰:

物類無盡,能放幾何。

答曰:

須知放生一事,

實為發起同人,

普護物命之最勝善心。


企其體貼放之之意,

中心惻然,不忍食噉。

既不食噉,則捕者便息。


庶水陸空行一切物類,

自在飛走游泳於自所行境,

則成不放之普放。

"非所謂以天下而為池乎"。


縱不能人各如是,

而一人不忍食肉,

則無量水陸生命,

得免殺戮,

況不止一人乎。


又為

現在未來一切同人,

鰥寡孤獨貧窮患難之"因"

長壽無病,

富貴安樂父子團圝(團聚),

夫妻偕老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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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以預行周濟,

令未來生生世世

永不遭鰥寡等苦。

長享受壽富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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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所謂

罄域中而蒙福乎。

何可漠然置之。

子審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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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殺放生"

畢竟是汲汲為人,

抑止汲汲為物,

緩急輕重倒置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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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潯極樂寺外,

向有放生池。

以磡未全砌,遂致坍塌,

兼復多年未濬,淤泥充滿。


每有善士就河放生。

雖發善心,生難獲益。

其旦蒙放而暮復遭捕者,

當居多半。

若近大江,固宜放之江中,

小河則斷非所宜。


園林大師心有不忍,

擬欲深濬其池,

外築圍牆以為防護。

俾放生有地,而盜捕無由。

其意亦良厚矣。


尚未開工,

適普陀覺三大師至,

一見即志道相契。


旋以寺事付託,而己則

放下萬緣,專修淨業焉。


覺師纘承舊緒,

即欲速成其事。

但以工程浩大,

獨力難成。


擬募

闔鎮善信共襄勝事。

祈予作序。


(文鈔五一九頁)

補充:


須知

放生,原為戒殺,

戒殺,必從喫素始。


人各戒殺,人各喫素。

家習慈善,人敦禮義,

俗美風淳,時和年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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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至

有刀兵劫起,

彼此

相戕之事乎。

挽回天災人禍,

正本清源之要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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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欲

家門清泰,身心康寧,

天下太平,人民安樂者。


請皆於

戒殺放生

喫素念佛中求之,

"求無不得"矣。


(文鈔5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