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慈心不忍吃食動物身軀

"慈心不忍"

吃食動物身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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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轉傳,功德無量。

消除災病,罪滅福增。

自願吃素,前世修慧。

勸人吃素,今世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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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開示:


一切衆生,皆有佛性

皆當作佛。


佛視一切衆生皆是佛,

梵網經云,

我是已成佛,

汝是未成佛,

若能如是信,

戒品已具足。


"能信"

自己是未成之佛,

必定要改惡修善,

自利利他

之大菩提心,

以期

斷盡煩惑,

親證

即心"本具"

"真如佛性"。


"能信"

一切

六道衆生

是未成之佛,

必定

要極力勸導,

互相

維持於"同類",

決無

相爭相殺之惡作。


必定

"戒殺護生",

大設方便於"異類",

決無

食彼益我之"慘心"。


人由

不知自己,

一切衆生,

皆是未成之佛,

不惜殺人

盈城盈野以相爭,

殺彼之身,

以期

悅我之口腹也。


世人殺生,習以為常,

大小事體,皆須行殺。

祭神祀祖,

養親待客,

無肉

則不能為禮。


極苦極慘之事

加諸物,

用表

我之誠懇孝敬。


在"迷情"邊論,

尚有可取。


在"實際"上論,

大為可憐也。


一切衆生,

從無始來,輪迴六道,

互為

父母、兄弟、

妻子、眷屬,

"互生"。


互為

怨家對頭,

循環報復,

"互殺"。


佛於

諸大乘經中,

屢為勸誡,

見聞者少。


即得見聞,

信受奉行者更少。


於是

佛以大悲,

現諸異類,供人殺食。


既殺之後,現諸異相,

俾一切人,知是佛現,

冀弭殺劫,以安衆生。


蛤蜊、蚌殼,

牛腰、羊蹄,

豬齒、鼈腹,

皆有佛棲。


驚人耳目,息世殺機,

載籍所記,何能備述。

未殺之前,均謂是畜,

既殺之後,方知是佛。


是知殺生,不異殺佛,

即非佛現,亦未來佛。


殺而食之,罪逾海嶽,

急宜"痛戒",

庶可解脫。


須知

"人物"雖異,

靈蠢"互形",

蠢人"識"暗,

靈物"智"明。


五倫八德,固不讓人,

其誠摯處,比人更深。


敢以我強,

"殺食其肉",

致令未來,

"常受人食"。


歷觀史籍,自古及今,

利人"利物"者,

子孫必定賢善發達。


害人"害物"者,

子孫必定庸劣滅絕。


孔子之贊周易曰,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餘慶餘殃者,

正慶正殃之盈餘也。


正慶正殃,

積善積不善之本人,

受於來生後世,

比餘慶餘殃,

當超過百千萬億倍焉。


人若知此,

斷不肯

以一時之小快愉,

致永受

大禍害於無窮也。

(文鈔續編五六六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