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勸愛惜物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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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轉傳,功德無量。

消除災病,罪滅福增。

自願吃素,前世修慧。

勸人吃素,今世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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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開示:


甚矣

近世天災人禍之頻數,

人民死亡之多且慘也。


天道之"不仁"哉,

吾人歷劫

以及

現生之惡業

所"感召"耳。


斷無有

無因而得果者,

斷無有

作善業而得惡果者。


但以

凡夫知見,

不能

了知"宿世因緣",

似乎

亦有不當得而得者。


若能

曠觀多劫多生,

凡所受之"善惡果報",

一一皆如

響之應聲,影之隨形,

"了無差爽"也。


諸惡業中,唯殺最重。


普天之下,

殆無

不造殺業之人。


畢生不曾殺生,

日日食肉,

日日殺生。


非殺決無有肉故,

屠者獵者漁者,

皆為

供給食肉者之所需,

而代為之殺。


然則

"食肉吃素"一關,

實為吾人"升沈",

天下治亂之本,

非細故也。

其有自愛其身,

兼愛普天人民,

欲令長壽安樂,

不罹

"意外災禍者",

當以

"戒殺吃素",

挽回天災人禍

之"第一妙法"。


一切衆生"一念心性",

與佛無異,

與吾人亦無異。


但以

宿世惡業,墮于異類。

固當

生大憐憫,

何可

"恣行殺食"乎。


無如

世人狃于習俗,

每以

"殺生食肉"為樂。


不念

彼"被殺之物",

"痛苦怨恨"為如何也。


以強陵弱,視為固然。

刀兵一起,

則與

物之被殺情境相同。

焚汝屋廬,奸汝婦女,

掠汝錢財,殺汝身命,

尚不敢

以惡言相加,

以力不能敵故耳。


生之被殺,

亦以

力不能敵。


使其能敵,

必當

"立噬其人"而後已。


何不於此"苦境",

試為

"設一回想"。


"物我"

同皆貪生怕死,

我既具此

頂天履地之質,

理宜參贊化育,

令彼

鳥獸魚鱉,各得其所。


何忍

"殺彼身命",

以取

"悅我口腹"乎。


由其

"殺業固結",

以致

發生刀兵之人禍,

與夫

水火旱潦,飢饉疾疫,

風吹地震,海嘯河溢等天災,

各各

"相繼而降作"也。


猶如

世人送年禮然,

我以禮往,人以禮來。


斷無

往而不來,來而不往者。


即或有之,

必有

別種因緣相抵,

皆不出

"往來報復"之外。


天之賞罰,亦復如是,

而況

人之報復乎。


故書曰,

作善降之百祥,

作不善降之百殃。


易曰,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天道好還,

"無往不復"。

欲免惡果,先斷惡因。

欲得善果,先植善因。

天理人情之至誼也。


是以

現今有心

世道人心之人,

無不提倡

戒殺放生,吃素念佛。


闡明

生死輪迴因果報應

等事理,

"冀其"

普天人民,同享安樂,

"同得解脫"也。


"以冀"

人人戒殺,戶戶吃齋,

庶可

"挽回天意"。


將見

雨順風調,時和年豐。

俗美人良,刀兵不作。


還彼

大同之世,

樂我天真。


"何幸如之"。


倘不

以此為

老僧常談而忽略之,

則為

天下國家之大幸也。


(文鈔九五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