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開示(一)

"印光大師"開示:


''般若心經''要旨大意:


詳夫/

"心佛衆生,三無差別"。


"無差別之心",

虛靈洞徹,澄湛常恒,

即寂即照,非有非空,

絕凡聖之名稱,

無生滅之幻象。


"離心緣相",

情識莫能測度,

如來智慧廣大,

於法自在,

善以語言,

顯示"離言之道",

而且

廣略適宜,各臻圓妙。


是以

大般若

廣約

佛法、衆生法,

以明心法,

有六百卷之多。


此經略約"心法",

以明

佛法、衆生法。

文僅二百六十字,

十法界因果理事,

無不畢具。


以約攝博,了無遺義。


若約而言之,

照見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

二句,

復為全經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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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約而言之,

只一 "照"字,

便可

法法圓彰,法法圓泯,

彰泯俱寂,一真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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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自在菩薩

先得我心,

我等可不隨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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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可謂

如來之心印,

大藏之綱宗,

九法界之指南,

大般若之關鍵,

義不可思議,

功德亦不可思議。


故古今

受持讀誦者,徧於宇中,

著述宏揚者,多難勝數也。


理雖甚深,詞須逗機,

否則

"契理而不契機"矣。


(文鈔/七四七頁)


夫"心"者,

即寂即照,不生不滅,

廓徹靈通,圓融活潑,

而為

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之本。


雖在

昏迷倒惑具縛

凡夫之地,

直下

與三世諸佛,

"敵體相同,了無有異"。


故曰

心佛衆生,三無差別。


但以

諸佛究竟證得,

故其

"功德力用,徹底全彰"。


凡夫全體迷背,

"反承此"

功德力用之力,

於六塵境,

"起貪瞋癡,造殺盜淫"。


因惑造業,因業感苦。

惑業苦三,互相引發。

因因果果,相續不斷。

經塵點劫,長受輪廻。

縱欲出離,末由也已。


喻如

暗室觸寶,

不但不得受用,

反致被彼損傷。

迷心逐境,背覺合塵,

亦復如是。


如來憫之,為說妙法,

令其

返妄歸真,復本心性。


初則即妄窮真,

次則全妄即真。

風息波澄,日暖冰泮,

波冰以成水,

波冰與水,原非二物。


當其

未澄未泮之前,

校彼既澄既泮之後,

"體性"了無二致,

"相用"實大懸殊。


所謂

修德有功,性德方顯。

唯仗性德,不事修德,

則盡未來際,

永作徒具佛性,

無所恃怙之衆生矣。


"般若心經"云:


觀自在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五蘊者,

全體

即是"真如妙心",

但由

一向迷背,

遂成

幻妄之相。


妄相既成,一真即昧,

一真既昧,諸苦俱集。

風動則全水成波,

天寒則即柔成剛。


照以甚深般若,

了知

迷真成妄,全妄即真。


風息日煖,

復還水之本體耳。


故知

一切諸法,

皆由妄情所現。

若離妄情,

當體全空。


以故

四大咸失本性,

六根悉可互用。

所以

菩薩不起滅定,

現諸威儀。


眼根作耳根佛事,

耳根作眼根佛事。

入地如水,履水如地。

水火不能焦濡,

虛空隨意行住。

境無自性,悉隨心轉。


"楞嚴經"云:

若有

一人發真歸元,

十方虛空,悉皆消殞,

照見

五蘊皆空之實效也。


歸者,歸投,歸還,

返照廻光,復本心性之義。


然欲

返照廻光,復本心性,

非先

歸心三寶,

依教奉行不可。


既能

歸心三寶,依教奉行,

自可

復本心源,徹證佛性。


既得

復本心源,徹證佛性,

方知

"自心至寶",

在迷不減,在悟不增。


但以

順法性故,則得受用,

違法性故,反受損傷,

利與害

"天淵迥別"耳。


(文鈔/八一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