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的大悲心願(一)

印光大師的

"大悲心願"

"印光大師"開示:


(一)

世出世間之理,

不外心性二字。

世出世間之事,

不外因果二字。


心性之"理微",

聖人猶有所不知。


因果之"事顯",

愚夫亦可以略曉。


衆生,沈九界,

如來,證一乘,

於心性毫無增減。

其所以

升沈迥異,

苦樂懸殊者。

"因地"之修德不一,

"果地"之受用各別耳。


(二)

心之"本體",如一張白紙。

心之"作用",善惡因果,

(功德力用之力)

如畫佛畫地獄,"各隨心現"。

其本體雖同,"其造詣迥異"。


故曰:

唯聖罔念作狂,

唯狂克念作聖。

吾人

可不慎於

"所念所作"乎哉。


編註:


罔念:

妄念不斷,顛倒夢想。


貪瞋癡念,惑業苦三。

邪曲虛無,冤屈仇恨。

恆受生死輪迴之妄苦。


五蘊緣生,相有性空,

當體即空,生即無生。

緣起緣生,緣盡緣滅,

聚散生滅,苦空無我。


克念:

格除自心,私欲之物。


敦倫盡份,閑邪存誠。

諸惡莫作,衆善奉行。

常享常樂我淨之法樂。


返妄歸真,復本心性,

歸心三寶,依教奉行。

真為生死,發菩提心,

深信切願,持佛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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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云:


妙性圓明,離諸名相。

"本來無有世界衆生",

因妄有生,因生有滅。

生滅名妄,滅妄名真。

是稱

如來無上菩提、

及大涅槃、二轉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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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此之心性,

具無量德(萬德)。

不變隨緣,隨緣不變。

在凡不減,在聖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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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迷悟之不同,

致十界之差別。

即此十界,

一一無非

心具心造心作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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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夫心者,

即寂即照,不生不滅,

廓徹靈通,圓融活潑,

而為

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之本。


雖在

昏迷倒惑具縛凡夫之地,

直下

與三世諸佛,

敵體相同,了無有異。


故曰

心佛衆生,三無差別。


但以諸佛究竟證得,

故其

功德力用,徹底全彰。


凡夫全體迷背,

承此功德力用之力,

於六塵境,

"起貪瞋癡,造殺盜淫"。


因惑造業,因業感苦。

惑業苦三,互相引發。

因因果果,相續不斷。

經塵點劫,長受輪廻。

縱欲出離,末由也已。


喻如

暗室觸寶,

不但不得受用,

反致被彼損傷。


迷心逐境,背覺合塵,

亦復如是。


如來憫之,為說妙法,

令其

返妄歸真,復本心性。


初則即妄窮真,

次則全妄即真。

如風息波澄,日暖冰泮,

即波冰以成水,

波冰與水,原非二物。


當其

未澄未泮之前,

校彼

既澄既泮之後,

體性"了無二致",

相用"實大懸殊"。


所謂

修德有功,性德方顯。

唯仗性德,不事修德,

則盡未來際,

永作徒具佛性,

無所恃怙之衆生矣。


(文鈔/八一五頁)


(五)

衆生心性,亦復如是。

雖則與佛平等,

若不改惡修善,

背(六)塵合(正)覺;

性具功德,永不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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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具佛性之心識,

造長劫沉淪之業苦;

猶如暗室觸寶,

不但不得受用,

反致受其損傷,

可哀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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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前

一念心性/真心本性,

雖然,與佛平等,

所謂

心佛衆生,三無差別;


可是,無始劫來,

由於

貪瞋癡等煩惱,

造作種種的惡業,

障蔽了真心本源,

所以

真心不能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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