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開示(七)

"印光大師"開示:


(1)

三諦,三觀,

佛法中之綱要。


理性說,

則名為諦。諦即理也。


修持說,

則名為觀。觀即修也。


真諦,

一法不立,

俗諦,

萬法圓備。


真諦之理,名為空觀。

俗諦之理,名為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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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觀,

觀其

一法不立之真如法性,

此並

"空有"兩空之空,

此即

''心經"

諸法空相之空相,

不但

色空、空空、

並菩提、涅槃亦空。

若有一法不空,

不名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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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空觀之空,

何可以

萬事不管不做當之。


俗諦之俗,

鄙俗雅俗之俗。

以建立施設,

名之為俗。


假亦非真假之假,

亦建立施設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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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諦之理之觀,

名為假觀者。

真諦

一法不立之性體,

圓具

六度萬行

諸法圓備之功德。

此即

"心經"

諸法空相之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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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以

凡夫當之乎。

凡夫,

苦集二諦所攝。


"空假"

圓教圓妙道理,

二乘尚非其分,

況凡夫乎。


(2)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四句,最難領會。


諸家所注,各攄所見。

依光愚見,

"色"當體不可得,

"空"豈有空之實際可得乎。


下二句,

重釋上二句之義。

實即

色與空,均不可得耳。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即是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

既皆不可得,

即是

真空實相。

故曰

是諸法空相。


此"諸法空相",

''無''生、滅、垢、淨、

增、減、

五陰(五蘊)、

六入、十二處、十八界、

四諦、十二因緣、

六度、及智慧與涅槃耳。

(涅槃,即得字之實際。)


唯其

實相中,

''無''此凡聖等法,

故能

從凡至聖,修因剋果。


譬如屋空,方能住人。

若其不空,人何由住。


由"空",

而方可真修實證。

若不空,

則無此作用耳,

切不可誤會。


誤會,

則破壞諸佛正法。

以理為事,是名邪見,

不名知法,

宜詳思之。


(3)

觀世音菩薩,

深般若,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

即百法之略稱耳。

見其空,

五蘊,

悉成"深般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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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之根身,

"外"之器界,

五蘊皆包含淨盡。

能見其是空,

即五蘊,離五蘊。

法法頭頭,

皆是

大解脱門,

大涅槃境界矣。

見正編復寧波某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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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一照,羣暗皆消,

更無少暗之或留者。


學道之士,識此關要,

性相顯密,悉是一如。


否則,

隨語生執,了無指歸,

入海算沙,徒勞辛苦。


(4)

大般若

廣約佛法、衆生法,

以明心法,有六百卷之多。


此經(心經)略約心法,

以明

佛法、衆生法。


文僅二百六十字,

十法界事理,無不畢具。

以約攝博,了無遺義。


若約而言之,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二句,復為全經樞紐。


再約而言之,

只一"照"字,

便可

法法圓彰,法法圓泯。

彰泯俱寂,一真徹露。


誠可謂

如來之心印,

大藏之綱宗,

九法界之指南,

大般若之關鍵,

義不可思議。

功德亦不可思議。


(文鈔菁華錄/一六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