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

十二因緣

"三世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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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轉傳,功德無量。

消除災病,罪滅福增。

天天行善,事事如意。

利益他人,利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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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情歲月增中減,

有情世界色中空;

是非對錯不用爭,

善惡真偽久自明。


了了常明果不空,

誠信謙讓不吃虧;

放下無明除貪瞋,

靜坐念佛念彌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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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瞭

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

此乃

一切有情衆生,

生死流轉的原因與過程。

身而為人,不能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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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

包括了

三世起惑、造業、

受苦報等一切因果,

周而復始,無始亦無終也。

"廣欽老和尚"開示:


我們一出娘胎

就走在一條

"業力"鋪好的路上,

身心俱苦。


如果

平時沒有

培養善根,提起正念,

業障現前,如何擔當?!

當知

"自性"(清淨覺相)是真實體,

"無明"是虛妄相。


"般若心經"云:


是諸法空相,

.....................。

無"無明",

無無明盡;

乃至

無老死,

無老死盡;

.....................。

(詳見"十法界不離一念心"文章)


"圓覺經"云:


此"無明者",

非"實有體"。

如夢中人,夢時非無。

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圓覺經"又云:


一切諸佛,本起因地,

皆依

圓照"清淨覺相",

永斷"無明",

方成"佛道"。


"楞嚴經"云:


如來

本起因地,最初發心,

先以

直心"正念真如",

始能"遠離諸幻"。


正念真如,

即是

覺照自性(清淨覺相)。


遠離諸幻,

即是

不取無明虛妄相。

無明,

"本是幻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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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須

覺照"自性"本來不生(看破),

乃能

不取"無明"虛妄幻相(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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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首須信此,

入道乃得其門。

"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

(亦名十二緣起或十二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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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

生命的"緣起"後,

開始

有"相對並互存"。


從此,

我們整個生命的

存在、持續、以迄寂滅,

都在一條

叫作"緣起法則"的公式裡,

解釋得很週詳。


茲簡單述說如下:


過去二因/


(1)

無明


因為

有無知,

乃有

種種意志的活動而成業。

(貪瞋癡等煩惱)

(起惑)

(無明緣行)


(2)


因為

有種種的意志活動,

(貪瞋癡等煩惱)

乃有

知覺的生起。

(造作諸業)

(造業)

(行緣識)


現在五果/


(3)


因為

有知覺,

乃有

精神與肉體的現象產生。

(業識投胎)

(受苦報)

(識緣名色)


(4)

名色


因為

有了精神及肉體的現象發生,

乃有

六根的形成。

(但有胎形,六根未具)

(受苦報)

(名色緣六入)


(5)

六入


因為

有六根,

乃有(感官與心靈)

對外境的接觸。

(長成眼等六根人形)

(受苦報)

(六入緣觸)


(6)


因為

有(感官與心靈)對外境的接觸,

乃生起種種感受。

(出胎與外境接觸)

(受苦報)

(觸緣受)


(7)


因為

有種種感受,

乃生起貪婪欲心與渴愛。

(與外境接觸生苦樂感受)

(受苦報)

(受緣愛)


現在三因/


(8)


因為

有種種貪愛,

乃產生執取不捨。

(對境生愛欲)

(起惑)

(愛緣取)


(9)


因為

有執取不捨,

乃有存在。

(追求與造作)

(起惑)

(取緣有)


(10)


因為

有存在,

乃有生命。

(成業因,能招未來果報)

(造業)

(有緣生)


未來二果/


(11)


因為

有生命,

乃有。

(再受未來"五蘊色身'')

(受苦報)

(生緣老病死,憂悲苦惱)


(12)

老死


敗壞,死亡,哀傷,痛苦等。

(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

(受苦報)


生命

(即緣起,乃生滅法)

便像這樣

生起、存在、

流轉、持續、死亡,

"周而復始"。

身而為人,必須重視

"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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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

世間裡一切有為法中,

沒有任何的

一件事物是"絕對的"。

(法無定法)


每一件事物

都是由許多的相關條件

因緣成熟後來構成的。

(衆緣/因緣和合而成的)


知道它是

相對的、對立的、爭鬥的、

遷流的、相續的、轉變的、

業感的、纏縛的、枷鎖的、

酬償的、愛恨的、恩怨的、

互為依存的、互相聯結的。


知道緣起法則(生滅法則),

它是一個首尾相接的"環子",

而並非是一條直線的"鏈子"。

它祇是

不斷的、遷流的、

循環相生相滅而已。


原來

一切的有為法(生滅法),

即一切的諸相或一切萬物,

若是用世間法的俗眼觀之,

"宛然現有"。


若是用佛法的道眼來觀之,

則除"五蘊"變現外,

一切的有為法(生滅法)

實無可得、

無我所有、

畢竟是空也。

(皆如夢幻、如泡影也)


它祇是

不斷的

生滅滅生、因果果因,

循環、相續、轉變變化而已。

(幻生幻滅、因果循環而已)

這個思惟與概念,

可用

四句簡短的公式來表示:


(1)此有故彼有

(甲存在則乙存在)

(2)此生故彼生

(甲生起則乙生起)

(3)此無故彼無

(甲不存在則乙不存在)

(4)此滅故彼滅

(甲消滅則乙消滅)


以上約略的明瞭

"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

知道人與萬物之間的關係

是相對的、遷流的、

互為依存的、互相聯結的、

和有條件的,

即因緣/衆緣和合而成的。


我們何能單獨自由?

因為

自由意志與其他思想

同樣是因緣生法(生滅法)。

皆是

"業力因果"的驅使和差遣。

(業力的糾纏,酬償和恩怨)


所謂的自由,

其本身就已經是形成

對立的、緣感的、

遷流的與互相聯結的。


是故,

我們必須即早的覺悟,

這些現相都是

"五蘊"的無明業識、

業緣、業感所變現的。

由此而知,

無論是

肉體、物質或精神方面,

沒有一件事物是絕對的。


因為

一切都是"五蘊"所變現的,

相對的、緣生的、攀緣的、

糾纒的與互為依存的。


這全都是

自己的"三世因果"

業力招感而來的。


毫無疑義,

我們整個的生存世界,

都是遷流轉變的、

感應的、緣起的、

對待的、反射的、

酬償、恩怨、

愛恨、情仇等現象。

一切

悉皆受著"因果律''的支配。


所以

我們必須要"相信因果",

而且還要''深信因果''也。


從今以後,

決定不要再

造作惡因,感召惡果,

生生世世,受苦受難也。


''般若心經''曰:


觀自在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


即是

告知我們

必須要"修習佛法",

才能

改變因果,轉變命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