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愛護含靈動物(四)

一切衆生,無始劫來,

在六道中,生死輪迴。


不知道

所有一切衆生,

大家

原本都是

緣生、同體,

"共同一法身"。


忘記了

往昔大家已經

"做過"

父母、兄弟、

男女、眷屬,

乃至

朋友、親愛、侍使,

是故我們

都曾經"互相認識"。


但因

"過去世"

諸親眷屬們

不知道

三世因果,六道輪迴

之事理,

造諸惡業,墮落畜類,

現今變成了

"鳥獸之身"。


我們

"今世"幸承

宿世福善,生於人道。


應該

生起"悲憫之心",

應當

藉此因緣,與諸衆生,

解怨釋結,戒殺放生。


怎麼可以

殘殺他們

並且

"吃食他們的肉"呢?

世人只知現世,

不知過去未來,

殺彼之身(諸物類),

充我之腹,

以為"理所應當"。


"知其"

生生世世,互相酬償,

我與"此諸物類",

互為

父母、兄弟、眷屬,

"互生"。


互為

"怨家對頭",

"互殺"。


勿道"不敢自食",

祭天地,祭祖宗,

奉父母,待賓客,

亦不敢用肉。

我與

一切有生命物,

皆在輪迴之中。


從無始來

展轉相生,展轉相殺。


彼固

各各皆為

我之父母兄弟姊妹兒女,

我亦

各各皆為

彼之父母兄弟姊妹兒女。


彼固

頻頻由惡業力,

或於人中,或於異類。

"受我殺戮"。


我亦

頻頻由惡業力,

或於人中,或於異類。

"受彼殺戮"。


久經長劫,

相生相殺,了無底止。


凡夫不知,"如來洞見",

不思則已,

思之

則不勝慚愧悲憫矣。


我今幸承

"宿世福善,生於人道"。


固宜

"解怨釋結,戒殺放生"。


令彼

一切有生命者,

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