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香姊妹的見證分享
鹽水教會所推行的「讀經運動」,這件事真美好,基督徒可以從讀聖經中得到靈命。聖經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有如
一座燈塔和一只指南針,光照著並指引人走光明的路。當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事而內心痛苦時,從聖經的話語
中我得到很多的幫助。
我嫁入一個不同宗教信仰的家庭,必須順從郭家的宗教。每次遇上壓力心情不佳時,就會想起馬太福音十一章28
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每年的年節或祭祖時,一定要回婆家,大嫂是素食
者,不敢殺雞,就必須由我去料理祭物;而且要我上香拜拜,我不敢推辭,只好在上香時,求主憐憫我、赦免我。祭拜
結束,還要擲筊,可是我不知道需擲到納筊才可以收祭物,然而無論我擲幾次的筊,就是無法擲到納筊,大嫂就很生
氣,只好再三的上香拜拜。我內心實在有說不出的委屈和痛苦,只有向上帝祈求禱告。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3節:「惟有
忍耐到底的人必然得救。」
記得有一個主日,我上新營教會做禮拜,聚會結束時,看見大嫂在教會外面等我,這時我心裡想著說:「一定又有
事情了」。我的婆婆年紀大又長年臥病在床,經年吃藥、問卜、及收驚。所以那天大嫂就帶我到一間叫「三媽」的小廟
去求問婆婆的病,到底是哪方面得罪了神明;因當時大嫂身子不潔淨,不許進入廟內,而要我進去上香拜拜,由大嫂在
窗口向神明報告。當我拿起香拜拜時,我只好又再次地求上帝憐憫赦免我。那是位女乩童,她全身一直發抖,有一段時
間都不講話,大嫂就問她為何會這樣?那位女乩童說:「找不到地主(就是婆婆)。」大嫂回一句話說:「是不是因有基
督徒在場,你才無法行法術?」這句話讓我印象深刻無法忘記。我所信的上帝真的是又真又活的上帝,再次我的信心更
加添更堅強,也更學著凡事依靠主。羅馬書八章28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
被召的人。」這個經節真的有益於我。公婆逝世後,我在民國52年7月28日35歲時,受洗成為神的兒女。15年來信仰上
的磨練,不再為拜拜的事來煩憂痛苦了。
馬太福音七章7~8節:「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我先生(賢求)當時尚未
信主,我就不斷地對主求。約翰福音十五章16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撿選了你們。」就在 13年前,我的先生
(賢求)70歲時,接受了福音並受洗成為天父的兒女,主應許了我的祈禱,感謝主!
雅各書五章15節:「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去年(2009年)5月2日,賢求接受大腸手術,全蒙教會弟兄姐妹
的同心代禱,手術一切順利。手術當天早上,彰化基督教醫院的院牧部牧師來做手術前禱告,問賢求會不會怕?賢求回
說:「不怕!不怕!一切交託主!」手術後4天,精神恢復不錯時,賢求見證說在手術檯上見到很亮的光,且周圍有很多盾
牌圍繞著他,有上帝的保佑在。現在賢求每日禱告、勤讀聖經、讚美上帝,為要得到平安喜樂,活出美好的見證,在家
庭、社會、教會榮耀上帝的名。
今天是婦女事工的紀念日,最後我以箴言三十一章30節:「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來共勉!盼望我們朝
著信仰道路的目標努力!
03,01,2009 李雪香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