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学的的第4个原则:了解经文的背景
解经的时候要了解经文的背景。也就是对经文在当时写作,当时的意思,当时的背景要有所了解。意思是说,圣经作者所讲的话,我们不应该还未经过适切的解释,就跟随意的应用到今天的人身上。
举例来说,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所说的:女人祷告或讲道要蒙头。如果是直接的应用到今天的信徒身上会发现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今天不蒙头呢?很显然的,教会知道,“女人蒙头”不能够直接应用在今天信徒的身上的。就以使徒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来说。如果没有透过当时的人就直接应用到现代的人身上,会产生许多的问题。
譬如说,「亲嘴问安」的典节。如果今天的教会实行「亲嘴问安」的话,那么一定把许多姐妹给吓跑了。因为这种礼节,事实上是当时中东地区的礼仪。再说,「亲嘴」也只是彼此「以脸对脸,互相碰一碰」而已。所以,在解经的时候,我们必须先问,经文对当时的读者,-当时哥林多教会的人有什么意义?这样的意义对我们今天的人应当如何去使用它?
以下就举出四个例子来做为参考,
第一个例子举出使徒行传四章十三节:「没有学问的小民」。这是说彼得和约翰是“没有学问的小民”。「没有学问的小民」在今天的人来说是什么意思呢?「没有学问的小民」是指着,在他们的会堂至少受过七年的教育而言
举出的第二个例子,马可福音十四章五十一到五十二节说:「赤身逃走了」。这是记载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当众人起来捉拿他的时候,他就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如果以现今人的观念来看,马可可能是第一个「裸奔」的人。当时的人他们穿的衣服分为「里衣」和「外衣」。而「外衣」在晚上,也当做铺盖来使用。在旧约圣经里也有这样的的记载:如果有人欠债,就把外衣拿来当抵押品到了黄昏的时候,你一定要把欠债的人外衣归还。要不然到了晚上,他就没有布包裹了。
举出的第三个例子:哥林多前书十三章十二节讲到,「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如果以我们现在的情况来看,一定觉得很奇怪。一照镜子,那里有黑斑斑,哪里有青春痘看得一清二楚。为什么圣经说,「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呢?」原来,那个时候的镜子是用铜做的,是「铜镜」,而不是现在玻璃做的玻璃镜,照起来当然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要回到当初的圣经背景去想「当时的镜子和今天天的镜子是不一样的。」
举出第四个例子,也是解经第4个原则的最后一个例子:马太福音十章十四节,这处经文使我们深深觉得,我们的救主耶稣,是被误会最深的一个人。怎么说呢?因为这处经文告诉我们:「耶稣来不是叫地上太平安」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此有人以此为证,批评耶稣是「好战份子」,他惟恐天下不乱,要叫地上「动刀兵」。原来,按着犹太人的规矩是这样的,当两个人要表达两种不同的看法的时候,必须做一个决定。通常就是在地上摆上一把刀;支持哪一种看法的,就站在刀的哪一边。耶稣讲完了这件事情之后,接着又说:「我来了是要叫父母跟儿女生疏。我来了,是要叫家庭彼此生疏,很显然的,耶稣来了就像在地上摆了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