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学的第15个原则:要根据上下文:不能断章取义
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就是通常圣经上下文的关系,可能提示了,限制了某些词、句的意思。一般来说,一个句子的意思,都受到上下文的限制;例如中文的“行”这个字,如果不看它的上下文就不知道“行”是什么意思,是指行走的行,还是一行两行的行呢?还是指得助动词你行不行,你能不能的“能”呢?。甚至其它的意思如洋行的行。可见上下文会限制,也会影响一些词,句子的意思。同样的,解说圣经也绝对不可以断章取义;一定得注意词句,在整个文脉当中的关系。这样才不会犯了断章取义。
例如,约翰福音3:17:因为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另在约翰福音9:39又说,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这里所说的正好相反;3:17耶稣说:我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耶稣到世上来到底是为什么呢?为审判呢?还是为拯救?若是把两节经文从它的篇章中取出来,会觉得彼此是冲突的,是矛盾的。两处经文都有两件不同的事,而且是互相冲突,互相矛盾的。
我们把约翰3:17节连贯起来就知道,整个经文的文脉是说到上帝的爱,上帝的救恩,是述说上帝恩典的一面;表明主耶稣来到世界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施行他的救恩。约翰福音九章三十九节的上下文更容易了解。耶稣说,“我来为要审判世界”;我们注意上下文是讲到耶稣是世上的光,是要把黑暗中的隐情显明出来;不接受真光的,当然就要受到审判。三章十七节所强调的是上帝的爱;九章的主题是“真光”。若是以单独的经文断章取义来解释,意思就可能会不正确了。
例子: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
你身体不好可以稍微用点酒
信心的多边性意思 (4个经文例子)
加拉太书1:23节
罗马书3:3节
哥林多后书5:7
使徒行传14:2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