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学的第14个原则:以经解经
「以经解经」里的第一个「经」是指得全部的圣经,第二个「经」指的是要解释的那段圣经,也就是用圣经其它的经文来查核一下,所要解释的这段经文是否正确。如果这段经文和别的经文,显得冲突而且互相矛盾的话,那么就应该立刻停止。解经者应该有一个强烈的观念,就是「建设性的解经」,如果把要解释的经文和别的经文,说出是发生了冲突和矛盾,这种解释是破坏性的,就应该立刻停止。所谓「建设性」,是解释的经文,它的意义应该是和其它的经文,产生互相的响应,互相的补充;而不是用这处经文,去打击另外一处经文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这样的解析法就是「破坏性」的解经法。
例子:
圣灵充满一定要有方言吗?
旧约与新约的休妻(离婚)问题
以经解经在改教的时期,被称为“类推法”,他们强调这种类推法,不会使人误解上帝的话。因为这个原则就是帮助我们,提醒我们解经的时候,要按照圣经本身所具备的统一性、一贯性,而且要按照论题之间的关联性去解释。列王记和历代志上下四卷书,有许多在列王记出现的,在历代志也出现;很多王的名字都出现在两两卷书上,因此两者是互相发明,互相解释。新约的符类福音书也是一样,若是前三福音(马太,路加,马可)找不到的,可以在符类福音书的第四类“约翰福音”里面找到。因为这四卷福音书也是在互补的情况下写成的。
使徒行是传和保罗书信,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要研究保罗书信就必须从使徒行传去了解。使徒行传记载保罗的工作,他的行程和他一切的活动,他的书信就是他在旅行传道的途中所写成的。
改教家说,几乎可以用罗马书,去解释所有的圣经。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强调以经解经的重要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