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学的的第5个原则:要留意圣经各卷书的宗旨和特性
解经的第5个原则就是「要留意圣经各卷书的宗旨和特性」。所谓「宗旨」就是为什么写这一本书,比方说“哥林多前书11章”,在查考这卷书之前,应该先了解作者保罗为什么要写这卷书?用意是什么?所以,先了解它的宗旨或者是目的,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的去解释圣经。如果注意到了保罗写这卷书的宗旨和目的,就会了解为什么保罗告诉他们的姐妹要「蒙头」了,他的用意何在。在哥林多这个城市的北边有一个庙叫做「阿富罗底」,里面约有一千多名的女祭司。这是一个异教的庙,中文把它翻译成「阿富罗底庙」。这间庙里面一千多名女祭司他们崇尚生命,所以来祭拜的那些人平常要在庙中和女祭司发生两性的关系。「女祭司」是好听一点的名字,其实他们是称之为「圣妓女」而妓女在公共场合是不蒙头的。这就成为了当时的希腊风俗。保罗说“我们的身子是圣灵的殿,是基督重价买来的;为的是以我们的身子荣耀神。”所以,当我们解释「蒙头」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考量当时的社会背景。
紧接着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我们同时也看到,保罗论到拜偶像的东西「可以」吃,还是「不可以」吃的问题。第八章保罗所论到的是,我们不可以吃摆在庙里的筵席,因为保罗说那是“喝鬼的杯”。了解了要解释的这卷书的目的,就能够更正确的解释这卷书的经文了。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借助于一些参考书。就像「新约导论」、「旧约导论」;属于「导论」这一类的书。我们都可以获得这方面的资料。借着导论我们可以了解保罗所写的书信,或者马太写马太福音等等。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写这卷书有没有什么特性。
以下我们就以马太做为例子:马太福音有一个特性,就是里面我们绝对找不到「神国」这个名词;因为马太写作的对像是犹太人,所以他都用「天国」这个名词。犹太人不敢直接称呼神,而是以「天」来代表神。而「天国」这个名称,早就成为犹太社会所普遍使用的。所以,当我们知道这个特性的时候,就不难知道马太写作的对像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写了。马太福音里面把「神国」或是「神的国」一律以「天国」来代替。
有人做过研究,就是探讨以色列人的神,原来的名字是什么?结果发现,犹太人竟然忘了他们神的名字。有一、两千年之久,犹太人不敢称呼神的名字,都用 “Adonai” 就是希伯来文主的意思来代替。犹太人用这个字“Adonai”称呼神,过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竟然把神真正的名字给忘了。后来花了旧约学者很长的时间去详加考查,考查了很久,之后才发现,原来神的名字是“Jehovah”(耶和华〉或着是“Yawei”(雅威)。
释经学的第5个原则里要提出四个小点
1. 第一个步骤就是「先了解所要查的这卷书,它的背景、宗旨和它的特性」,这样做可以帮助我们更正确的去解释所要查的那卷书的经文。
2举出的第二小点:有些书卷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我们才能够发现到底作者为什么写这卷书?
3. 举出的第三小点:第三个例子是在诗篇第一百二十篇到一百三十四篇。我们读这几篇诗篇的时候都可以发现,旁边有一些小字写着“上行之诗”。什么是“上行之诗呢?”原来耶路撒冷城是造在山上的,以色列人一年有三次要来朝拜上帝,都要上耶路撒冷的圣殿去敬拜神,最少一年犹太人男人必须三次去敬拜神。所以,当他们往圣殿去敬拜神的时候,就必须要爬台阶或者是走一些上坡路。他们以类似军队在行进中一边唱军歌,一边行军的方式,他们一面行走一面唱着诗歌,来表达他们对神景仰、渴慕的那种迫切的心
第一处经文在罗马书三章二十八节,「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第二处经文是雅各书二章二十四节:「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从表面上很清楚的看见,保罗所写的「罗马书」和雅各所写的「雅各书」是互相冲突的。保罗在罗马书三章二十八节所说的是,“一个人只要信,不需要善工,不需要有好的行为,也不需要受割礼等等.. ....只有有信心就可以称义,就可以得救,不需要借着任何礼仪,好的行为。”这是保罗所表达的.
而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雅各,在雅各书二章二十四节所说的,“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我们发现很奇怪,同样一本圣经基督徒也强调圣经的一贯性,也相信圣经彼此不会发生冲突。可是,这里保罗所说的和雅各所说的,不是很明显的发生了冲突吗?保罗说,“人称义是因着信”;而雅各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这样的冲突,而是互相「相得益彰」、「相辅相乘」的把各个部份的真理彰显出来。保罗写罗马书的对像,是一群想要靠律法得救的人,而这些人大多数是没有摩西律法背景的外邦人;而雅各写雅各书的对像是犹太人,是一群在信仰上已经僵化,没有真正信心的「老信徒」。因此,面对两种不同对像,而写出两种书信来。他们之间不但没有冲突,反而把信心的道理讲得更完整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加上一点说明就是,保罗所说的信心是“不能靠行为”的信心,也就是“信心之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