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学的第18个原则:以经文本身原来的字意,来解释圣经的字或者词
解经圣经的第18个原则就是,“以经文本身原来的字意,来解释圣经的字或者词”。对圣经某些独特的字或者词,如果不明白它的字意,就应该以串珠或者是字汇研究的方法,来找出它的字意。千万不可以藉助于一般的字典或者是辞源,而应该以经文原有的字意来解释。
例如“死”这个字,我们不可以用现在科学方法来作为解释。死是什么?我们必须以经文的或字义,也就是写在圣经里的意义是要表达什么。而不是用现在人的一般看法和意义,来做为解释的。底下我们就提出两个方法供给学者做参考。
1. 对圣经的某些字、词,在不明白的时候,可以利用串珠圣经和利用字汇研究的方法。比方说“成圣”这个字。什么叫做“成圣”呢?同样的一个字,在不同的经文中出现,它的意思可能会不一样。所以,用串珠的方式就能够帮助我们更能了解了。或者我们可以用字汇的方式找出原来的意义。
这不是去查一般的字典就能得到真真的意思。有人以为现在的韦氏大字典很正确,也很好用;但是圣经中的字词,有它特殊的意义和特殊的用法,是不能够依据任何字典来做为解释的。因为它有圣经的特殊意义、定义和特殊的用法。
比方说,“死”这个字。圣经就从来没有说脑死,或者说心跳停止了;圣经讲到死,至少有三种意义。就以创世记第2:17节这里说的,“吃的日子必定死”,亚当、夏娃他们吃了,但是并没有死,还活到上千岁。那么“死”在这儿是什么意思呢?创世记2:17的死,不全是指着身体的死。因为亚当、夏娃都吃了,却仍然活的好好的。
还有罗马书6:23节这里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这里的死是什么意思呢?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甚至信了耶稣以后的人也有犯罪的。既然说:罪的代价就是死,为什么犯了罪的人,却活的好好的呢?可见罗马书6:13节的“死”有它的独特意义。不能够用现在的观念来解释它,或者用现在的字典所指的意义。因为,圣经中的死,跟一般的死的意义是大不相同的。圣经中讲到死,有三方面的意义;
第一、身体的死;第二、灵性的死;第三、永远的死,也就是第二次的死。这是指不信的人,在地狱里永远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