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力的效應:物體受力後所產生的現象。包括形狀改變或運動狀態改變。
(1)形狀改變:物體受力後所產生形狀的改變,簡稱形變。
包括伸長 . 壓縮 . 彎曲 . 扭轉等形變。
(2)運動狀態改變:物體受力後所產生運動的狀態改變。
包括運動速率或方向的改變。
如加速. 減速或等速率圓周運動。
2.力的形式:依照施力物對受力物的方式可分為接觸力與超距力兩種形式。
(1)接觸力:當力在作用時,施力物必須直接接觸受力物,才能顯現出力的效應,
如推動桌子的力(推力) . 拉長彈簧的力(拉力) . 使滾動的球停止的力(摩擦力) .
吹落樹葉的力(風力)及使木塊浮在水面上的力(浮力)等。
(2)非接觸力:當力在作用時,施力物不須接觸到受力物,就能產生力的效應,又稱超距力。
如靜電力. 磁力. 重力等。
*課文重點複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