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質:佔有空間(具有體積),具有質量的東西。
2.物體:由物質所組成,將物質當成材料,物體視為成品。
如課桌椅由木材組成,木材為物質,課桌椅是物體。
3. 質量:物體所含物質的量。
4. 質量的國際基本單位為公斤(1公斤),
目前保存於法國巴黎國際度量衡局的
「鉑銥合金公斤圓柱」為標準。
5. 質量的單位與換算:
(1)1公斤=1000公克 ,公斤:kg,公克:g。
(2)1公克=1000毫克(公絲) ,毫克:mg。
6.天平:測量物體質量的儀器。
常見的有上皿天平.懸吊式等臂天平.三樑天平.電子天平。
(1)上皿天平:有砝碼無騎碼,指針偏右,表示右邊質量較大。
平衡時,左盤物體的質量=右盤砝碼的質量。
(2)懸吊式等臂天平:有砝碼有騎碼,指針偏右,表示左邊質量較大。
平衡時,左盤物體的質量=右盤砝碼的質量+騎碼讀數所表示的質量
(3)三樑天平 : 無砝碼有騎碼 , 平衡時,物體質量為騎碼讀數總和。
(4)電子天平:無砝碼無騎碼,平衡時,物體質量=螢幕讀數。
[操作步驟:a.放置水平 b.歸零(測量前,通常會放置秤量紙
或容器於天平中心,再按下歸零鈕) c.秤量物品]
7.上皿天平的使用步驟:
(1)歸零:在左右秤盤無放任何物體下,
調整校準螺絲使指針指向中央零位。
(如若指針偏左,則校準螺絲須往右調。)
(2)測量:待測物體放置左盤中央處,砝碼放置右盤中央處。
(砝碼應由大到小依序放置)
(3)平衡:增減砝碼數量,直到指針指向中央位置或左右擺幅相同時,
代表天平已達水平平衡。即待測物體的質量=砝碼的總質量。
*課文重點複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