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ifestation

靈體可以用許多方法與凡間互動,包括實質顯現和附身於人。如同靈勢決定了靈體對環境的控制力,顯形則決定了靈體有能力進行何種顯形。

精靈與鬼魂靈體一開始擁有幽冥型態以及一些下表中的顯形能力,其數目等於靈體階級。靈體也能夠減少擁有的靈能數量來獲得更多顯形,每個顯形等價於一個靈能。

多數顯形效果都需要特定靈勢或顯形處境作為前提--比如說,精靈只能羈絆處於「開放」處境的東西。

每一種顯形效果都需要投擲權能+靈巧才能使用,且大部分需要花費靈髓,有一些則需要競爭或是能被抵抗。

魔神沒有天生的顯形。死亡或精靈奧秘可以賦予它們實質的形體;魔神自己則可以透過心靈奧秘附身受害者來獲得這些能力。

在他們的原生界域,靈體不需要顯形。

靈勢與顯形處境

如果有東西能受到靈體的靈勢支配,規則上的處理方法是宣告一個靈勢處境。靈勢處境和傾勢和角色處境類似--它們同樣可以適用於靈體顯形的地點、物體或角色。

和許多處境不同的是,靈勢與顯形處境有分級且彼此相關;險形處境需要靈勢處境做為前提,反過來也是。越低階的處境越常自然產生,而高階的處境必須由靈體利用靈勢、顯形或奧秘創造。

當一個處境升級為另一個,前置處境的持續時間會暫停。比如說,一個精靈用靈勢暫時創造了開放處境。如果它繼續用羈絆顯形創造羈絆處境,開放的效期會凍結到羈絆結束。

如果前置處境從角色身上解除(比如用法師的精靈奧秘解除羈絆精靈的開放處境),任何依賴它的後續處境都會立刻同時消除。

顯形效果

錨點Anchor

描述:這個處境的對象--通常是地點或物品,但偶而也會是人--受到鬼魂的影響。當鬼魂位於其錨點的階級x3碼內時,它的靈髓不會流失。

造成處境:此處境會在鬼魂成形時立即於錨點對象上產生。用以從冥界召喚鬼魂或將它們從他處喚來的祭禮會暫時對其目標創造此處境。最後,高階鬼魂可以使用創造靈勢將一個東西標記為錨點。

結束處境:結束錨點處境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摧毀目標。有些鬼魂縈繞的錨點代表著未完成的宿願,這時候只要完成宿願就能解除此處境。斥逐能如140頁所述暫時壓制此處境,強迫鬼魂前往另一個錨點(如果有的話)。沒有其他錨點的鬼魂則會流失靈髓,直到陷入冬眠,此時會造成冥界之門處境,鬼魂則會被逐回九泉之下。

共鳴Ressonant

描述:這個處境的對象受到精靈的影響。

造成處境:這個處境很容易自然產生;如果物品、現象、人或是場所以某種方式符合精靈的本質,就會獲得這個處境。只要符合精靈其中一個靈勢的描述,就算做對該精靈擁有此處境。用以引誘精靈到特定地點的的祭禮會在當地製造能夠導致此處境的現象。最後,高階精靈可以使用創造靈勢來引發此處境的先決條件。

結束處境:此處境會在引發它的現象結束後消散。一旦森林被砍伐殆盡,它就無法與樹木精靈共鳴。悲傷精靈無法影響已經治癒並走出傷痛的人,火焰熄滅時火之精靈也必須離開。

斥逐和驅魔能暫時壓制此處境,或著如果主祭者把消除源頭現象作為儀式的一部分,也能讓其「自然」終結。

建礎Infrastructure

描述:這個處境的對象受到天使的影響.

造成處境:建礎不像錨點或共鳴,不會自然發生。神之機器需要花費精力替天使準備道路;邪教徒的長期活動、被控制的爪牙甚或其他天使都能打造建礎。高階天使能用創造靈勢在自身或低階天使上安置此處境。此外,擁有天選之人優勢的角色永遠遭受此處境。

結束處境:建礎的複雜性使其更難解除。要拆除建礎必須在故事中進行大量對抗天使的長期行動。

開放Open

條件:與標記此處境的現象相關的錨點、共鳴或建礎。

描述:具有前一個處境的地點、物品、動物或人現在能夠接受靈體。它可以嘗試羈絆自己和具有該處境的物體,或是在當地顯形。

造成處境:此處境通常是因為靈體與目標在前一個處境中長期共同進行一件事,這段時間需要等於等於靈體階級或是目標決心,取其高者。靈體能用控制靈勢以即時動作暫時創造開放處境。

結束處境:如果先決處境解除,此處境也跟著解除。驅魔儀式能解除此處境,將其逆轉為前一個。

受控Controlled

條件:處境的潛在目標必須對嘗試造成此處境的靈體開放。

描述:原本開放的物體、生物或人現在能夠被佔有,永遠與靈體融合。

造成處境:此處境是靈體重複使用附身顯形的結果。次數等於靈體或目標的意志力,取其高者。如果附身處境在效期終了以前被解除,將失去全部所需附身次數的累積進度。

結束處境:成功以驅魔或是強迫佔有目標接觸靈體禍根,對抗靈體的意志以結束佔有處境,解除此處境,讓目標退回開放處境。

接觸Reaching

描述:這個精靈打開了一隙穿越險棘的缺口,好以靈勢和靈能影響另一端。標著有[接]的靈能能夠在這個處境下使用。角色如能夠察覺幽冥中的精靈,也能在通過機智+沉著檢定後察覺到缺口。

造成處境:此處境能造成接觸顯形效果,並持續一個場景。

結束處境:場景結束之時,這個處境會跟著消失。凡人能以-3減值,用斥逐提早關閉缺口,結束此處境。

門戶Gateway

此地有個通往影界或冥界的門戶。冥界門戶周圍的鬼魂每場景能獲得一點靈髓。包括凡人在內的任何人都能從門戶看見另一頭的界域。

造成處境:門戶顯形效果能用開放處境為基礎來創造這個處境,直接使用死亡(通往冥界)或精靈(通往影界)也能開啟。通往影界或冥界的虹橋開啟時也會產生這個處境。

結束處境:場景結束的同時,這個處境也會消逝。精靈或死亡奧秘也可以提早解除處境。

實體化Materialized

描述:靈體暫時轉變成物質,以實體顯形。除了身處幽冥的效果以外,靈體的所有規則仍照舊不變。這個處境期間靈體可以免於流失靈髓。

造成處境:靈體需要以開放處境為基礎使用實體幻顯形來創造這個處境。如果開放處境是建立在物體或人身上,靈體必須在等於其階級的碼數內實體化。

結束處境:發動擲骰中每個成功可以讓實體化維持一小時。效期結束時,靈體會回歸幽冥。接觸禍根或解除前置處境可以讓實體化提早解除。

使魔Familiar

這個實體和一名法師相連。它可以自由使用其他顯形,但可以免於靈髓流失。實體和它的連結法師彼此具有相連程度的交感連結,能以反射行動使用對方的感官(透過使魔師法需要一級延展從遠方觀察,不過不需要交感範圍造詣。),並能在彼此間傳遞瑪那--傳給使魔的瑪那會轉換成靈髓,傳給法師的靈髓則會轉成瑪那,但是在轉換的過程中會少去一點。如果處於使魔效果下的靈體消散了,它會在有法師徽印靈氳之處成形。

造成處境:使魔法術能造成這個處境。 — Mana given to the Familiar converts into

Essence, and Essence given to the mage converts into Mana, but

one point of the transferred resource is lost with the exchange.

If an entity under the effects of Familiar is discorporated, it

will reform in a location bearing the mage’s Signature Nimbus.

Causing the Condition: This Condition is created with the

Familiar spell (p.183).

羈絆Fettered

條件:這個處境的目標必須對嘗試的靈體具有開放處境。

描述:靈體把自己綁在一個物體或生物上。只要維持羈絆,靈體就能免於靈髓流失。靈體會保持在幽冥中,且必須留在羈絆對象的五碼內。大部分靈體只要夠小,會直接躲藏在羈絆對象內部。對羈絆對象使用靈勢的時後,可以少花一點靈髓,但只要羈絆仍然維持,它就不能對其他目標使用靈能或靈勢。

造成處境:靈體使用羈絆顯形效果時會造成這個處境。

結束處境:除非前置處境結束,或是羈絆對象被摧毀或(活體的話)死掉,不然羈絆可以永遠維持。靈體可以自願使用解絆顯形效果來解除此處境。成功的驅魔也可以消除這個處境。

煽惑Urgrd

描述:這個動物或人類宿主被靈體所羈絆。該靈體能用成功的權能+靈巧擲骰讀取羈絆對象的心靈,而對象則用決心+超自然承受競爭。成功的話能揭示表層思想。靈體可以用權能+靈巧和對象的決心+沉著競爭,以煽惑他去做一件事。如果靈體勝出,就會創造煽惑處境。宿主如果遵從它可以獲得一個節拍。

造成處境:使用羈絆顯形效果的靈體能創造這個處境。

結束處境:煽惑處境隨羈絆連結一起結束。

附身Possessed

描述:這個物體、屍體或活物暫時受到靈體的控制。有生命的宿主在被附身時會陷入類似昏迷的處境;他們被附身的經歷像是遺失了一段時間,只有在夢裡或像是喪失人格的重大壓力中,記憶才會閃現腦中。靈體在控制宿主時不能使用靈勢或靈能,但在附身持續的期間可以免於靈髓流失。

靈體每回合可以花一點靈髓治療一點致命傷害、衝擊傷害或結構損傷。受傷而死的屍體在附身一開始無法活動,必須用靈髓「治療」。

附身在物體或屍體上的靈體可以徹底支配宿主。在控制物體時,靈體不能做出該物體原本辦不到的事,但可以開關、操作機械、使用鍵盤和轉動表針。如果必須擲骰,用靈體的靈巧來決定。

屍體和其他有關節的可移動宿主,比如櫥窗人形或工業機器人,則使用它本身的生理屬性,但在社交與心智擲骰中使用靈體的屬性。花費一點靈髓,靈體可以使用自己而非宿主的屬性執行生理任務一回合,不過這樣會對宿主造成一點致命傷害或結構損傷。

活體宿主需要更多時間來完全掌控,而且總是使用他們自己的屬性。靈體可以投擲靈巧-4來閱讀宿主的心思,以-3減值使用宿主的生理技能,還有以-4減值使用社交和心智技能。靈體每羈絆宿主一天,這些減值就減少一。

大部分附身的靈體都會和目標宿主羈絆,且只在緊急時刻使用附身顯形效果來奪取控制權。要附身在宿主身上,靈體必須保持幽冥態,與宿主身體重疊。這代表如果宿主碰到了靈體的禍根,或被禍根製作的武器傷害,靈體的靈氣也會受創。

造成處境:靈體使用附身顯形效果時會造成這個處境。目標或受害者必須對該靈體具有開放處境。

結束處境:除非靈體提早放棄,或是宿主被殺死或破壞,否則附身會持續一個場景。棄絕、驅魔和強迫接觸禁忌及禍根都可以促使靈體離開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