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embly

當他們的結社是其中成員時,自由民(Libertines)同意受評議會統治,但他們偏好參與集會。理想情況下,集會是所有地區法師在公共事物上平等投票並遵守決議的民主會議。實際上,集會和自由議會決策會通常是相同的東西,只有少數年輕或較不成熟的法師會認為求諸自由民會比服從議長來得好。

與流行想法相反,並非所有集會的成員都有投票權——至少不是馬上就有。在獲得投票資格前,新進的自由民會獲得一年的臨時會員資格(除非他們能更早證明對集會的忠誠)。來自服從集會判決的其他宗團的法師,如果他參與儀式與組織夠久,當他來到自由議會,同樣可以獲得投票資格(成為投票人,Voter)。這一部分能使王位先知對議會的滲透與妨害更困難,也防止嘗試支配集會政策的四稜鑽宗團法師濫用投票人。

密使(Emissary)作為當地評議會和地區決策會的聯絡窗口,而民兵(Minuteman)負責應對緊急情況。帶信者(Letter Carrier)將信息藏在頭腦中,公民代理(Citizen Agents)則充當警備、間諜與宗團的隱密任務。在某些區域,將官(Strategos)擔任總指揮與首席執行官,或是解決立即威脅或隱憂的專家。獲得了足夠聲望、可撼動選民投票權的自由民,被視為一名理事(Syndic)——自由議會的政治家和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