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弱 勢 扶 助

1.主動關懷,協助各類符合資格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作業,並提供助學措施。

(1)每學期主動為低收入戶、殘障、特殊境遇婦女、原住民等弱勢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及助學貸款。

(2)提供班級學期成績前三名學生學雜費全免,鼓勵學生向學,追求卓越。

(3)訂定運動績優選手學雜費減免要點,激勵選手爭取更佳成績。

(4)協助學生申請各類獎學金(高雄市婦女會、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等)。

2.針對各類弱勢學生建立弱勢救助機制,落實三級輔導,建立支持性網絡。

(1)推動校內認輔制度。

a.於學期初校務會議時鼓勵全體教職員工加入認輔教師行列。

b.於學期初進行認輔教師意願調查,每位認輔教師認輔1-2位學生,陪伴學生,協助學生適應校園生活,期末則進行認輔教師討論評估會議,藉由討論及分享提升認輔效能。

c.提供研習訊息或召開個案研討會議,協助認輔老師提升輔導知能。

d.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協助認輔老師轉介學生予本校精神科駐診醫師,讓學生獲得更多的支持及照顧。

(2)連結心輔社社團指導老師,扮演協助與關懷同學之角色。

(3)有效運用校外輔導、社工及特教資源網絡:

a.選派特殊需求學生及學友參與關懷學友小團體活動。

b.精神科醫生駐校服務:落實三級輔導機制,經由輔導老師介入輔導與評估學生需求,針對二、三級預防之困難學生個案進行整合服務,以利學生輔導工作之推展。

c.特殊境遇個案連結社工協同輔導:連結社服單位針對特殊境遇同學協同輔導。

d.特殊需求學生引入特教資源協同輔導:針對學生障礙類別結合特教巡迴輔導、專業團隊、輔具申請、基金會等資源,藉由多元方式協助學生。

3.積極爭取校內外各項獎助資源,辦理就學勸募,整合「教育儲蓄戶」,透過提報、訪視、審查,以扶助經濟弱勢學生。

(1)「仁愛急難救助基金」提供臨時急難救助外並於每月提供助學金幫助家境困難學生。

(2)針對本校較弱勢學生提供在校工讀機會,每學期提供約32人工讀助學金。

(3)針對弱勢同學辦理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及急難慰助金申請,102-104學年度教育部助學金申請101人次、急難救助計申請   12人次,共計奉核撥新台幣503,000元整。

(4)申請補助經費加強體育班低成就學生課業。

(5)特殊需求學生針對學生障礙類別結合專業團隊申請輔具、基金會等資源,藉由多元方式協助學生。

4.教師具有辨識及察覺高風險家庭學生之知能,並能持續關心並掌握高風險家庭學生之生活與學習狀況。

(1)積極透過各項會議、兒少研習及網路資訊提供各項資源及法規,提高老師對家暴、高風險家庭個案之關懷敏感度,宣導通報觀念、法律責任與處遇知能。

(2)每學期期初進行高關懷學生篩選,由導師提供高關懷學生名單透過三級輔導機制,由導師、認輔教師、輔導教官、輔導老師協同輔導,積極協助學生。

(3)透過校內仁愛基金審查會,掌握高風險家庭可能名單,透過導師、輔導教官及輔導老師積極介入了解及提供協助。

 (4)依照相關規定進行高風險家庭學生之通報,針對家暴及高風險家庭學生結合社工單位給予關懷與輔導,並適時給予經濟上的協助。

 (5)各輔導教官均分配輔導班級,每週至少輔導訪談2名學生並紀錄於學生輔導手冊,每月呈核主任教官批示。

5.學校能落實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並能結合多元教育資源,提供中途離校學生復學與轉銜學生適性教育。

   教務處: 導師、輔導老師及教務主任對有中途離校可能之學生均先加以懇談,實施預防措施。註冊組對中途離校學生均依規定於教育部平台上網填報。

    輔導中心:

     (1)高雄市立新莊高中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輔導流程圖

(2)高雄市立新莊高中高關懷學生調查表- 以上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調查

(3)下學期則進行心理健康量表(青少年情緒自我檢核表)

(4)由輔導老師與決定休學或復學之學生個別晤談諮詢

6.學校落實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工作。

   本校目前暫無此項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