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組要點
高雄市立新莊高中學生選組輔導申請作業要點
99.3.30 經行政會議通過
99.4.19 經高一任課教師研商會議修正
一、依據教育部頒佈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規定,輔導高一學生選組,依據其性向、興趣與學科基本智能,選其所愛、愛其所選,確定學生學習志向,特訂定本要點。
二、選組程序:高一學生下學期,由導師及輔導教師先行輔導選組,再填寫「選組調查表」經家長簽章同意後,於選組申請期限內送至教務處註冊組,作為分組編班之依據。
三、選組申請日期:高一下學期,預定5月下旬。
四、選組相關注意事項:
(一)學科成績參酌標準(高一上學期總成績):
1.第二、三類組—數學、基礎化學或基礎物理,高一上學期總平均分數,二科皆達班排名前70%。
2.未符合高一上述學科成績採計標準,仍執意選填二、三類組者,經輔導機制與家長確認,方同意就讀自然組。
(二)參酌性向測驗結果:選讀第一類組,需要參考「語文推理」、「錯別字」和「文法與修辭」等三項分測驗的結果。選讀二、三 類組,則需參考「數學推理」、「機械推理」及「空間關係」的能力。
(三)編班原則依據學生選組性向,分為第一類組 (社會組)、第二類組(自然組)、第三類組(自然組加選生物)。
五、選組申請截止日期由註冊組公告,逾期恕不受理。
六、本要點提行政會議研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定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