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專評鑑
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辦理102學年度高雄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研習計畫
一、 依據:
(一)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
(二)102年9月9日高市教高字第10235829300號函高雄市101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認證審核會議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目的:
(一)建立各校教師及同儕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認識。
(二)培訓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基本人力資源、可承擔自評及該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
三、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新莊高中。
四、 參加對象、人數:
(一)參加對象(優先順序如後):
1.本市參與教師專業評鑑之高中職校長,主任及教師。
2.以本市所屬高中職(含特殊學校)教師為優先錄取。
(二)參加人數:約60名。
※參加者請務必攜帶教學檔案,並準時上課、勿遲到。
五、 初階培訓實體課程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102年11月23~24日,計12小時課程研習。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新莊高中行政大樓第2會議室(3樓)。
六、實施方式:專題研討、講解、實作與演練、對話探討。
七、研習內容
1.102學年度起初階研習分為線上學習課程(10小時)以及實體課程(12小時),請報名學員務必依規定於實體課程前三日先行完成線上課程學習與檢測,相關網站請至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http://tepd.moe.gov.tw/),依規定需當年度(102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成員,且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註冊之教師才能觀看線上課程。
2.102學年度初階研習相關課程如下表,本計畫辦理課程為實體課程12小時,含「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8小時、「教學檔案製作、評量與應用」3小時以及「專業成長計畫」1小時。
八、 研習課程內容:(如附件一)
九、 報名方式:
1.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提醒報名教師需於研習前三日至「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完成初階研習線上課程。
2.請參與研習教師於102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上「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 http://tepd.moe.gov.tw/index.php)報名,依序錄取至額滿截止。
3. 有關初階評鑑人員之實體研習皆需使用教專網報名系統,且不接受現場報名,並增列備取備取人員。報名流程公佈機制如下:
(1).研習前6天為報名截止日,公布正備取名單。
(2).報名者如於研習前4~6天可自行取消報名,缺額由備取人員遞補。
(3).報名者於研習前2-4天不可自行取消報名,如因故需參加其他場次者而取消現有報名者,教師帳號將被鎖死。
(4).研習前2天公布正取名單,無法替補或新增報名名單。
(5).學校有參加當年度教專計畫,其所屬參加計畫之教師始可報名初階實體研習,中途換校者依新校辦理教專情形而定。
(6).實體研習每堂課開始上課後,超過15分鐘未出席者,視為缺課,取消該堂課的上課紀錄,每次研習需簽到退。
十、參與教師准予公假登記並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中途缺課者依實際情況核發研習時數。
十一、本次研習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高中職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補助款項下及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十二、獎勵:本活動承辦人員得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敘獎4人每人嘉獎乙次。
十三、為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用紙杯政策,本研習不提供紙杯,請自備環保杯。
十四、本計畫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102學年度高雄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研習計畫
課程表
一、研習時間:102年11月23~24日(計12小時)。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立新莊高中行政大樓第2會議室(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