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潔、秩序比賽要點
高雄市立新莊高中班級秩序比賽要點
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 目的:為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落實學生生活教育,發揚團隊精神。
維護校園安寧與優良教學環境,特訂本要點。
二、實施方式:
(一)評分項目:早自習(含升旗)50%、午休40%、其他10%、逐項評分。
(二)輪掃班級則不列入評分。
(三)音樂班星期一及星期三,午休不列入評分。
(四)導護值日老師評完分數,送生輔組彙整,巡堂人員、學務處、軍訓室
不定時檢查評分(加扣分以5分為限)。
(五)成績結算:評分成績每週五結算1次,起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三、獎懲規定:
(一)每週二評定各年級名次,前3名班級請校長於集會中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全學期積分第1名班級全班每人記嘉獎2次,2、3名班級全班每人記嘉
獎1次。
(三)積分統計方式:每週第1名者15分,第2名者14分,以此類推,最後1
名者1分,學期末時統計總分。
(四)連續3週第1名班級全班每人記嘉獎1次。
(五)連續3週最後1名班級全班同學記警告1次,並實施勞動服務1次警惕。
(六)各班班長、副班長及風紀股長,得由生輔組或各班導師隨時依情節提出
獎懲。
四、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 校長核准後修訂之。
高雄市立新莊高中整潔比賽要點
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主旨:為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落實學生生活教育,發揚團隊精神,
維護優質的學習環境,特定本要點。
二、評分項目:
(一)教室50%(包含地板、門窗、桌椅整齊、垃圾分類、黑板及欄杆)
(二)公共區域50%
三、評分時間:
(一)中午12:35~12:45 (評分範圍為教室)
(二)下午15:00~15:10 打掃時間(評分範圍為教室、外掃區)
(三)早自修、中午午休及不定時的巡堂時間。
四、評分人員:
(一)衛生組及1、2年級的整潔評分員。
(二)巡堂人員。
五、評分方式:
(一)以年級為評分單位(不分組),每週統計1次各年級名次。
(二)評分時間由評分人員至各區域檢查評分。
(三)每週積分統計,第1名給13分,第2名給12分,依此類推,
至最後1名給1分,學期結束時統計總分。
(四)早自修輪掃以巡堂加減分方式列入該班成績。
六、獎懲:
(一)每週各年級取前3名請校長於集會時頒獎。
(二)全學期積分第1名班級全班每人記嘉獎2次,2、3名班級全班
每人記嘉獎1次。
(三)全學期積分前3名之班級,寒暑假不必返校打掃。
(四)連續3週第1名班級全班每人記嘉獎1次。
(五)如有同學打掃不力,經查屬實或導師提報,取消記獎。
(六)連續3週最後1名,整潔教育1次;全學期積分每年級的最後3名
,寒暑假返校打掃次數增加。
(七)各班正副衛生股長,得由衛生組或各班導師隨時依情節提出獎懲。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同意,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