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獎勵辦法

高雄市立新莊高中推動「全民英檢暨多益測驗」實施要點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提案修正通過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提案修正通過

壹、目    的

1. 加強與提升學生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2. 配合學生升學考試,鼓勵學生參加全民英檢或是多益測驗,汲取經驗。

3. 因應知識經濟時代,加強學生英語能力,與國際接軌,提升競爭力。

貳、全民英檢暨多益測驗說明

全民英檢共分5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優級;每級考試分初試及複試。初試含聽力測驗及閱讀測驗,需兩項測驗成績總和達160分,且其中任一項成績不低於72分才能進入複試階段;複試含寫作(中翻英、作文)以及口說能力,亦是兩科需達80分即可獲得該級證書。多益的測驗內容為聽力和閱讀,兩部分的滿分各為495分,總分最高為990分。目前有多所大專院校採計多益成績為畢業門檻或英文課程免修之依據。

參、實施方式

1. 購置全民英檢相關教學軟體,利用語言教室實施多媒體教學,提升學習成效。

2. 依獎勵要點獎勵績優學生,擇優獎勵。

肆、獎勵要點

1.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多益測驗550~725分者,予以嘉獎兩次。

2.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複試者,予以小功乙次,並頒發300元或等值禮品。

3.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或多益測驗730~855分者,予以小功兩次,並頒發500元或等值禮品。

4.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者,予以大功乙次,並頒發700元或等值禮品。

5. 通過全民英檢高級初試或多益測驗860~990分者,予以大功乙次,並頒發1000元整或等值禮品。

6. 通過全民英檢高級複試者,予以大功乙次,並頒發1500元整或等值禮品。

7. 通過全民英檢優級者,予以大功二次,並頒發2000元整或等值禮品

伍、本辦法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陸、本要點自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

高雄市立新莊高中推動「日語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99年9月7日第二次行政會議提案討論通過

101年12月13日第五次行政會議提案修正通過

壹、目    的

一、加強與提升學生日文聽說讀寫能力。

二、配合學生升學考試,鼓勵學生參加日語能力檢定,提高日語能力檢定通過率。

三、因應知識經濟時代,加強學生日語能力,與國際接軌,提升競爭力。

貳、日檢說明

一、「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及「獨立行政法人國際交流基金」分別在日本及世界各地為日語學習者測試其日語能力的測驗。本測驗自1991年起在台灣地區舉行,由交流協會主辦施測。2008年全球約有60多萬人報考;台灣地區報考人數約6萬6千人。2009年起本測驗施測方式由一年一次增為一年辦理兩次,除12月份(第2回)仍比照往年1~4級測驗均辦理外,另7月份(第1回)於日本國內、台灣、中國大陸及韓國增辦一次;2009年第1回施測級數為1級與2級。本測驗共分五個等級,1級(高級程度,約學習900小時)、2級(約學習600小時)、3級(約學習450小時)、4級(約學習300小時)、5級(初級程度,約學習150小時),每級均含有「文字•語彙」、「聽解」及「讀解•文法」三項測驗,報考者可依自己的能力,選擇適合的級數參加。

二、「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研發SFLPT外語能力測驗,其目的為配合教育部第二外語政策與因應國內第二外語初學者學習成果。SFLPT測驗項目包含聽力、字彙與閱讀三項筆試,皆為選擇題,此測驗共分2個等級:A1(測驗總分達60分且單項成績不低於13分者)、A2(測驗總分達96分者)。

參、實施方式

一、購置日語能力檢定相關教學軟體,利用語言教室實施多媒體教學,提升學習成效。

     二、鼓勵學生參加日語能力檢定。

     三、依獎勵要點公開表揚與獎勵績優學生。

肆、獎勵要點:通過日語能力檢定獎勵

一、通過日語能力檢定5級或A1,頒發獎狀並予以記嘉獎兩次,並頒發300元 等值獎品。

    二、通過日語能力檢定4級,頒發獎狀並予以記小功乙次,並頒發500元 等值獎品。

三、通過日語能力檢定3級或A2,頒發獎狀並予以記小功兩次,並頒發1000元 等值獎品。

    四、通過日語能力檢定2級,頒發獎狀並予以記大功乙次,並頒發1500元 等值獎品。

    五、通過日語能力檢定1級,頒發獎狀並予以記大功乙次,並頒發2000元 等值獎品。

伍、本要點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高雄市立新莊高中推動「法語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101年12月13日第五次行政會議提案討論通過

 

壹、目    的

一、加強與提升學生法文聽說讀寫能力。

二、配合學生升學考試,鼓勵學生參加法語能力檢定,提高法語能力檢定通過率。

三、因應知識經濟時代,加強學生法語能力,與國際接軌,提升競爭力。

貳、法檢說明

本測驗係由「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為配合教育部第二外語政策與因應國內第二外語初學者學習成果檢定需求所特別研發的第二外語測驗。

此測驗共分2個等級:A1級(總分大於60分)、A2級(總分大於96分)。每級均含有「聽力」、「字彙與用法」及「閱讀」三項測驗(總分120分)。此測驗一次同時可檢定2個等級(A1 / A2)。

參、實施方式

一、購置法語能力檢定相關教學軟體,利用語言教室實施多媒體教學,提升學習成效。

    二、鼓勵學生參加法語能力檢定。

    三、依獎勵要點公開表揚與獎勵績優學生。

肆、獎勵要點

一、通過法語第二外語能力測驗檢定A1級,頒發獎狀並予以記嘉獎兩次,並頒發400元 等值獎品。

二、通過法語第二外語能力測驗檢定A2級,頒發獎狀並予以記小功乙次,並頒發800元 等值獎品。 

伍、本要點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陸、本要點自101學年度第1 學期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