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根筆記”
明信片上寫人生
從肯塔基州的路易維爾回芝加哥,雖只一小時的機程,但因這趟出差相當勞累,我很盼望一上飛機就閉眼小憩一下。上了飛機發現,和我鄰座的是個超彪形老美大漢。
他至少有六尺四、五寸高,戴個大寬邊牛仔帽,滿臉橫肉,絡腮胡。他穿著牛仔褲、大紅格子襯衣,外加一個羊皮夾克,袖子上有流蘇。他不單是塞滿了自己的座位,那寬大的肩膀和壯厚的手臂,還侵犯到臨窗那個只剩下一半的我的座位。
當時,我立刻想向服務員要求換位子。但他們先前已宣布這是滿機。我心中惱火,這樣的龐然大物應該強迫他買兩張票的。他看我來,沒有反應;等我提醒了,才慢慢地擠呀擠地站起來,讓我把自己硬塞到我那小角落裡去。我們的身體好像變成了一個連體嬰一樣,分不出你我。原先我想小睡也泡湯了。
他用粗粗的濃重南方口音說:“Howdy(你好)!” 我不理他。
他說:“你是去芝加哥,還是像我一樣要轉機去洛杉磯?”
我心想,要像這樣擠到洛杉磯,我早憋死了去。我還是不搭理,就要看他會不會因為自己太大造成別人的災難而內疚。
“要不是去參加女兒婚禮,我是不會跑這趟的。”他繼續用香煙廣告上那雄性象征的男演員的聲音說著。我還氣著,所以,只從喉嚨裡發出一點“哼”,表示愛理不理。他還沒完,又說:“嗨,大女兒還好,就在肯塔基成家。我完全不明白為啥小女兒偏要跑那麼遠去!”
他對和他連體的這個小東方男人完全沒有體恤似的。我除了嘆氣,只有望著窗外,假裝在想其他事情。
飛機開始滑行,預備起飛了。大漢子終於閉了嘴。他身體直起來,把注意力放在示範救生衣使用方法的空服員。
示範完畢,大漢子伸手到座位底下去摸了一下。他每一個動作,我就像小孩子玩的粘土堆play dough一樣,必須扭曲變形來配合。我這下找到可以奚落他的地方,我說:“我們大概不會飛過水域,用不到找救生衣。”我是看著窗外說的,還是沒好氣。
飛機起飛的那一剎那,我的身體忽然被強烈擠壓,原以為是座位被飛機震壞了,後來才知道是我的左手被他巨大的右手緊緊抓住。我轉頭看他,他原來通紅的臉,變成了土灰色。他的左手也來抓我的手臂。“這… 這…是我第一次…坐飛機…”,他緊張地說。
我不自禁地看看他,兩人目光接觸了一剎那。他無奈地說:“要不是為了那個寶貝女兒…” 他的聲音顫抖著。
我把右手也按到他的兩手上,完全顧不得別人會怎麼看這兩個擠成一團的男人還四手親昵相握的畫面。我說,“不要緊,就這一下下,過不了一分鐘就會沒事了。我常常坐飛機的。相信我。”
一時間,這個曾讓我惱火的彪形大漢也沒那麼可惡了,甚至讓我的心裡有了一絲難以言說的觸動。
那一段時日,我是《紐約客》雜志的忠實讀者,尤其喜歡它每期的《人物特寫》。這個專欄,他們從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就開始了,訪問的人物包括國家領袖、企業家、藝術家、科學家,音樂家,都是有頭有臉、成就相當高的。一、兩萬字的篇幅,從被訪者的童年生活開始,描述他們怎麼成長,他們的夢想和挑戰,挫折和奮斗。在這些特寫中,除了他們的成就之外,可以更深的了解這些人的個性、動機和狂狷、美和醜,他們一些真實面。但到底那些名人和我們有很大的距離,這種了解讓我拓寬了對人性的了解和信心,卻很少觸及我的內心。
最近我發現一個新的英文名詞: “Sonder”。它的意思大概是:一種覺悟---你身旁經過的任何一個人,都像你一樣,有著一個生動、複雜的人生。有著他們的野心、追求、憂傷、喜悅等情感。他們都有可歌可泣的故事,在你旁邊無影無蹤的,像個深入地底的螞蟻窩,有著繁復的通道,與其他千百個你完全不知道存在的生命相關聯。而你,在他們的人生裡可能只出現一次,在背景裡喝著咖啡,或像高速公路上一個模糊的影子,或黃昏一個亮著的窗戶。
Sonder這個詞,和在肯塔基飛機上遇到巨漢的經歷,使我想起一個叫麥克肯博的作家。
六年前,麥克的一個朋友在巴爾的摩舉辦了一個表演藝術節,開玩笑地問他為啥不參加表演。他回答說作家怎麼能夠表演?於是,他們就討論如何用他的技能來作個節目。作家可以寫人家的故事,那麼能不能把故事寫在明信片上面?
於是,他開始問問題,把各色人等的故事,一個個用少於600 字寫在明信片上,並在網上發表。這些年來他一共訪問了不止200人,總結了一萬年的生命。當然,有不少人喜歡把自己的成就趁機炫耀一番。但讓人感興趣的,倒是那些面臨種種先天或後天不利條件的人,他們的夢想、掙扎、阻礙和奮鬥。後來他還出版了一本選集。
隨便舉一些例子:
一個高瘦的女孩,到七歲搬了七次家,到十五歲才敢和人說話。第一次初吻是在火車站,兩年後男友離開了她。她開始用照相機拍攝各種火車站和軌道,變成一生的志趣,作品獲得不少的獎。她到處漂泊,從一段關系進入到另一段關系,努力克服對分離的恐懼,終於訂了婚。
一個在山頂上長大的女孩,八歲從祖父卡車上摔下來,聽覺受損。少年在學校常受欺負。為了增加自信,她把寵物小蛇放在胸罩中。孤僻的她,把院子當成自己的玩樂場,養豬、養狗,和它們說話,也對小池塘和溪流訴說她的夢想。最後成了一個成功的兒童書作家。
有從小多病的孩子,結果以護理為終身職業;生下來就盲眼的孩子,後來變成一個科幻小說作家;一個從小調皮搗蛋的家伙,做過以色列阻擊手,最後成為一個樂壇歌手,專門傳播和平主義信息;一個家庭大車禍的唯一生還者,用了半生的努力克服對汽車的恐懼。一個家境不好的女孩,把貧民窟的荒地當成世界古文明地區,陶醉其間,然後一邊做脫衣舞娘,一邊讀大學,最終到新幾內亞成為人類學家。
當然,麥克在明信片上寫過的故事中,也有失敗的人生。有人一輩子和精神分裂症搏鬥,結果死於非命;有人不能脫離酒精,一生醉醺醺的過,但卻是個眾人愛載的仁慈的人。
在那次肯塔基到芝加哥的飛機上,當飛機完成起飛後,那個彪形大漢終於鬆開了他的手。我揉著自己被壓擠過度的手臂,讓血液疏通,邊聽他講他小女兒遇見她未婚夫的故事。未婚夫喜歡兒童,在洛杉磯有個專門教育智障兒童的學校。女兒覺得那是值得她遠離家鄉的志趣。
我當時完全忘了自己的疲倦,也跟他談起我的故事。譬如我小時候有很嚴重的口吃,連自己名字都說不出來,更不要說為自己辯解。於是在小學時所有清潔、打掃之類沒有人願意做的事,都派到我頭上,於是那方面我變成了專家….
把生活裡不同的事件連接起來之後,好像就浮現出了更多的意義和了解。
每當看著周圍的人時,請不要忘記Sonder這個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