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8》 教師守則
一﹒ 在沒有獲得孩子接納之前,決不要任意觸摸他。
二﹒ 決不在孩子的面前或背後刻意批評他。
三﹒ 誠心地,輔導孩子發揮他的長處,使他的缺點自然而然地減至最低。
四﹒ 積極地,準備一個良好的環境,並持之以恆地管理維護。幫助孩子與
環境建立相輔相成的關係。指引每一件用品的正確位置,並示範正
確的使用方法。
五﹒ 隨時協助,解決孩子的需求,並傾聽、回答孩子的問題。
六﹒ 尊重孩子,讓他能在當時或在其後,發現錯誤而自行訂正;然而孩子
有損壞環境、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時,則必須立刻予以制止。
七﹒ 孩子在休息、觀看他人工作、回想自己的工作、或考慮做何選擇時,
都要尊重他。不要打擾他,或勉強他做任何活動。
八﹒ 協助孩子,選擇合適的工作項目。(選擇不可替代、不可強勢說服)
九﹒ 要不厭其煩地,為孩子示範他先前不願意做的工作,幫助他克服困難,
學習還未達熟練的技能。為了達此目的,必須準備一個生動活潑、
充滿關愛、有明確規律的環境,配合以溫馨和藹的語氣與態度,使
孩子時時感到支持與鼓勵。
十﹒ 以最和善的態度對待孩子,並將你最好的一面自然地呈現出來。
蒙特梭利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