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的真相-勞動成本外部化與風險涓滴

洪敬舒 | 工作貧窮與租稅政策研究室主任

自今年7月起我國基本工資(等於各國的最低工資)月薪正式調整至20,008元,時薪為120元。社會主觀印象多認為基本工資族是以青少年或中高齡打工族為主,人數並不多,但根據勞動部統計(2015),此次調漲月薪制受惠人數約186.78萬人(含產業外勞約32萬人),時薪制則有44.97萬名勞工,僅本國勞工就有超過200萬名基本工資族群。龐大的人數代表依靠基本工資過活的勞工,是跨越各年齡層,許多更是組織家庭及養育子女者,因此基本工資的高低對其家庭生活品質是極具影響性。

牛步成長的基本工資

全球約有2/3的國家擁有最低工資制度,亞洲四小龍中僅新加坡未設,連日本、中國早已明訂。四小龍中台灣與韓國的產業屬性最為接近,台灣更將韓國視為競爭對手,但最低工資成長卻遠比韓國緩慢。2001年至2015年間韓國最低時薪逐年成長達2.65倍,反觀台灣的基本時薪因多年止於66元及95元,以致同期時薪增加僅1.81倍,且為兌現馬總統時薪120元政見,時薪總漲幅已超出月薪,15年來基本月薪從15,840元調至20,008元,僅成長1.26倍。

工商團體集結反對是基本工資成長緩慢的主因,但代價卻是勞工承擔。以2013年家庭收支調查所得五分位為例,連7年負儲蓄的最低所得家戶,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為27,616元,倘若經濟來源僅有基本工資,則當年19,047元的所得水準僅及消費支出的68%,意味入不敷出更形嚴重,根本難以維持家庭需求。早在1970年國際勞工組織(ILO)通過131號公約[1],就已要求議約國制訂最低工資水平除經濟因素外,更應基於「勞工及其家庭之需要應顧及國內一般工資水準、生活費用、社會安全給付、及其他社會團體之生活水準」,顯示基本工資的最低限度是不低於勞工家庭維持生活及社會安全所需支出。2001年至2014年我國的名目基本工資雖提高3,433元,但低薪家庭對物價極為敏感,抵消物價波動後則實質工資14年間微幅增加902元,成長幅度僅有5%。遭通膨抵消的有限所得,墊高低薪家庭的生活風險,導致底層勞工及其家庭更易落入貧窮陷阱(poverty trap)。

勞動成本外部化-風險涓滴

我國政府長期沈溺於「涓滴理論」(trickle-down theory),幻想為企業富人租稅減免與補貼,就能提升投資並創造更多經濟利益,連社會底層的窮苦者都能受惠,事實上底層民眾卻是未蒙利先受害。2009年馬政府提出「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的三挺論,但企業與富人獲得鉅額賦稅減免,卻是以無薪假與低薪挺勞工。

涓滴理論在各國造成經濟分配失序與貧富差距惡化,證明該理論不是以「利潤共享」形式存在,而是利用外部轉嫁形成「風險涓滴」。以美國為例,National Employment Law Project(全國勞動法律計畫)於2013年分析發現,美國十大速食業者旗下員工有52%需要政府補助才能維持生活,一年由官方支付的生活補助高達38億美元;此外,加州柏克萊大學近期報告更計算出,美國納稅者每年須支付1530億美元用以維持低所得家庭生活(Cohn, 2015)。顯示企業大量利用最低工資與勞動彈性化,將營運風險向下轉嫁給員工,等於將原應支付的薪資成本外部化由社會集體承擔。因此真正的涓滴效應,滴向底層的並非利益而是風險。

此外,被嵌入低薪勞動環境的工作福利(workfare)也出現脫貧悖論。受制資源與考量,各國漸從社會福利轉向工作福利,本意是期待貧困者經由強制勞動得以自力脫貧或降低福利依賴,但大多數貧困者只能找到最低工資職缺,當企業藉搭便車(free rider)釋出更多低薪工作並提高獲益的同時,勞工家庭卻因風險涓滴而承擔更大的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僅能勉強維持生活而難有儲蓄,一旦面臨失業、病殘的衝擊便陷進貧窮陷阱,根本難以脫貧,且對社會救助的需求不減反增。因此企業大量進用最低工資工作者,等於是將勞動成本轉嫁由社會體系承擔。

基本工資成長的經濟效益

從消費經濟角度,基本工資的成長對經濟發展極具正面效益。根據美國經濟政策研究所(EPI)研究顯示,若將最低工資提高至10.10美元,包括最低工資族群及薪資略高的工作者,將有3千萬名勞工可望受惠。且由於底層勞動者的收入都會轉為消費支出,故絕大多數的加薪會回流至市場,並產生極大的經濟動力,EPI推估提高基本工資可為美國的GDP創造326億美元收入,還會產生14萬個新增工作機會。表面上企業的工資成本會增加,但最終將因龐大的消費力道而獲益,顯然「經濟重新啟動最好方式,就是把錢放到勞工口袋裡」(Cooper & Hall, 2013)。

為美國開創汽車王國的亨利福特,利用累積的財富不斷提高工人薪資,雖然出發點是「加薪可創造更多消費者」,但相對當時巿場兩倍以上的薪資,也讓福特汽車找不到窮員工。如今企業主不願提高薪資,又以營運壓力為由反對基本工資提高,以致台灣的薪資本質已失去經濟共享性,也追不上物價。普遍低薪的生活壓力加大「悶經濟」的惡化,民眾轉向擁抱廉價產品,也擴大中國廉價商品對本土業者的巿場排擠,而龐大的低價需求更加速黑心食品、商品的流竄。內需經濟持續疲弱必然加重對出口的依賴,導致台灣對全球景氣的曝險倍增的同時,也擴大經濟與社會層面的不安定風險。

無利可圖還是不願分配?

反對基本工資調漲者多以「提高基本工資=提高失業」詮釋,強調企業「無利可圖」將導致邊際勞工失業。檢視該論點,不難發現其中「邊際勞工的生產值必定低於基本工資價值」的假設基礎。但以當前極緻分工生產模式,資本主根本無從判定工人每天鎖1萬顆螺絲與安裝100片面版,兩種勞動產值相差多少?也無從計算洗碗工洗一個碗,或衡量加油工一個小時所產生的勞務價值,純粹只能就「基本工資由115元變120元減少5元利潤」進行利益考量,因此上述說法並非以邊際勞動與報酬是否合理對價為基礎,也未說明企業當真是無利可圖?還是只不甘於薪資提高造成原本寡占的利潤必須向下分配?

此外,亦有主張者以邊際勞工處於近乎完全競爭市場,提高基本工資將造成大多數人被解僱,或減少人力需求、關門出走,甚至以機器取代勞力。事實上,即便是完全競爭巿場,基本工資亦有其強制性,若企業解僱甲,只要換成乙或丙,仍需支付相同的工資成本。況且支付基本工資並不等同於弱勢企業,只因占成本甚低的基本工資增長就出現倒閉出走潮,更證明企業並非不能而是不願進行合理分配,所謂出走只是恐嚇用語,畢竟連限水都能扯上企業出走(林孟汝,2015)。現今企業以costdown精減人力已臻效益極限,因此邊際工作已是機器難以替代,就算不考量龐大的設備成本,洗碗工或許可被取代,但超商店員、櫃姐、餐廳服務生,如何以機器替代?

就算是完全競爭巿場,有完善法令的保護,邊際勞工不必然是受害者。若真如企業要求而全面去除基本工資等保護網,反會迫使邊際勞工基於生存而相互競爭,即B以時薪85元搶走A原本100元的工作,C又用70元取代B,但D還可以每日16小時全年無休奪得工作,企業只需一再釋出低薪工作就能引發弱弱相爭,但勞工間反覆的削價競爭,資本家卻是唯一的獲利者。

近來諸多經濟學者已力主提高基本工資,去年初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提格里茲(Joseph Stiglitz)等75名經濟學者聯名呼籲提高基本工資(中央通訊社,2014)、另一位經濟學獎得主保羅克魯曼(Paul Robin Krugman)也強調「最低工資的適度提高對就業的負面影響微乎其微」(2015),更有實證研究指出沒有跡象顯示增加最低工資會導致減少雇員(Card & Krueger, 1994),皆已推翻最低工資的過時觀念。且各國近年來大幅提高最低工資,甚至達倍數計,亦未出現部分學者及企業聲稱的失業潮。2015年中國北京最低工資由1560元增加至1720元、上海從1820元提高2020元,漲幅達10%;印尼、越南與柬埔寨的每月最低工資在2015年各成長20到30%,而南韓最低時薪也從5210韓元上調7.1%至5580韓元。至於美國,在總統歐巴馬宣誓下已出現調漲風潮,洛杉磯市議會已通過2020年前時薪從9美元提升至15美元的決議,舊金山、芝加哥、西雅圖、奧克蘭、聖地牙哥等地也將提升最低時薪至15、13、15、12.25和11.50美元。顯見,透過提升基本工資減緩貧窮擴張、縮小貧富差距與分配不正義,儼然已是全球新經濟學。

基本工資是政治問題

企業堅稱低薪是全球經濟因素與巿場機制運作結果(黃佩珊、鐘惠玲,2012),在供需法則下基於營運考量只能以低薪工作進行開源節流。但此項說法卻無法解釋,若大部分企業皆營運不佳只能低薪雇用,又何以GDP中的企業盈餘卻還能持續上升?也難以說明,獲利以億計的企業內,為何充斥非典或外籍勞工?而身處同樣的景氣循環,何以1%的財富快速累積,而99%的經濟大餅卻愈分愈少?

任何巿場經濟理論皆無法完美解釋上述現象,因此保羅克魯曼認為低薪並非巿場自然演變,而是政治的選擇(保羅克魯曼,2015),正因為政治傾向少數人才造成分配不正義的惡化。台灣基本工資的牛步成長,同樣也是政治因素所致,1997年至2007年創下連11年凍漲的紀錄,其間泰半是在扁政府主政時代,僅最後一年任期才首度調高基本工資;馬政府主政後更多次阻擋基本工資調整,如2012年審議委員會決議調高267元,被各界戲稱為「一天多一顆茶葉蛋」,卻一度遭行政院阻攔並設下「GDP連續兩季在3%以上,或失業率連續兩個月4%以下」的超高調漲門檻;隔年勞動部更主導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出「待物價指數漲幅累積達3%才召開」的自宮決議,所幸該決議在勞團的壓力下已被廢棄。

早在1985年我國便已制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明訂應就經濟發展、物價指數、國民所得與平均每人所得、各業勞動生產力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調查統計等客觀因素調整。但基本工資向來就與經濟、物價、所得等客觀指標無關,否則以1985年至今GDP成長達540%,基本工資理當從6150元成長至33,210元,而非現今的20,008元。政商力量傾其所能壓抑基本工資,企業界更不斷力主應全面廢除(詹惠珠,2014),當審議制度長期被政治所主宰,政治又由財團與富人所控制,政商聯手將風險涓滴包裝成涓滴理論,而勞工便是政治選擇的唯一犧牲者。今年8月底又將進行新一波的基本工資審議,屆時反對者必再以前述論點力阻。在此引用歐巴馬[2]的說法,倘若你認為基本工資不應調整,就請先用20,008元,養活自己一個月試試看。(本文同步登刊於好厝邊福利社第005期電子報)

[1] 全名為《確定最低工資並特別考慮發展中國家公約》

[2] 歐巴馬於2015年國情諮文公開對反對者喊話,指「如果你真的相信你一年拿低於15,000美元的薪資,可以做全職工作並養活家庭的話,那麼你做做看」。

參考文獻

中央通訊社(2014)。〈經濟學大咖 挺美上調最低工資〉。取自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401140409-1.aspx

林孟汝(2015)。〈工業限水 徐旭東:過頭會逼企業出走〉。《中央通訊社》。取自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503170284-1.aspx

保羅克魯曼(2015)。〈給你的員工加薪吧〉。《紐約時報中文網》。取自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50304/c04krugman/

勞動部統計(2015)。取自http://www.mol.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24&article_id=7774

黃佩珊、鐘惠玲(2012)。〈低薪有理?-商總:大專生太浮濫〉。《中時電子報》。取自https://tw.news.yahoo.com/%E4%BD%8E%E8%96%AA%E6%9C%89%E7%90%86-%E5%95%86%E7%B8%BD-%E5%A4%A7%E5%B0%88%E7%94%9F%E5%A4%AA%E6%B5%AE%E6%BF%AB-213000685.html

詹惠珠(2014)。〈工業團體主張:廢除基本工資〉。《經濟日報》,報導日期:2014.8.13。

Card, D., & Krueger, A. B. (1994). Minimum Wages and Employment: A Case Study of the Fast-Food Industry in New Jersey and Pennsylvania.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4(4), 772-793.

Cohn, E. (2015)。Low Wages Cost U.S. Taxpayers $153 Billion A Year. Retrieved from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5/04/13/low-wages-cost-taxpayers-153-billion_n_7055202.html

Cooper, D., & Hall, D. (2013). Raising the Federal Minimum Wage to $10.10 would Give Working Families, and the Overall Economy, a Much-Needed Boost. Retrieved from http://www.epi.org/publication/bp357-federal-minimum-wage-incr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