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旗

國際佛教五色教旗

佛教教旗,是亨利·斯太爾·奧爾科特(Henry Steel Olcott),在1880年設計的。

擁有上校頭銜的亨利·斯太爾·奧爾科 ( 僧伽羅語 :කර්නල්ශ්රිමත්හෙන්රිස්ටීල්ඔල්කට්; 1832年8月2日- 1907年2月17日)一位美國軍官、記者、律師、神智學會(Theosophical Society)的共同創始人和首任主席,是首位正式轉向佛教信仰的歐美人 。

1885年,佛教教旗,在斯里蘭卡,作為信仰與和平的象徵,第一次正式使用。

1950年,世界佛教徒友誼會(World Fellowship of Buddhists -- WFB)在斯里蘭卡成立,將五色旗定為會旗,之後,逐漸為全世界佛教信眾所認可,五色旗,遂成為佛教世界共同標誌。

佛教五色旗的義涵:

一、此五色,為佛陀,渡化天、人、畜生、餓鬼和地獄五道時(阿修羅,為各道所攝),所放射的光芒。

二、其構圖,縱橫均為藍、黃、紅、白、橙等色,此等諸色,係象徵全世界,各種人種之顏色。其中,縱者表示:普遍全世界人類之和睦相處;橫者表示:世界之和平,直至永遠。

三、奧爾科特上校,受佛陀成道時,所放射的六色佛光——❶藍、❷黃、❸紅、❹白、❺橙和❻前五色混合光的啟發,選用了幾種顏色,來代表不同的含義:

❶藍色——猶如眼根,代表慈悲,和平;

❷黃色——猶如耳根,代表中道了義,離於空有,究竟徹底;

❸紅色——猶如舌根,代表成就福慧,莊嚴吉祥;

❹白色——猶如鼻根,代表清淨解脫,法爾如是;

❺橙色——猶如身根,代表佛法的本質,是從智慧莊嚴而成;

❻總合色——猶如意根(前五根之總合),代表如實不二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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