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周來美氣切事件

拔除氣切管竟癱 醫挨告免賠

出版時間:2013/04/10

【案例】

69歲婦人周來美2008年裝置氣切管後,固定到慈濟醫院台中分院由黃姓胸腔科醫師門診,2009年6月,黃醫師估周女可拔氣切管,安排住院,不料,周婦拔除後,卻因呼吸困難昏厥,搶救後變植物人。家屬認為醫師於氣切管拔除後才進行病患自主呼吸訓練,又延誤急救,導致周婦缺氧過久,變重度昏迷植物人,提告向醫院和醫師連帶賠償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共2394萬餘元。

報導╱許淑惠

【判決】

台中地院依醫審會鑑定,認定周婦已脫離呼吸器,一般臨床不必額外接受呼吸自主訓練,醫師採住院移除氣切管,且已準備聽診器、氧氣、血氧監測儀,但因患者突然發生「氣切造口痙攣」,是難避免風險,急救也符醫療常規,故判醫院和醫師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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