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量義經。概述》5. 四念處 (下) 作者:羅雲
補特伽羅無我 (人無我)
補特伽羅無我。梵言補特伽羅,唐言數取趣,謂諸有情數數起惑造業,即為能取(因也);當來五趣,名為所取(果也)。雖復數數起惑造業,五趣輪轉,都無主宰實自在用,故言無我。乃補特伽羅,即無我矣。此所無即我,是為我空也。彼凡夫等,皆執心外實有諸法,又執此法有實主宰,此說為無,無即彼空,無別體也。
這邊有兩個很陌生的名詞,先說明一下:
數取趣,就是不斷招感六趣輪迴的主體。
補特伽羅,梵語 Pudgala,又翻譯為富特伽羅、弗伽羅、福伽羅。或譯為人、眾生、數取趣、眾數者。意即數度往返於五趣輪迴者,乃外道十六之見之一,即「我」之異名。或單指人的意思。佛教主張無我說,故不承認有生死主體之真實補特伽羅(勝義之補特伽羅),但為解說權便之故,而將人假名為補特伽羅(世俗之補特伽羅)。
在《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四十。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當中有這段經文:「 謂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剎海,所有眾生,種種差別,所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生未而生住者,種種生類,種種色身,種種形狀,種種相貌,種種壽量,種種族類,種種名號,種種心性,種種知見,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種種衣服,種種飲食,處於種種,村營聚落,城邑宮殿,乃至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悲無想。 」
在這段經文當中,提到眾生共有四生,四生包括了「卵生、濕生、胎生、化生」。而四生遍布於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而且也分成有依「地、水、火、風」而生存的。因為有這些種種的差別,種種不同的生態,不只是有「人」而已,所以在佛教當中,把破叱拘泥在形體上是實有的範圍,不只是破叱「人」還擴大到了「六道眾生」都是一樣的。同時為了要強調,「輪迴不斷」的眾生,所以又多給了「數取趣」、「補特伽羅」這些名詞來加強解說。
同樣在《靜思晨語。法譬如水。六道牽連四生不絕》、《靜思晨語。法譬如水。如是因緣 如是果報》、《靜思晨語。法譬如水。感恩是惜福的資糧》、《靜思晨語。法譬如水。平等心是修行不二法門》、《靜思晨語。法譬如水。把握時間生命不空過》都對於「四生、六道」有很多詳實的的解說,也解釋了當中的苦與難,請各位家人自行參考這些靜思晨語的內容。
所以,在《大乘百法明門論解》當中這一段關於「補特伽羅無我」的文中所要表達的意思就是說:
眾生其實都是因為有了「惑」才會造業,這個業就是輪迴四生、六趣的「因」。因為眾生以「造業」的方式,「取」得了將來會輪迴在四生、六道當中那一生,或是那一道當中真正的根本。在這段經文當中只說了「五趣」,也就是「五道」;五道又稱為「五趣」,趣的意思是「趣向」,就是將來要去的地方,這種分類的方式是把遍布在五道的當中的第六道——阿修羅道,直接納入五道「天、人、地獄、餓鬼、畜生」當中歸類,所以沒有別列第六道的阿修羅道。所以我們要知道,其實阿修羅道是遍滿在五道當中的。而在往生了之後,皆下來無論是受生到了那一道當中,那就是「果」了。
因為眾生有「惑」,也就是有著「貪欲、瞋恚、愚癡、驕慢、疑惑、妄見」這六種無明根本,所以才會不斷地流轉在五趣當中,沒有辦法真正自在的解脫。因為其實都是隨業流轉,不是有能夠自己作主,所以說「無我」。眾生沒有真實不變的,沒有可以自己作主的,所有的形體,乃至於心態,都是來自於外境的誘引,隨著這些誘引而去造業,然後隨順著因緣的推移而流轉,所以才會說眾生並沒有真的實際存有一個「我」。
既然沒有實際上不變的我可以存在,所以我性也是與空性相符的,也就是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當中所說的:「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離開了因緣假合的五塵、五陰、五受、五入、五識等等,就沒有一個可以執著的不變的我,所以從此斷滅「我想」。
只不過眾生的虛妄心念,認為實際上應該有一個不變的本體存在,而這個不變的本體可以主宰萬事萬物的一切;也因為有著這樣的執著,所以才會沒有辦法解脫。所以,在《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再闡述心法、心所法的時候,又破斥了「有」的虛妄見解,直指人心的說:「就是無。沒有一個不變的本體可以主宰。」這就是要我們明白,身外的一切也都只是因緣有,想要求得一個不會變的本體,終將是不可得的。
這也就是說,補特伽羅、數取趣、眾生,本性空寂,不生不滅。但因為妄想無明,所以才會執迷有我。只要去除了這些無明之後,就可以回歸到與如來同等的清淨本性。
這些理論說起來似乎很難懂,看如果看看慈濟一直在推廣的「大體捐贈」可能就可以很輕易的瞭解了。證嚴法師不是這樣說嗎:「人生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這兩句話,其實已經對於「人無我」做了最好的詮釋了。
法無我
接下來,同樣是在《大乘百法明門論解》當中解釋的「法無我」經文為:
法無我。言法者,軌持之義,謂諸法體,雖復任持,軌生物解,亦無勝性實自在用故。
言法無我,法即無我,應云法無法,從能依說,故云法無我。
《瑜伽》九十三云:「復次一切無我,無有差別,總名為空,謂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補特伽羅無我者,離一切緣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法無我者,謂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我,是無常故。如是二種,略攝為一(雙證二無我理)。彼處(指《毘曇》)說此名為大空。」又云:「我之執者,心得境名。」又云:「二執者,我狹法寬,蓋人有迷人必迷法者,迷法未必迷人故。」
能持自體者為法,有常一用者為人,如二乘我執已斷,法執猶存,則其淺深寬狹可見矣。
蓋我法者,不出世間及聖教二種我法,謂世間人執我法,無體隨情,名世間假。聖教我法者,有體強設,名之為假。故二皆為假,故無我法也。
在前面一段當中已經提到補特伽羅有我的虛妄,要除滅這種虛妄是有一些方法可以作的。透過這些方法的修持,可以漸漸的把心內的一些無明剔除。這些方法略分為兩種,一種是聲聞乘所修持的「四勝諦」,另外一種是緣覺乘所修持的「十二因緣法」。這兩種方法,我們在《無量義經。概述 2. 生住異滅》當中已經概略提過了。
這邊所說的「法」,同樣所指的是我們在《無量義經。概述 1. 如法修行》當中所提到的「軌則」,萬事萬物變遷演化所依循的一個真理,就是「生、住、異、滅」。雖然世間所有的一切,乍看之下,似乎是我們所擁有的,我們也可以取用自然,但其實並脫離不了「生、住、異、滅」這個無常的真理。所以,從這裡知道,不僅僅是色身所有的一切都不是「我」,就連我們所造作的一切也都不歸我們恆常擁有。所以,這些所有成就的一切,其實說到底,也不能夠稱為「我」。
無論是「人無我」或者是「法無我」,他的本質都是一樣的沒有差別,他的本質和「空」的本質是一樣的,其性湛然本來清淨,只是因為覆蓋了無明,所以讓這個能夠「圓覺」的「如來藏」被遮覆了,才會讓人們誤以為真的有一個常住不變的我,比如說有個物理性的靈魂可以輪迴。靈魂只是一個說法,在其他的宗教非常的普遍。但佛教當中在唯識上,很清楚的告訴了我們,真正輪迴的是造作「業」的「識」,並不存在一個可以稱為靈魂的物理性的東西。而且因為我們這個假稱為「阿賴耶識」的覺明本性,在這些污垢、污染當中「依他起性」,才會讓我們不能自在,甚至在五欲中不能自拔,造做了無量無邊的苦果。
透過修持「四勝諦」以及「十二因緣」,捨去了貪法,斷除了世間法執之後,是不是就成功了呢?自在了呢?其實還沒有。
在《金剛經》當中有說到「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
修行也是要緣外境才有得修,但如果已經修得清淨了,是否還要繼續攀緣在有個可以修行的境呢?如同一個人,已經搭船到了對岸,那船還要繼續背在身上嗎?當然不是,可以放掉了。也如同有人拿了一塊布來擦拭水晶球,已經擦得很乾淨了,這塊布是不是還要繼續放在這個水晶球的上面呢?如果繼續放在水晶球的上面,那對於這個水晶球而言,還是被遮蓋住了,它的光亮還是會被遮擋,所以這個時候就應該要捨棄這塊已經髒污的布了。
當然,現在的人,大概很少有機會可以成就到這種程度的,所以,就如同搭乘船筏要渡江一般,在還沒有真的渡江之前,請不要「假勇」,半路下水,說不定一下水就會就此滅頂。又如果那其實不是一般的清澈的湖水,而是充滿土石流的水,或者是火山爆發後的岩漿,真的敢提前下水嗎?看到實際的「水」況的時候,我們會心生警惕,不敢造次。但是在面對人生當中的「欲海萬丈」這種肉眼看不到的,是不是也能夠戒慎虔誠呢?或是一馬當先,結果淹死?
過去也曾見過這類自己以為自己功力高深,可以救人,結果被拖下水的例子,特別是一旦沾上了貪戀、欲愛,那就更無法自拔了。自以為「悲心深厚」,其實只是「貪欲深重」;對於自身不夠瞭解,本來想要發心救度人心,結果自己內心的缺點反而暴露出來,反過來被趁虛而入,結果反而被度走了、沈淪了下去。過去也有某位師兄,本來是好心好意,但是太執著在助人,結果幫助得太過度,超過了自己的本分,也逾越了做人該有的規範,弄到最後只能把好不容易得到授證的證件繳回。這都是一個不小心,就被度走了。
請大家不要搞不清楚自己的實力,盡力而為之前,要先甸一下自己的能力,真的不行,我們這個大家庭當中,有很多菩薩眷屬,大家一起來,眾善緣匯集,總會有辦法。就像川緬、南亞大海嘯等等…的救災、救急、救難,一個人絕對不可能,大家一起來就可以了。不要太過勉強,作不可能的事情。
「天地下米一個人吃不完,天下的事情一個人做不完」,不要「貪求功德」,反而落入了法執。「貪求功德」也是一種「慳貪」,這也是應該要被捨棄的。
一旦落入「法執」,就是「我執」更加的加深,這就是那一段《金剛經》的經文「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所要表達的意思。
所以,我們若要修「定」,還是要好好守護好自己的心。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拉拉雜雜的解釋了這麼多的名詞,其實目的只有一個:
關於「四念處」的修行是很深奧的一門學問,除了已經解釋的部分以外,還有非常浩瀚的學問需要去學習再學習。三藏十二部經,請大家互相砥礪,好好的運用在日常生活當中。「真正的定,是老老實實的活在當下。」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能夠「知所安處」——「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就是定了。
學佛,最根本的,也是最深的道理:「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我們所要把持的「定」就是為了要達到這個目的。剛才所說得種種方法,如何「止」?如何「觀」?要怎麼觀?觀些什麼?這些都只是為了要通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祝福各位家人、同學都能夠安住於「定」中,更能「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下集預告
在「止觀」的修行能夠得「定」了之後,再接下來要介紹的是如何由定開啟智慧?在觀了之後又該如何讓觀察到的發揮作用?如何改進?如何增長我們的善根?並且將提示如何從智慧帶領我們進入解脫的殿堂。
在下一篇開始將要逐步以上人所開示的這四句話:「以慈啟悲,以悲導智,以智發慧,以慧等觀。」闡述「智慧」與「般若」。我們將開始進入如何培養「智慧」的領域。
參考美國佛教學會講座。報眾生恩。三止三觀做更進一步的闡述,止觀與定慧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