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1建立任教班級學生的基本資料
1.基本資料:包含學生個人背景資料、學習表現相關資料(如學習優勢與弱勢)。
2.科任/專任教師可就任教的班級特性、焦點學生,建立基本資料。
3.科任教師可自導師處取得學生的個別基本資料
101080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修訂說明:
將「瞭解」修訂為「建立」,係考量教學現場均須建置學生的基本資料。
參考資料:
1.建立學生緊急聯絡網,利用電話、問卷、家庭訪問、與學生有關之人物訪談等方式,獲得學生全面完整的資料,以充分了解學生。
2.建立班級中特殊個案資料,如家暴、行為偏差、中輟、拒學、過動、弱勢、身心障礙、低成就…等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