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善於運用:可由以下二方向說明:
一是能根據學生特性,賦予適合的任務,並使學生明白其職責。
二是學生自治組織之運用,除了能使班級教學或班級事務運作順暢外,也能使學生學習自我管理與服務他人。
2.班級學生自治組織:包含班級幹部、各學科小老師、作業長、任課教師指訂之組長…等。
3.學生自治組織運用是否得宜與班級經營是否順暢有正相關。
101080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修訂說明:
本重點自B-2-1移入,增加「班級」二字,係考量在教學場域,班級必有學生自治組織,老師可運用此組織,維持班級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