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3師生互動良好(教學觀察)

1.肢體語言:包括眼神、姿態、表情、動作…等。

2.運用:肢體語言的使用,須能增進師生互動,協助學生學習。例如:教師專注傾聽學生的問答,以愉悅的表情或手勢表達正向鼓勵,同時應避免過度使用肢體動作,造成學生分心。

101080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修訂說明:

因指標次序調整,並與原重點A-7-3對調,故調整參考檢核重點順序為A-6-3,條文內容增加「運用肢體語言」,強調人際互動中非語言的影響力,同時提醒教師,使用的目的在於「增進」師生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