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說明:上課一開始,教師經由口頭、條列授課大綱、呈現組織架構圖、寫出教學目標或待答問題…等方式,明白告訴學生這堂課預期的學習成果和學習重點。
2.教師告知學生學習目標及重點,有助於引導其學習專注。
101080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修訂說明:
修訂文字,將「或」改為「及」,揭示學習目標與學習重點同等重要,以引領學生更加明白學習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