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委員組成符合《性平法》規定,性平委員多含括校內性別研究相關成員。
(二) 能按時開會(每學期初及學期末各召開一次),並由校長親自主持性平會。學務處積極運用網頁管理與資料更新,並寄送最新性平資訊給委員。
(三) 性平會依職責採任務編組,以一級主管為各組召集人,如:學務主任擔任執行秘書,教務主任擔任課程與教學組召集人、總務主任擔任環境與資源組召集人、輔導主任擔任輔導與諮商組召集人等,有效整合校內相關處室,共同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四) 彙整相關法令,透過校園性平網站或性平會議,提供委員參考。
學校每學年皆訂出性別平等教育計畫工作方向及執行重點追蹤事項,輔導室辦理業務並有年度專款預算。
一、學校積極改善硬體設施及校園安全措施,以維護安全的學習環境。如提供校園危險區域標示、求救電話、女廁求救鈴、男廁警鈴、監視系統、校警定時警衛巡邏,加強校園安全維護。
二、學校男女廁所數量比例,均優於基本規定,並將部分廁所局部調整成女廁或無性別廁所,且加設掛鉤與求助鈴。
三、學校蒐集校園空間使用者(如:教職員工及學生)之意見,進行校園空間總體檢,據以維護修繕校園空間,並於晨會不定期宣導校園空間改善之說明。以使用者為主體,營造性別平等之友善校園。
四、學校設有24小時緊急求助專線、符合使用者需求之哺乳室等,值得肯定。
五、對於懷孕學生的各項照顧規範辦法(如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處理流程、輔導表格之設計,及學則、休學、請假、考試等相關辦法中之規定)訂定周詳。
六、學校於體育表演會辦理「友善校園」活動,營造性別多元且友善之校園環境。
(一) 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之意旨。
(二) 符合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目標、能力指標與學習內容。
(三) 符合學生身心與認知發展階段。必要時得提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檢視與審查,提升師生性別平等意識及防治性別歧視事件。
(一) 重視校園性別事件,依性平法之程序處理。
(二) 學校積極培育性別事件處理人員,並列入校內「人才庫」。
(三) 學校依據性平法及準則精神,擴大使用至校園性別事件。
(四) 學校與純潔協會合作,以戲劇或相聲表演方式,進行性別事件防治宣導。
(五) 學校於教師聘約中明文要求教師遵守性平法,禁止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行為。
(六) 學校性平會邀集校內相關專家,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法源,訂定校內三法,明訂相關性別事件之處理機制與程序。
(七) 學校內部行政單位自行訂定職場霸凌防治守則。
(一) 學校均已訂定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規定,明訂處理流程,並利用多元管道,公告周知。
(二) 學校均能針對教職員及學生,定期辦理「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知能與處理程序」相關研習。
(三) 學校能依法處理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並建立密件檔案。訪談學生、職員,對學校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
(四) 學校鼓勵成員參加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調查專業素養人員培訓(一位教師成為臺北市性平調查人才庫),並提供事件處理所需人力與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