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相關教育法令。
(二) 本校願景:建立優質教育環境、形塑適性多元成長。
(三) 校長遴選經營理念。
守法、紀律、專業、服務、熱忱
績效、創新、溝通、合作、關懷
(一) 行政管理:運用工具知識科技,規劃執行溝通協調;爭取資源掌握績效,負責敬業永續經營。
(三) 學生學習:安全安靜整潔衛生,多元智慧全人發展;探索創造思考想像,基礎紮根持續精進。
(四) 家長服務:組織活絡家長會務,參與學校志工服務。
(五) 社區營造:適時參與社區活動,結合有利教育資源。
(六) 市政配合:積極配合市府施政,爭取經費建設學校。
持續推動教師專業成長、持續提昇學童基本能力、持續各項整修工程。規劃市級海洋教育遊學課程、發展多元學習活動方案、建置美感健康校園空間。
校務發展計畫內容,經過校務會議通過後,於教師晨會、學年會議等管道,向全體教職員工宣導,並利用家長會相關會議及學校日等活動,向家長宣導,以爭取支持與協助。本計畫逐年逐項實施,遇有重大變革或不合時宜時,透過校內各項會議討論後適時調整。
(一) 依據校務發展計畫之需求進行年度預算的編列,經各項會議對校務發展的建議和需求評估,於主管會議中討論,擬訂優先順序,再據以編列,同時每年檢討計畫,做適度修正。
(二) 本校基金分預算之編製,與年度施政綱要所列施政要項相互配合,同時依預算審查委員會決議之歲出總額及計畫項目內容編列,不得任意變更。凡經刪除暨未經核定之計畫項目及費用皆未列入。
(三) 確實依照當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各機關共同項目費用編列基準及購置物品設備編列基準表等規定辦理,非經市府及行政院核定有案之員工待遇、福利、獎金或其他給與事項,亦均未列入預算。
(四)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或購建固定資產)及資金之轉投資、資產之變賣及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等項目,依預算法第88條規定,報經市府核准先行辦理者,補辦預算時,均於預算書內具體列明計畫內容與預算金額。
(五) 擬編之業務計畫與概算,其中屬「預算員額(含約聘僱)與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力員額計畫、志工服務計畫及加班費」、「研究發展計畫」、「電腦相關計畫」、「災害防救相關計畫」、「固定資產」範圍者,均依規定時間先行報局,再由教育局彙整陳報。
(六) 依臺北市議會決議覈實編列出售財產報廢殘值等其他營業(業務)外收入,其數額均參據最近3 年度實收數及報廢財產市價嚴審核估。
(七) 員額薪資及報酬、福利費、服務費用、……皆依市府編制預算注意事項辦理。
(八) 預算書之編製標準,依照各項費用、項目編列標準編列,並請主辦會計人員詳實核對。
(九) 各處室依計畫項目彙整需求擬列所需經費,並依年度相關科目項下支應,會計與總務等人員皆能掌握預執行進度與平衡使用。
(一) 106年度經常門預算之執行及績效情形:預算數156,355,308元,執行數數156,508,065元,執行率為100%,包括添購各項教學設備等,維護費之執行比率為100%,定期實施水電、消防、公共安全及建築物安全等各項檢查工作,包括:
1.電梯、飲用水定期保養維護及檢測。
2.蓄水池、水塔、化糞池定期清理。
3.水電、消防、公共安全及建築物安全等各項定期檢查。
4.遊戲器材定期檢修。各項防漏、修繕等工作。
(二) 2.106年度資本門預算之執行及績效情形:預算數14,161,553元,執行數16,829,936元,執行率為118%,相關預算執行項目如下:
1.整建工程:
(1)校園優質化工程(第二期)
(2)優質圖書館整修工程
(3)活動中心及摘星樓電梯整修工程
(4)國小校園教學與學習空間優化方案工程
(5)灑水降溫改善工程
(6)校園骨幹網路更新工程
2.配合教育部等中央單位辦理相關活動。
3.配合教育局辦理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