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

「華南產險團保綜合意外險專案」

112 年度承保事宜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華南產險團保綜合意外險專案」112年度承保事宜

本工會與晨陽保經簽訂之新光產物團體傷害險專案,經承保之新光產物保險公司統計,這幾年持續

呈現理賠金額大於實收保費之情形,以致112年度報價單保費漲幅過高並取消實支實付醫療,故新

光團體傷害險方案保障到112年3月31日止。112年度團體傷害保險由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承接

112年度「華南團體綜合意外險專案」要保條件:

一、112年度工會與華南產物團體傷害險限工會本人(限在職)、配偶子女要保、父母僅接新光續約者

二、「初次投保」限15足歲以上至未滿70足歲並居住國內者要保,續可至75足歲;子女年齡為15足歲至23足歲且限未婚在學。年度續保時,已超過方案別可承齡會直接將逾者刪除,不再辦理續保。

三、詳細內容依保單條款所載辦理;華南產物險公司有最終決定承與否之權利。若無法通過保險公司核審,則該投自始不生效力。

四、出單及中途加保完成後,會提供險證但契約仍須繳費功始生效力。

五、依主管機關實支付醫療保險副本理賠之控措施 (自108年11月8日起實施 )每一被保險人有效實支付醫療保險之張數上限3張者可變更不含實支付型方案或取消投保本專。

六、以上說明未盡事宜或疑義,概華南產物保險與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簽訂之團體保險契約所載全部事項及保單條款為依據。

※今年度相關保險續約之事宜,請洽

晨陽保經 耿自立總監0977-568616、吳東樺襄理0955-092832。